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湖州市搞活农村经济“十法”之六:美丽撬动法

湖州市搞活农村经济“十法”之六:美丽撬动法

写在前面:郡县治,天下安。郡县治,当中又以农村治理为主要矛盾,所以说“村居治,郡县治”也不为过。搞活农村,最重要是发展集体经济——没有农民看得见摸得着享受得到的富裕,就没有农村和农业的未来。这方面,一直很缺乏教材,苦恼不已。前不久,偶得一份经验材料,记载了浙江湖州搞活农村经济总结“10法”。细细研读下,茅塞顿开,收获甚丰。这里整理为“【湖州市搞活农村经济“十法”】系列”,并附上个人想法,供斧正。本系列为读书笔记,侵权删。

案例:做好三产融合 实现村强民富/安吉县递铺街道鲁家村

改革亮点

借势美丽乡村建设,把乡村山水、人文、农业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过发展乡村休闲旅游、民宿经济等产业促进集体增收。

基本情况

鲁家村位于县城东北部,村域面积16.7 平方公里,以山地丘陵地貌 为主,下辖13个自然村,人口2299人,党员91人。鲁家村结合自身地 貌特点和区位优势,创新“公司+村+家庭农场”经营模式,以全国首个家庭农场集聚区和示范区创建为抓手,依托特色家庭农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迅速实现了村级增收、村民致富。2017 年被列为首批国家田园综合体项目,成为首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创建单位,2018年被评为全国十佳小康村。

主要做法

  • 1、规划布局,定位产业发展。坚持规划先行,村党委在考察调研、座谈会商、走访问策的基础上,牵头一体化制定村庄规划、产业规划、环境提升规划,确定“发展蓝图”,大力实施美丽乡村创建,做优村庄环境,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坚持生态承载量与乡村经营有机结合,突出发展家庭农场重点,通过帮助流转土地、协调用地指标、争取政策资金等方式,吸引鼓励本土能人、村民骨干回乡创业,创办18个特色家庭农场,并以此为依托,按照“一湖三中心”布局,引进“观光小火车”串联各个家庭农场,培育集农事体验、民宿休闲、农产品采购为一体的农业休闲产业,打造 4A 村域大景区。
  • 2、村企共营,推动多维创收。针对以往农村经营主体分散的缺陷,由村集体全资成立三家产业发展公司,推行“企业+村+家庭农场”模式,以公司为主导,统筹经营管理。充分利用田园综合体、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创建等政策红利,以乡村景区为依托,突出村集体基础设施投入后乡村经营平台优势,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推动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升级,做优村级资本运作,提升乡村经营水平。
  • 3、创业帮扶,带动共同致富。村党委坚持村级集体和村民共同参与、同步增收,以深化村级股份制改革为切入点,推动村民拿租金、挣薪金、分股金。围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主导产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创办全县 首个中国美丽乡村培训定点单位—安吉职业技能培训有限公司,开设美丽乡村经营等6大培训课程,将普通村民培训成产业工人。同时,配套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服务中心,为村民创业和就业提供技术、资金、信息、推介等多方支持。目前,累计孵化创业项目21个,帮助解决就业450人。

实际效果

鲁家村立足自身实际,优化整合资源,注重借势借力,探索以新机制、新模式、新主体带动新业态,通过统一规划、统一经营、统一品牌,推动共建共营、共营共享、共享共赢,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和村民收入快速增长。2018年,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300.2万元,村集体资产达2.55亿。


学习体会

鲁家村的做法,最有亮点的是:

  • 搞家庭农场,然后村里把家庭农场按“一湖三中心”串联起来,引进“观光小火车”串联各个家庭农场,培育集农事体验、民宿休闲、农产品采购为一体的农业休闲产业。这样就成为一个景区。
  • 为避免恶性竞争,村集体全资成立三家产业发展公司,推行“企业+村+家庭农场”模式,以公司为主导,统筹经营管理。这样就不会家庭农场内斗。
  • 这种情况下,农民有三份收入:一份是租金,通过出租场地商铺获利;一份薪金,就是打工有收入;一份股金,就是从股份公司分红。另外,村还成立培训公司,把村民培训成产业工人,帮助创业,解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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