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八妇女节谈起——也说女权

3月7号,是女生节,起源于山大,然而除了满校园的横幅,剩下的就是噱头了。3月8号,国际劳动妇女节,主张妇女权益的纪念日。就在今天,又去蹭了本科生一堂课,文学院的老师旁征博引,听了不免有些感慨,在此记之。

丁玲有篇著名的文章《三八妇女节有感》,从昨日起,就在网络上流行了起来。丁玲是我很佩服的女作家,她对女性平权颇有见地。逃离南京来到延安,丁玲许是带着希望的,毕竟在那个年代,延安在思想进步上是领先全国的。然而,即便是延安,在女性平权上也是有些许问题的。

49年,波伏娃在《第二性》中提出,男性出于维护自己男权统治的目的,不断告诉女性女性应当如何去做。而女性在这样一个文化氛围下,也慢慢认可这个环境。波伏娃的理论在世界范围内引起了极大轰动,全球女性意识开始觉醒,《第二性》也被誉为女性圣经。

《第二性》在中国的反响是滞后的,直到80年代才开始激起浪潮,然而,中国的社会环境有所不同,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即为《婚姻法》,中国的女性权益实际上一直是有法律支持的。当时很多口号都是以“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妇女能抵半边天”这样的思想为主流的。在当时的思想潮流里,男女的平权是有基础与保障的。西方女性所要争取的女性权利,在中国是有法律基础的。从这一点上说,中国在女权之路上是走在世界前列的。然而,当我们深究其主张之时,会发现其内在存在一种更深层次的性别歧视。“男女都一样”实际上是希望女性与男性一样,等于是否定了女性这个性别。男女怎么可能一样呢?永远都不可能有男女一样,除非达到生理上的平等,当男女受孕几率等同之时,男女才能一样。这种思想基础下,将女性变得无性化,之后的文学作品中也很少有女性主义色彩极浓的作品,对女性大多是处于一种无性化描述,极少有女性化形象的描写以及女性化性格描写,大部分是类似于“铁娘子”一类,其背后思想,即是“将女性视为男性”,是一种对性别的取消。

在法国的70年代,埃莱娜·西苏提出了第二种女性权利主张,她认为《第二性》确实是有其合理性,但是《第二性》过于强调女性在社会化功能上与男性的平权,而忽略了女性和男性在本质上确确实实的生理差异。埃莱娜·西苏在尊重男性与女性的生理差异的基础之上,讨论男女平权的话题。其代表作《美杜莎的笑声》中提到,应当尊重女性之美,“用身体写作”。是的,女性应当尊重自己的性别,接受自己,万物平等,女性有女性之美,男性有男性之美,女性应当展现自己真实的一面,而非把自己伪装成男性,或者厌恶身体的某一部分。这种思想在中国90年代开始慢慢被接受。

国际上,80年代到90年代,开始出现第三波性别主义浪潮,其核心思想是性别的和谐论,不再把男性和女性对立开来。

最后,以一句台湾教授的话做结,“不是女性去做男性的事,而是每个人去做适合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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