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财经》记者 张欣培 郭楠
编辑|陆玲
2018年3月28日,哔哩哔哩(Nasdaq:BILI;下称B站)成功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发行价为11.5美元/股。截至2020年4月20日,B站收于29.23美元/股。这意味着,如果两年前投资了100万人民币,如今的收益已经翻倍。
刘伟(化名)很庆幸在两年前买了私募产品东家—基岩东方价值发现一号,这只承诺投资B站的基金。据悉,一号基金成立于2018年1月5日(B站上市前夕),封闭期为两年。募集规模约7亿,托管人为国泰君安证券。
根据此私募管理人基岩资本此前发布的《到期清算公告》,2019年12月3日正式启动产品清算流程。管理人预计将在4月初完成基金分配工作。经托管人复核,截至2019年11月29日,该只基金的份额净值为1.3103元。
但让刘伟震惊的是,不仅该基金至今仍未清算,近期他被告知,截至2020年3月31日,这只基金的净值只有0.315。
震惊之余,刘伟找到当初的代销方东家金服问个究竟,对方的回复是,“基岩资本违规操作,投资了其他中概股,造成亏损。”
投资者们难以置信。两年前,他们拿到的基岩资本出具的承诺书明确表示,此基金计划认购B站在美IPO增发股份,除该标的外,基金不会投资其他标的。
《财经》记者了解到,基岩资本董事总经理赫旭近日也与投资者进行了沟通,承认了公司的违规操作以及造成的巨大损失。中概股暴跌,基金净值受重挫。
“2019年以来,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中概股受到较大的冲击。近期,受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等黑天鹅事件的影响,美股遭遇了史无前例的四次熔断,投资标的净值大幅下挫。”基岩资本对外表示。
对于承诺收益,基岩资本给出的理由是对业务人员培训不足,致使用词不当。就在去年,基岩资本总裁黄明麒还因向投资者承诺本金不受损失受到证监局处罚。
基岩资本提出的解决方式是希望投资人可以将退出清算日期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我们不会同意。我们不认为美股会在接下来有较大反弹。而且,基岩资本违规操作,非法挪用客户资金已经完全触犯了法律。代销方也难逃其咎,涉嫌违规虚假宣传。”一位投资者向《财经》记者表示。
而据上述投资者的说法,违规或不仅如此。在明确禁止保本保息之下,基岩资本逆势而行,提出了8%的兜底协议。而两家代销机构东家金服、恒天财富则存在向投资者虚假宣传该产品的违规行为。
对此,东家金服回应《财经》记者称,已成立专项小组,并向广东省证监局反映了相关情况,督促基岩响应基金投资人诉求,对基金资产进行后续处置。而恒天财富也表示,正在督促基岩资本加快清算工作,并等待监管处理意见。
基岩涉嫌挪用资金
除了东方价值一号基金,基岩资本旗下的东方价值五号产品,同样承诺投资B站。根据产品的募集书披露,该基金存续期1年封闭期+1年退出期。管理费每年2%,认购费1%。募集资金规模约8亿元,托管人是国泰君安证券。
据了解,在该产品销售之初,基岩资本就明确给出了保本保息的承诺。因承诺保本保息属违规行为,所以基岩通过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了具体的内容。
补充协议包括两点:本基金与标的企业股东达成协议,自基金成立起12个月内,如标的企业不能完成IPO,自标的企业于约定期限内未能完成IPO之日起1个月内,由担保方以基金年化6%的净收益对基金予以现金补偿。
此外,本基金与标的企业股东达成收益保障协议,在标的企业完成IPO的情况下,自基金成立日起至基金清算日开始止,其所获得的年化净回报率不低于8%/年。若基金未达成保底收益条件,则由担保方以现金予以不足。
对于向投资人承诺最低收益,基岩资本称主要原因是对业务人员培训不到位。基岩资本相关人士对《财经》记者表示,公司要求业务人员当面或录音形式向每位投资人明确告知所投产品的收益风险,但产品发行初期,企业员工培训落实未到位,以致运营人员在相关文件中使用不正当用词。
投资标的方面,基岩资本在推介资料以及具体的合同上并未明确该基金将投向单一标的,仅是表示将投向中概股。不过,在《财经》记者获得的一份基岩资本在2017年12月5日出具的不可撤销确认与承诺的函文显示,该定向资管计划认购B站在美IPO增发股份,除该标的外,不会投资其他标的。
在兜底协议、明确投资单一标的吸引力下,刘伟毫不犹豫购买了该产品。到期本是翻倍的收益,但现实是,截至3月31日,刘伟只能拿回来31.5万,因为该产品的净值只剩下0.315。
基岩资本给出的解释是,除标的企业外,基金管理人配置了其他中概股股票组合。由于美股近期史无前例的大跌,基金净值大幅下挫。
一位了解基岩的知情人士也对《财经》记者表示,去年12月,东方价值五号基金净值还有1.1左右,有部分投资人选择了提前兑付,对现在的业绩很惊讶,其猜测可能是由于年初美股暴跌,基岩投资的中概股标的大跌所导致。
投资者显然难以接受,因为当初的承诺是只投向单一标的B站。未经客户允许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资金,以及违规的保本保息承诺都明确了违反相关规定。
赫旭也坦陈了这些违规之处,其近日在与投资者的电话沟通中明确表示,“这些协议涉及到变相的保本保息,并不是合规的文件。我们在销售中确实存在不恰当的行为。”
不过,赫旭又称,“在所有的合同规定范围内,都没有明确只投B站。可能销售的时候描述不准确,误导客户。”
但有投资者向《财经》记者出具了基岩资本全部投资B站的承诺书。
“事实上,基金全部投向B站不具有可操作性。”基岩资本4月17日对《财经》记者表示,“在投资者购买公司产品之际,我们也强调基金产品的风险且为维护投资者权益,产品倾向于分散投资。美股市场风险大,QDII基金尤甚,不允许投资单一标的。”
不过,基岩的回应并未得到投资者的认同。“真的是无法无天,胡编乱造,气得我发抖。”一位投资人愤怒地说。
“我们对B站股票判断失误,我们认为当时B站估值存在一定水分,所以虽然买了B站但是很早抛出去了,同时配置了其他中概股,目前被套牢。现在是想等净值慢慢恢复,所以没有强行抛出。”赫旭对投资者称。
“1月份我们发了清算公告,本打算逐渐卖出,但是当时受到疫情影响,如果强行卖出,会遭受损失,所以股票一直没有清算。”赫旭解释道。
但对于配置其他中概股并没有提前与投资者进行沟通的问题,赫旭的回复是,“这是我们跟投资者沟通工作的重大失误。”
“我们认为持仓股票价格会逐渐回归合理水平,从而提升基金净值,因此拟于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基金的退出清算。”赫旭表示。不过,投资者并不买账,目前双方仍在协商中。
实际上,面临如此尴尬遭遇的不仅仅是东方价值一号与五号。东方价值基金十四号也因为基岩资本配置其他中概股造成了净值大跌。
在4月10日最新的说明中,基岩资本表示,除标的企业外,基金管理人配置了其他中概股股票组合。由于美股近期史无前例的大跌,基金净值大幅下挫。截至2020年3月31日,基金净值为0.358。
谁是基岩?
2018年6月,基岩资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公开递交了招股说明书。如果成功上市,基岩资本将成为国内第一家在美上市的中国私募机构。
事实上,这家有梦想的私募机构十分年轻。基岩资本成立于2015年8月,主要业务为中概股一级半市场,其官网显示的成功案例包括B站、猎豹移动、虎牙直播、蘑菇街、趣头条等中概股公司。而东方价值系列为基岩资本旗下标志性产品,主要投资标的为美国市场Pre-A阶段的中概股。
业绩虚实难分,基岩资本依靠明星中概股维持着热度。2017年10月,猎豹移动被美国机构做空,基岩资本第一时间发声力挺,猎豹移动股价并未大跌。2018年,基岩资本发布报告,继续看好猎豹移动,给予“增持”评级,但股价一路下滑至今。
此外,虽然投资者在净值巨亏后发现基岩资本的产品并未随着B站股价上涨,基岩资本过去多次公开发声看好B站。基岩资本副总裁岑赛铟曾表示,B站应该把他们如何做到这种品牌认同感的方法写进商业教科书。
赴美上市同样赚足了眼球。基岩资本曾表示,除了美国资本市场的上市门槛较低、对私募机构比较包容外,也因为看到了中国私募基金行业发展的巨大潜力,希望借助上市实现自身品牌效应的提升,募集资金加大对公司的投入,搭上行业快速发展的顺风车。
赫旭日前在与投资人沟通时表示,基岩资本累计管理资金规模将近60亿元,整体估值约5.5亿美元,预计2020年将在纽交所或者纳斯达克上市。
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显示,赫旭为基岩资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持股比例为37.5%,创立基岩资本之前,曾在广州威登投资、广州科华创业投资、广州建智投资顾问任职。
事实上,有私募基金人士表示,基岩资本在美国上市非常困难,赴美上市也仅仅是起到一个宣传作用。
2019年8月底,基岩资本第四次更新了招股书,募资金额调整为3000万美元,其首次递交的招股书中募资金额为7000万美元。
然而,上市前路未卜,监管处罚已至。
2019年8月,中国证监会网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广州基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黄明麒向某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两宗违法违规行为。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销售机构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黄明麟为基岩资本总裁,之前曾频繁公开出席各类论坛并发言,他在2019年两会期间一场圆桌上公开表示,对企业而言,上市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融资和估值,有爆发力、有话题、有成长性的公司,在美国上市后都能拿到不错的估值。
与代销方从甜蜜到翻脸
根据公开资料,东家金服为京东数科(原京东金融)旗下子公司,是其打造的“一站式”在线私募投融资平台品牌。
“相信京东金融大品牌,所以选择通过他们购买。但是事情发生后,到目前为止,东家金服没有给出实质的解决方案,还告诉我们可以去举报。”一位投资者向《财经》记者表示。
4月13日,投资人来到上海东家金服办公地点。“他们把我们挡在门外,没有让我们进去。”次日,投资人再去,发现整个办公室已空无一人。“办公场所已经关掉,在其他地方租用了临时办公室接待我们,但并没有高层进行沟通。”
据悉,东方价值一号的另一代销方恒天财富日前给出的方案是,“公司准备对基金资产做远期出售,先变现部分,5月份给投资人,争取9月30日之前拿回本金。最后通过法律途径向基岩索赔。”
“准确地说,东家金服给了我们解决办法,就是让我们投资者去报警。他们正在集合外地的投资者去报案,还给大家发了统一的报案模板。”上述投资者告诉《财经》记者。
据上述投资者表示,东家金服的理财经理为他们提供了完整的报案模板,包括东家—基岩东方价值发现一号私募报案,东方价值五号报案,东方价值基金十四号报案三份模板,建议投资者点进去直接填写,进行报警。
但事实上,东家金服和基岩资本曾经是“相当地甜蜜”。
在东方价值五号产品发行时,东家产品经理在对销售人员培训时讲的是,“为什么我们要死皮赖脸地与基岩资本合作,我们跟基岩的合作十分不容易,做了很多努力。所以大家一定要珍惜这个项目。”
公开资料显示,2017年11月23日,东家金服与基岩资本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签订仪式上,东家金服高级副总裁唐梦对基岩资本以往成绩表示赞赏,并高度认可基岩资本“在严格的风险把控中追求绝对收益”的投资理念和投资实践。
有投资者认为,事情发生后,东家金服并没有拿出实际解决方案。“东家金服投前审核失职,宣传时虚假宣传。直到近期基岩资本通知,东家金服才知道巨亏情况。”
“这个项目当初在内部讨论时,我就明确提出了反对意见,但是没有被采纳。”一位东家金服前员工向《财经》记者表示。
而根据上述投资人的说法,在产品销售之初,作为代销方的东家金服就明确知晓了8%的保底协议。
“管理公司给投资者8%兜底保障,对外宣传的时候,只能口头表达,不能用我们自己的东西给投资者留下证据,因为这东西是绝对违规的,大家一定要逐一条款的保密。”东家产品经理在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时如此强调。她还表示,“东方价值五号有非常明确的指向性,项目就是投资到B站。”
东方价值五号退出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到期没有按时清算,我们向东家金服询问,对方的回复是,可能受到疫情影响,他们并没有去核查具体情况,只是让我们等,直到4个月后,才告知我们管理人挪用资金购买了其他中概股造成重大亏损。”一位投资者向《财经》记者表示。
“在去年底,基岩资本没有按时清算时,我就已经提醒过东家金服,而且是多次强调。当时我的表达是,基岩很可能挪用了资金,希望东家金服可以去调查。但是对方没有给任何答复。”另一位投资者表示。
不过,4月16日,代销机构东家金服回应称,正在督促基岩响应投资人诉求,并向广东省证监局反映了相关情况。另一家代销机构恒天财富也表示,正在督促基岩资本加快清算工作,并等待监管处理意见。
违规巨亏谁之过?
在整个产品链条中,基岩资本、代销方与托管机构,究竟谁应该为本次巨亏负责?
从目前来看,基岩资本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基岩资本非法挪用基金财产、未如实披露基金投资,甚至存在数据造假可能。“我们出去的这些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都有一定的问题,这个是我们需要承担的责任,是我们沟通的失误。”赫旭在与投资者沟通中亦如此坦陈。
北京格滔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杨红伟表示,经投资者同意的与私募基金合同相关的承诺书是私募基金合同的必要构成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保证将资金投向承诺的投资标的,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得改变资金投资标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违法违规改变投资标的后,未依法依规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信息报送,也未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上述行为,构成挪用基金财产及未披露基金重大信息。
北京锦略律师事务所主任余伟平对《财经》记者表示,理论上要区分违法违规挪用与违约使用资金两种不用情况。从目前的信息来看,管理人可能存在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超范围投资的行为。监管要求投资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投资范围,托管人要按照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严格履行托管义务,基金管理人违反法定或约定义务的,将承担行政、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基岩资本的责任似乎毋庸置疑,而代销方是否负有连带责任?
实际上,因私募基金管理人与代销机构之间责任划分不清,当出现问题时,双方经常会上演甩锅大战。在此前诸多纠纷案例中,若代销方在推介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需承担一定比例的承担责任。
“对于代销机构来说,主要义务是推介产品售前阶段的适当性义务,以及对投资者所做的针对产品的风险告知,只要尽到以上义务,投资风险可由投资者自己承担。”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郭心仪律师表示。
但是从已知的信息来看,基岩资本对产品进行保底承诺构成“刚性兑付”。郭心仪认为,产品本身违规,代销机构在宣传时又表示“整体风险可控、有托底、后续超额收益可期等”,这些都不应该是专业的代销机构所做的,同时也没有告知投资者风险,引诱误导了投资者,应该对投资者负责。
“代销机构的义务是适合投资者筛选推介与产品风险告知。从目前的司法判例来看,两点都没做到,会对投资者损失赔偿最高达100%;只做到其中一点,根据目前查到的案例,赔偿比例在10%-40%。”郭心仪向《财经》记者表示。
至于托管方国泰君安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郭心仪指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托管机构的义务只是对管理人托管的基金财产单独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并根据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和交割,所谓对管理人的监管只是形式监管。
“如果托管人未尽到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慎核查义务,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对私募基金的错误投向未尽到监管职责,应当对投资者承担侵权或违约的法律责任。如果托管人完全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来操作,则很难承担责任。”杨红伟向《财经》记者表示。
余伟平也认为,通常,基金托管机构只做形式审查,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没有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话,就很难认定托管机构存在责任。
不过,杨红伟认为,明确托管人义务的内容,明晰界定托管人托管职责,也是后续立法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在托而不管与托管责任过重间找到合理、现实、可行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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