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聊斋:漫话鬼物
作者 摄影 封面 插图:辜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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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物”乃老家方言,但读书后,离老家方言文化圈渐远,乡音也渐为老师所改,所用皆书面语。然年深月久,诸如“鬼物”之类方言词语,我几乎忘之殆尽。
去岁撰《中元夜臆想》时,“鬼物”一词忽于脑中闪现,但未用之。因欲考量其详,择通言以释其意也。
窃以为,所谓“鬼物”,乃半人半鬼或人面鬼身者,或当面是人而背后是鬼也,与世之“小人”或“笑面虎”同为一丘之貉,但其意更近之于“小人”,或为其俗世之别名,二者可相提并论,言此即意彼也。
而何为小人?顾名思义,小人乃与君子相对而言者,即孔子所谓君子仁义尚勇,小人则反之云云。
前贤及今人对此多有论及,但均未突破孔论之窠臼。我若于此作老生常谈,则与他人无异也,故不赘述,仅泛泛而论耳。
鬼物行事,历来口是心非,两面三刀,阳奉阴违:或口蜜腹剑,当面喊哥哥,背后摸家伙,趁人不注意,一刀捅死你。或飞短流长,无中生有,造谣中伤。或指鹿为马,张冠李戴,嫁祸于人等等。
其手段多缘故技重演,别无翻新,且往往画虎类犬,弄巧成拙,被人识破,由此更形市侩与猥琐,故多为今之鬼物所不取而喜推陈出新也。
今之鬼物,仅观其概略,亦知其已“与时俱进”矣。其坑人之法,更为巧妙和隐蔽:
一如医者治病,相向而坐,察言观色,问东问西,意在探其根底,再因人而异,“对症下药”,或贵或贱开以处方…
二如将者用兵,随机应变,因势制宜,或示形以惑其目,或示能以乱其志,或利诱以惑其心,或色诱以乱其性…
三如导演排戏,浓墨重彩,刻意渲染,如其衣则西装革履,食则楼堂馆所,居则高档奢华,行则香车宝马,言则无所不能…
凡世上“以貌取人”之短,如“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者然,几悉为鬼物所洞明也。故其一旦瞄准施猎对象,皆能随心所欲,饵其所好,善利其弊,如玩弄股掌,游刃有余。
于今物欲横流,人心如蛇吞象,若非知其根者,觑此乔装作势,恐李宗吾先生和专司人类心理研究之专家教授等辈,亦自叹孤陋寡闻而为之汗颜也。
而俗世又多贪慕浮华之徒,即便仅如卢生一枕黄粱,也能自叨“曾经拥有”而念兹三生有余,故见如此“风流”鬼物而能守得淡定且不为其所惑者、矜持睿智且不入其彀中者,恐寥寥无几也。
鬼物虽巧于伪装,如龙善化,然“听其言而观其行”,便可知其所好,辨之不难也。
一好张扬夸耀。如大言不惭,扶持某企业老板借尸还魂,起死回生。或斩钉截铁,令某企业家资金链断裂而杀之于无形。或重拳出击,令某权贵立毙于前而阎王亦不敢擅留其命也…
二好虚荣自欺。常吹嘘其友皆非富即贵或手眼通天者。靠山皆红黑两道中人,从中央到地方,无不沾亲带故,无不有泰山之重,非常人力所能及也…
三好赌博嫖娼。鬼物多闻牌辄思赌,见牌辄摄目,而一旦入局辄如尻生根,纵遭雷劈亦可安然不动。更有闻色辄思淫、见色辄起意者,而一旦遇之辄如足灌铅,虽九牛力拽而难令其还也…
四好贪杯误事。一般鬼物多壶中之徒,嗜酒如命,一日三餐,几乎逢餐必饮,且每饮必醉,醉辄呼呼大睡,而百事皆废也…
五好以借代占。鬼物既藏歹心,无不伺机而动,且籍口多异,始则以借钱为名,终则行诈骗之实…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而又无所不用其极。
一旦原形毕露,或振振有词,巧言令色,以掩耳盗铃自欺;或理直气壮,厚颜无耻,以无知小人自诩;或洋洋得意,踌躇满志,以阿Q麻醉自安;或垂头丧气,破罐破摔,以痴人说梦乞怜。
如此这般,若常人则倍感尴尬,恐为他人所笑,而鬼物却不以为意,反自以为得计也!
究其装腔作势之目的,无非是拉大旗作虎皮以造其势,再以势“唬”人,趁机钻空子占便宜也。可惜“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如此张目为非,终致知情而怒其不争者、厌恶而鄙其德行者、受骗而为其所害者等辈群起而攻之,或于大庭广众之中,疾言厉色,揭其面具,撕其画皮,令其无地自容而恼羞成怒;或拳脚相向,如痛打汉奸贼子,恨不能置之死地而后快,令其哀声连连而抱头鼠窜;或讼于有司,绳之以法,量刑加罪,令其身陷囹圄而悔恨终生…
一般此类鬼物皆在外闯荡有年,或十几年或数十年不等,然因其不学无术之本性使然,除略知些许江湖混术之外,对正经营生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或不懂装懂,徒然浑噩度日也。
今其年届中天或老之将至,已沦为鼠窃狗偷之辈,几与丐者无异,更兼众叛亲离,四面楚歌,如不自吹自擂,胡说八道,行坑蒙拐骗之实,量其也无何德何能苟且于世!
故知之者曰:但凡鬼物,有奶就是娘,翻脸如翻书!见利忘义、过河拆桥、落井下石乃其家常便饭!食禄忘恩、卖主求荣、反复无常乃其骨中本性!若将其比之于奴才,则其比奴才更奴!若将其比之于娼妓,则其比娼妓更娼!
若心存幻想,妄度其为人类,与之奢谈道德文章和诚实信用,莫若对牛弹琴也。斯类可谓禽兽不如,简直非人生父母所养也!
如此鬼物,不仅人穷志穷精神穷,而且可怜可恶又可憎!
“易涨易退山溪水,易反易复小人心”,《增广贤文》此言,似专为鬼物画像,亦似专为本文作结。
【作者后记】
《红楼梦》里有诗曰:“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其实鬼物也是这样。用老百姓的话讲,鬼物此态也叫“小人得志”。但鬼物大多能得逞一时,少有得意一世者。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强盗的妈上不了正席,也就是说鬼物终究成不了什么大器,更不可能成为社会的主流。
而终其一生所作所为,鬼物大多也没什么好下场,或死无葬身之地,抛尸荒郊,为禽兽异类所食;或死于非命,身首异处,祸延子孙;或遗臭万年,被永远地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一言以蔽之,宁做失意君子,莫做得志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