知识|舞弊三角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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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当年老田在一家港资公司任财务总监,公司先后发生了几次内部舞弊事件。当然无一例外地全部被发现被处理。

某次总结会上,老田就向老板卖弄了舞弊三角论:压力、机会、借口。

舞弊三角论是由美国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的创始人史蒂文·阿伯雷齐特(Steve.Albrecht)提出的,他认为,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以下三要素组成:

  1. 压力(pressure)
  2. 机会(Opportunity)
  3. 自我合理化(Rationalization)

就像必须同时具备一定的温度、燃料、氧气这三要素才能燃烧一样, 缺少了上述任何一项要素都不可能真正形成企业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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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可能是经营上、财务上、生活上的困境以及对金钱的急切需求。

老田曾多次建议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禁止招聘涉赌涉毒人员,发现以后应立即辞退。这是因为涉赌涉毒人员时常会面对“缺钱”的状况,这种压力会引发员工的不良念头,发生舞弊行为。

大家可能会想起前几天在杭州发生的烧死4人的保姆纵火案,这个保姆就是因为欠赌债而偷了主人的财物被发现,最后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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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一般指宽松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就是企业的一套管控流程和制度。(内控是个大题目,老田以后会专题讲解)

有一个真实的案例:仓库管理员与供应商勾结,签发虚假收货单据骗取公司货款。

但是:

  1. 会计部月末盘点时没有发现:账目与实物相符。
  2. 会计部支付货款时没有发现:收货单、发票、订单资料完整,且相互印证。
  3. 会计部在复核车间领用原料记录时,发现有一张单据有修改的痕迹,于是取来车间领料台账核对,才发现仓库管理员舞弊。

上述三个内部控制点,如果有一个敷衍了事,就不可能发现这次舞弊。

严密的流程、严格的监督,没有机会,就少了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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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合理化(借口)只是舞弊者自圆其说的说辞:

  • 我有恩于公司而公司亏欠我
  • 我只是为了暂时渡过困难
  • 我是为了一个良好的愿望
  • ......

人的行为受思想支配,而理性人的思想是由逻辑主导的。怎样才能自圆其说?怎样才能心安理得?有时候我们会发现,舞弊者只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

舞弊行为是内部会计师(财务经理)和外部会计师(审计师)共同关心的课题。分析、识别、发现舞弊行为也是会计师的必备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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