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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电气工程硕士考研信息汇总,了解一下!
中国石油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开展“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并建有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是教育部和五大能源企业集团公司、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是石油石化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被誉为“石油科技、管理人才的摇篮”,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石油石化特色鲜明、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大学。
1960年10月,学校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校。1969年,学校迁至胜利油田所在地——山东东营,更名为华东石油学院。1981年6月在北京石油学院原校址内成立研究生部。1988年,学校更名为石油大学,逐步形成山东、北京两地办学格局。1997年,石油大学正式进入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00年,石油大学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划归教育部。2000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研究生院。2003年10月,教育部与国家四大石油公司签署共建石油大学协议。2004年8月,教育部批准石油大学(华东)立项建设青岛校区。2005年1月,学校更名为中国石油大学。2005年8月,教育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协议。2006年10月,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0年,学校成为国家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61所试点高校之一。
一、考试科目
所属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1 数学一
④828 电路
研究方向:
01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3 电机与电器
04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05 高电压与绝缘
复试专业课:电机学
学制3 年。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符合 下列条件:
①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其他语种 相应等级)
②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 6 门以上主干课程或在公共刊物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所报专业学术论文;
③不得跨专业报考。
二、参考书
828电路
[if !supportLists]1. [endif]《电路》邱关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五版
2. 《高等电路分析》,马文忠主编,中国石油大学出版社,2011年
复试参考书未找到,推荐几本电机学用书
《电机学》,胡虔生,中国电力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电机学》辜承林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
三、招生人数/报录比/其他
1、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电气工程2019年招收了5人;
2、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电气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以及录取情况如下:
注:2017年统考报名人数为34人,上线21人,录取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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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内容与工作要求
1.复试主要内容:含专业课笔试、面试(含外语听说能力,也可在面试中考核专业外语)等;各环节纪律以及阅卷要求同国家统一考试。
2.复试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实行百分制。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MBA、会计硕士考生复试办法由经管学院制定报研招办审核后公布。
4.专业课笔试: 时间:3月25日晚上7:00-9:00,地点:南教(考务组南教212)。由各学院(部)组织实施并安排具体考场。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和盖审核章的《复试通知书》参加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院(部)负责,实行百分制,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及格者不录取。MBA同等学力可不加试。
5.面试:由院(部)负责,要求如下:
(1)按学科领域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2)精心设计面试内容和形式,每位考生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面试中进行,每生一般不少于5分钟,占复试面试成绩比例不少于10%,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侧重对专业能力及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专业学位还应注重考查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并应审核考生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处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作为复试参考)。
对有特殊才能或成绩的考生,如在各项国际或国家级大赛中获奖、或在相关领域有较高水平学术成果、专利、论文等,面试时应予充分考虑,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但应在本单位复试办法中明确加分要求、计算办法,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加分。
(3)同一学科有多个复试小组的要求及标准一致;评委当场独立打分,不在现场的评委不得打分;全程录音录像,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填写复试录取登记表并完备签署意见,复试材料应妥存备查,音像材料由复试组长签字后交研招办封存,存放时间不少于三年。
(4)组织学工干部或导师等对复试考生进行政审和面谈,考核内容包括品德修养、治学态度、诚信记录、遵纪守法、心理素质等方面。思想品德政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再次核查考生报考条件和信息,核对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件,不相吻合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复试录取。
录取
1.总成绩是录取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
总成绩=(初试总分 /系数)×(1-权重)+复试成绩×权重
其中,系数按初试卷面: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权重为30%—50%,由各学院自定。
2.录取基本要求和顺序:第一志愿考生要分类型按总成绩择优录取;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可优选院内或校内合格调剂生源;需从校外调剂的,由院(部)提出申请报告,报学校审核后实施;同一批次调剂复试的一般按总成绩择优录取,不同批次调剂复试的可按先后顺序录取。
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报研招办。
3.院(部)于4月1日前上网公示复试结果,4月8日前将各类拟录取名单(含候补名单)、复试录取登记表、协议书及有关表格材料报研招办,并提交复试专家信息材料、所有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录取信息等。
4.院(部)应认真答复考生质询。考生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应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并由院(部)通知考生复议结果。
5. 4月30日前,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公示10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