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IExpo11月1日上午第二阶段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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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高窟环境风沙环境保护系统

十、《中国不可移动预防性保护体系的整合与构建》李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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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李新建

之所以对上午后半段几位老师的发言比较感兴趣,主要是源于目前手头的工作。天一阁在宁波、浙江而言开展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是相对较早的,我们第一个预防性保护计划书完成于2016年,但客观地说,在全国而言,无论是宁波还是浙江的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工作都是滞后的。但是我们2016年的文物预防性保护计划中是包含了不可移动文物的部分,这在全国而言也不算落后,正如李老师介绍的,国内学术界开始专门讨论不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晚至2011年左右才开始。而国家第一笔专门用于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的经费,要等到2018年才下拨。(小小地自豪一下)

这里跟非专业的读者科普一个概念——预防性保护,规范的概念您可以百度,我说得通俗点。如果文物病入膏肓了去治病,就是抢救性保护;文物还不至于伤筋动骨,提前采取措施,让其延年益寿或者至少不让毛病进一步发展,就是预防性保护。我在故宫修文物,主要是指抢救性保护的内容。

东大的李新建老师初步介绍了不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国的文保工作,近年来已经从抢救为主,向抢救性与预防性并重发展。原因大概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从总体形势来看,随着最近十几年国家实力的提升和对文保工作的重视,多数不可移动文物都已经经过一轮甚至多轮保护干预,,需要开展抢救性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当然还有,但已经不是多数和主流了。(国家好,文物才能好)

另一方面,在具体的保护实践过程中,文保专业内部也在反思——任何文物一旦开展修缮,对文物本体的改变一定是永久性的,这还不包括有些修复存在不严谨的情况,或者有些不可移动文物莫名其妙地经历多轮重复修复,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修复性破坏”的情况。

所以,抢救性与预防性保护并重,不到万不得已不干预文物本体,是目前主流的文物保护思路,也是更好、更科学地利用国家资金的体现。

但是,跟可移动文物不一样的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制度环境早已建而且相当严谨,原有的工作流程与新的预防性保护在思路、流程上确实有一些不相适应的方面。李老师制作了一张表格,用于说明预防性保护的手段是如何“嵌入”到现有的工作机制里面的。他的图我用手机拍摄,并照着自己做了一张图,不保证完全正确哈。(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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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有四条工作建议:

1.制定预防性保护工作导则和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开展宣传、培训和项目试点;

2.修订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纳入预防性内容,并将历年检修报告、防灾预案、鉴定报告、监测报告作为修缮工程立项的要件;

3.探索建立区域性“专业检修”的经费、人员、设备、技术、管理等长期工作机制,经验成熟后修编《古建筑保养维护操作规程》;

4.逐步建立文物健康档案:价值清单+基本数据(四有档案)+动态病历(定期巡检、检测、监测)+决策诊断数据(修缮、管理等)


十一、《文物建筑预防性保护在规划层面的分析研究——以党家村和福建土楼为例》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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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文化遗产研究院张磊

陕西文化遗产研究院的张磊的发言我并没有听得很认真,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在反思一个问题——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的预防性保护和不可移动文物(建成文物)的预防性保护的区别在哪里?众所周知,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的基本思路是将文物放在一个稳定、洁净的环境中,使其“延年益寿”。但是建筑怎么办,我们不可能给天一阁装一个大罩子将温湿度调回明代嘉靖年间的状态,甚至很多文物建筑依然在实际使用中,根本做不到馆藏级别的“洁净”……那么,不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究竟要强调什么?

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保护规划和文保工程。保护规划通过对文物价值的认定和“两划”及其范围内建设强度的控制,以实现文物建筑及其环境的稳定状态。同时通过文物建筑的保护工程,使其本体状态不受自然侵害。

尽管张磊没有对不可移动文物的预防性保护进行这样的具体分析和定义,但是我相信她的思路跟我是接近的。在具体介绍党家村和福建土楼预防性保护的内容上,基本包含了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保护理念的提升;

二是保护规划的编制;

三是保护工程的实施。

但是,听完这个发言之后,前面的那个疑问又冒出来了,同样是预防性保护,可移动的馆藏文物和不可移动的建成文物,难道真的一样么?

保护理念,大原则一致。不可移动文物有保护规划,可移动文物有保护方案。不可移动文物有保护工程,可移动文物也可以有一定程度上装备、护具、小环境调控设备的安装提升……两者的差异在哪里?或者,两者保护思路的不同特色在哪里?这个问题依然挥之不去,直到我听了下一个发言,醍醐灌顶。


十二、《试论建筑遗产主动式预防性保护之牺牲性保护》戴仕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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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戴仕炳

戴仕炳老师 上来就给我们提了一个概念,什么是预防性保护?

我们一般所说的预防性保护的定义如下:通过有效的质量管理、监测、评估、调控干预,抑制各种环境因素对藏品的危害作用,努力使文物处于一个“稳定、洁净”安全生存环境,尽可能阻止或延缓珍贵文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乃至最终劣化,达到长久保存文物和档案的目的  。

对于这个“官方”定义,戴老师认为,主要是偏向可移动文物的,而且是不完整的。如果从覆盖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全部范围来看,预防性保护的定义可以更为简单——预防性保护是预防和延缓文物劣化的一切措施的总和。

就我的认识而言,我认为这个定义是准确的,而且终于成功地把可移动、不可移动两种文物的特性都考虑到了。关于可移动的馆藏文物的预防性保护,我建议各位可以上百度和中国知网查一下,很多,我就不赘述了。

这里戴老师给我们分析了不可移动文物的特殊性:

1.暴露在自然环境下,环境无法改变;

2.一般使用中,仍然作为建筑功能;(不改变原状是不可能的,只是改变的程度有区别)

3.规模大小不等,但一般规模会比较大;

4.集粗犷与精美于一身。

所以,馆藏可移动文物进行温湿度调整的可能性不存在,使用“洁净”装具维护小环境的可控更是天方夜谭。那么,我们除了建立监测体系,及时了解文物状态的被动性保护,在主动性方面还有什么事情可以做呢?

这就要说到当我兴奋的原因了。以石刻文物为例,在江南高温、高盐、高湿的环境下,石质文物的劣化是很厉害的。更糟糕的是,江南地区其实并没有质地特别坚硬的石头。以我们宁波人历来引以为傲的梅园石为例,本质上就是火山爆发后形成的凝灰质砂岩,适合作为碑刻材料,但质地并不特别坚硬,风化后迅速出现一层一层剥落的情况。

以往我接触过的石质文物的保护方法,基本在表面或者缝隙添加材料,以隔绝外界化学、生物因素的进一步侵入。但是跟我们古籍修复所用的有机质浆糊不一样,那种材料都是永久性附着在本体表面的。在隔绝外部风雨腐蚀的同时,在长时段范围内,保护材料本身与后面的本体之间会发生怎样的物理、化学关系,其实大家都没整明白。一旦涂抹上去,要去掉可就没那么容易了。(这让我想到了大仲马笔下的铁面人,面具一旦带上,就没有再取下来的可能了)

但是从南往北,石质文物的病害是很普遍的。戴老师介绍了三处

——广西花山岩画的脱落问题

——重庆通远门城墙的脱落问题

——古建筑中汉白玉石材的劣化问题

戴仕炳老师提出,如果永久性保护材料的方法行不通,那么就尝试一下非永久性材料如何?请注意,这绝不是在原有材料中选用质量差的就可以。原有材料质量可能有差异,但是永久性或者长期性的本质是一样的。而戴仕炳的“牺牲性”材料则是另一思路。如果我们找不到一种“既能够有效阻隔劣化因素又不会伤及本体”的方法,那么我们可不可以选择一种不与本体发生强关联的,挡在本体前面的,替本体被腐蚀被磨损的材料呢?

答案找到了,这种方式被称为“牺牲性保护材料”。这种材料必须具备两种特性覆盖性和吸收性。覆盖性局势必须像一件衣服一样,附着在本体上,保护本体。吸收性则意味着,“替人受过”,各种腐蚀因素和物理破坏因素,特都能够吸收,逐渐损耗自己,成就本体的延年益寿。(这里再次向非专业读者强调——对于文物,所谓的“补完”是不可接受的,首先真东西没了就是没了,我们的任务是保住剩下的;另外,如何确定补上去的一定是客观上真正缺失的部分,这也是有问题的)

戴仕炳老师还强调“牺牲性”保护的称呼是他想出来的,但是这种做法其实早就已经出现了,只是没有专门提出来。比如:

2004年维修三十年代的江湾体育场时,早期的已经磨损的踏步,并没有被永久性的补完上去,而是在原有结构上增加了新的结构用于承担今天踏步的功能,而原来的踏步则躲在新结构的地下避免再次被踩踏、磨损。

德国也已经在石材表面涂抹“可破坏”的材料方面有了不少经验。

最后,戴仕炳老师总结了牺牲性保护的几个特点:

——古代智慧的科学化并传承

——标准与准则的坚守(不改变文物原状)

——技术的可靠性(在南京大报恩寺已经开展了涂层耐久性的试验)

——质量标准与工艺(有好方法还需要严谨的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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