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欲玉女|大雅·民劳

《大雅·民劳》的诗旨,《小序》以为是“召穆公刺厉王”,那这是国人暴动前夕了。厉王最终没听进去召穆公的劝谏,被国人逐走,吾国开始进入有纪年的历史阶段——共伯和摄政的“共和元年”(西元前841)。

但朱子以为此说无凭,认为:“以今考之,乃同列相戒之词耳,未必专为刺王而发。然其忧时感事之意亦可见矣。”争议大概集中在最后两句:

王欲玉女,是用大谏。

郑《笺》要按着《小序》的意思说成是“穆公至忠之言”,所以这么解释:“王乎!我欲令女如玉然,故作是诗,用大谏正女。”这个意思等于是“王,(吾)欲玉女”,不但增字(吾),而且断为两句。假设“王欲玉女”是主谓结构,等于断去原主语(王),而又增一主语(我)成为一个新句。

朱子的解释就相对自然:“言王欲以女为玉,而宝爱之。故我用王之意,大谏正于女。”所以朱子以为这诗是“同列相戒之词”,大概以为是诸侯或大夫之间的相互劝诫。劝诫的内容无非是亲君子远小人,古代的政治哲学就是以“君子——小人”的二元框架为模型的,《尚书》、《诗经》中已见规模。

关于“玉女”,《诗三家义集疏》中转引阮元的意见认为当作“畜女”,如此“玉”为动词,“玉女”本身作一主谓结构,比郑玄朱子“欲以女为玉”的解释要更自然。但王先谦并未涉及“王欲玉女”的主语问题,仍袭郑玄旧说。

《诗经》中“欲”字不多,除了“王欲玉女”,只有“谋欲谮人”、“谋欲谮言”(《小雅·巷伯》),“欲报之德”(《小雅·蓼莪》),“匪棘其欲”(《大雅·文王有声》)三首诗中的四处,都没有断为两句外增一主语的读法。我读《诗经》的功夫很浅,不知道全文中有没有其他例子,可以像郑玄那样断为两句去读,待异日求证,也希望朋友们指正。


王欲玉女|大雅·民劳_第1张图片

(插图来自日本江户时代的儒学者细井徇,细井东阳所绘:《诗经名物图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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