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频道《新闻1+1》主持人白岩松连线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
五一长假之后,中国足协全面复工,工作人员开始正常到足协上班,而中国足坛诸多工作也将随着全国范围内的复工而全面展开。5月7日开始,中国足协负责联赛事务的工作小组成员将聚集香河基地,召开专题会议正式商讨国内联赛重启事宜。
疫情让中国足球全面停摆,国内球迷此间对于中超联赛重启,从未有过如此强烈的愿望。随着全国范围内的疫情得到全面而有效的控制,足球比赛重启事宜也被不断提及。尽管之前曾有报道称,足协为今年联赛的重启设定了“不空场、不跨年、不缩编”的三大原则,但据了解,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有关今年联赛赛程的编排,早在去年底就已经基本落实,至今年1月7日,中国足协正式下发过一个版本,征求各参赛俱乐部的意见。但此后爆发的疫情,让这个版本失效。为应对疫情的变化,中国足协设计了多个联赛开赛时间,从4月底到5月中旬、6月下旬,最晚则是7月初开赛。但由于疫情,中国足协的工作人员基本都只能在家办公,通过网络或视频就相关事宜进行商讨,因而联赛何时开赛的问题始终无法有明确的时间表。而这一次足协工作小组从7日开始集中香河基地,将就各级联赛事宜展开全方位的协商与探讨,并将确定一个初步的时间表。
据了解,在所谓的“不空场、不跨年、不缩编”三大原则中,真正能够实现的恐怕就是“不跨年”。比如中乙联赛将有可能分成三个小组展开,目的之一就是缩减参赛队的比赛轮次与场次。而若时间紧迫,中超联赛有可能会改变赛制,不再实施主客场制。正如足协主席陈戌源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所介绍的,考虑将目前16支队按照去年的排名分为A、B两个组,8支队伍各一组进行常规赛比赛,两个小组分别决出4强。之后由两个小组的4强组成8强打争冠组的比赛,另外8支球队去打保级战。类似于韩国联赛的赛制。
至于球迷入场问题,据了解目前足协倾向于“可以空场”。即在球迷现场观战的问题上,足协会拿出一个时间表,起始阶段先实施空场;然后增加到15%到20%,随后视情况再增加到30%到40%,之后则是50%到60%,最后再完全放开、全面恢复观众入场。这也是根据全国范围内各个不同地区在不同时间段内的实际情况而定。
需要指出的是,国内联赛重启的问题,并不是中国足协或者国家体育总局这个层面所能够决定的。即便是欧洲五大联赛的重启,也均是受到各国政府部门的影响。
但中超联赛如果能够重启的话,其象征意义不容低估。就像英国外交大臣多米尼克·拉布在5月5日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所说的那样,他本人希望英超联赛能够短时间内迅速重启,“我认为联赛的重启将提升整个国家的士气,人们想看到我们重新回来工作、孩子重返学校,当然更包括体育赛事的重归。”对中超联赛以及其他体育赛事来说,在目前的大形势下,如果能够尽快重启,也更能够展现我国战胜疫情的实际效果。
当然,在中超联赛的重启问题上,还有一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就是亚冠联赛。迄今为止,亚足联尚未给出亚冠的明确时间表,这多少也影响到整个中超联赛的赛程安排。毕竟2021年改制后的全新世俱杯将在我国进行,延期之后新的时间表尚未确定,但2020年亚冠联赛直接关系到世俱杯赛的参赛席位问题,中超四强恐怕都希望能够借此良机在家门口的世俱杯赛上亮相,于是,对今年的亚冠联赛也就格外重视。
中国足协当然会全力支持BIG4打好今年的亚冠联赛,在中超赛程安排方面肯定也将尽可能支持。但亚足联迟迟未能敲定赛程,也势必将影响到中超赛程的拟定。不过,亚足联有意将今年亚冠联赛变更为赛会制,相对而言,还是有利于国内联赛赛程安排的。
考虑到中超、中甲联赛有外教、外援问题,特别是诸多球队的外教、外援尚未归队,相比而言,中乙联赛不涉及外援,只有个别球会聘请了外籍教练。所以,一个可能的情况是:今年率先重启的或许将是中乙联赛而非中超联赛。
而关于中超U23队、中国国青打中乙的问题,陈戌源也在近日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这段时间我们专门研究了中超预备队打中乙的问题,因为中超预备队联赛效果不好,我觉得对球员伤害也很大。中超预备队去打中乙,这对于提升中乙发展、提升中超预备队球员的能力是有保障的,我们听取了其他俱乐部的意见,他们都表示愿意。而国青队则担负着2024年巴黎奥运会的备战任务,这支队伍同样面临比赛少、比赛质量不高的问题,基于这个考虑让国青去参加中乙。关于是否升级、积分的问题,总体上讲这些队伍参加中乙都要积分,但原则上不会加入到最后的升降级比赛中去,不计分比赛的质量会受影响,参加升降级可能影响乙级俱乐部的利益。”
据悉,此次足协联赛工作组香河会议围绕着三级职业联赛所涉及到的议题较多,而且根据各种实际情况,将拟定出一系列的时间表。比如在外教、外援返回中国的问题上,取决于国家的防疫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航班恢复情况与时间表。
针对球员转会问题,足协除了国内球员将会有一个转会窗之外,也将专门拟定一个国际转会窗,确保中超、中甲球队可以引进新的外援。但这需要上报国际足联获得批准,可上报之前首先需要确定国内联赛的重启时间。
除了这些事宜外,联赛重启之前、重启之后肯定还将拟定一系列新规定,诸如足协先前已经发文提到过的联赛开始之前将再次进行核酸检测。而德甲联赛重启时,德甲联盟下发了一个厚达41页的防疫指导,要求球队分乘几辆队巴到达球场,主客队要在不同时间入场;禁止一切赛前仪式,没有球队全家福合影,球员之间不再握手,甚至在庆祝入球时禁止拥抱等不必要身体接触;赛后要求球员在更衣室保持距离及禁止比赛后洗澡等等。类似像这样的规定,据悉此次足协工作会期间也有可能会有相关规定出台。
但是,所有这一切全都是在为联赛重启而进行准备。至于究竟何时可以重启?中国足协恐怕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给出一个具体的时间。今天,足协还将继续就联赛相关事宜进行商讨。
中国足协正式下发减薪倡议书!
今天,中国足协在此前反复研究与商讨的基础上,正式下发了《关于男足职业俱乐部与所属球员、教练员合理调整薪酬、共克时艰的倡议书》,对疫情下国内职业俱乐部、职业球员的减薪事宜作出了明确的指导。这个倡议书也可以说是中国足球疫情下实施全面减薪的一个指导性文件。根据这份文件,疫情期间中超球员、教练员的减薪幅度将可以达到30%至50%,同时各俱乐部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延迟支付部分薪酬。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各行各业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足球全面停摆,俱乐部基本没有收入,生存日益艰难,而职业球员的收入依然高居不下。职业足球俱乐部及投资人普遍面临经营困难,俱乐部陆续表达了希望适度减负、合理降薪的呼声,“减薪”成为各方的共识。而国际足联也在3月底、4月初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疫情足球管理问题指南》,对疫情下的减薪以及球员转会等诸多事宜给出了明确的意见。随后,中国足协专门在4月9日于上海召开了一次座谈会,俱乐部的部分代表、球员代表、经纪人代表、律师代表等多方人士参加,商讨合理减薪问题。与会代表们一致同意:在尊重国际足联关于疫情影响下处理球员合同及转会的相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原则同意俱乐部和球员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实行全队统一标准的合理减薪,减薪周期从2020年3月1日至2020赛季联赛开赛日,具体的减薪方案指导意见将由中国足协组织职业俱乐部、球员、教练员代表及法律专业人士在内的工作组制订并公布。
至4月20日,中国足协部分中超、中甲以及中乙三级职业俱乐部下发了一份名为《疫情期间俱乐部球员与教练员薪酬调整意见》的征求意见函,继续征求俱乐部等各方意见。与此同时,中国足协也曾与国内相关政府部门进行过沟通,毕竟这份指导性文件必须要在中国法律框架内、符合中国的《劳动法》。在汇总了各方意见之后,中国足协最终形成了这份《倡议书》,所以《倡议书》中才会明确写道:“根据国际足联《关于应对新冠疫情足球管理问题指南》提出的原则,综合考虑我国俱乐部的整体经济状况、协议履行情况等因素,中国足协在广泛听取俱乐部代表、球员和教练员代表,以及法律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现就疫情期间适度调整球员及教练合同及薪酬的事宜,向各级俱乐部、球员和教练员发出减薪倡议。”
从这份倡议书来看,此次疫情下实施减薪举措,中国足协还是提倡“协商”,俱乐部就薪酬调整与球员、教练员进行单独或者集体协商,但并不是“强制性”举措。换而言之,职业俱乐部可以不“减薪”。但在目前情况下,如果不接受“减薪”,一旦被曝光,不管俱乐部还是球员都很容易被推上风口浪尖。
在4月20日足协下发的征求意见函中,中国足协提出的意见是“减薪不少于30%”。在充分征求各地方俱乐部的意见之后,此次正式下发的倡议书中,中国足协给出了更进一步明确的意见,即“建议参考比例为30%至50%之间,但具体方案应由俱乐部与球员根据实际情况协商一致。”这其实还是将主动权下放给了俱乐部与球员,双方展开协商解决。
而减薪的适用周期,早在今年4月9日的上海会议第一次会议期间就达成了一致,即减薪周期从20201年3月1日开始至新赛季联赛开赛日。今天公布的《倡议书》中更进一步明确,“建议本次薪酬调整的适用周期为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赛季各级联赛开始前一周止,即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协商调整该段时期内的薪酬及其支付方案。”
《倡议书》中还更进一步明确,俱乐部可以延迟支付部分薪酬,“俱乐部根据现金流情况,可考虑与球员、教练员协商于联赛开始前延迟支付部分薪资的方案;但俱乐部应确保延迟支付的比例不超过原合同约定薪酬金额的30%,且延迟支付的部分应在联赛开始后90个自然日内补齐。”
同时,考虑到薪资较低的球员与教练员的实际情况,《倡议书》中还明确:“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1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调整其薪酬;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2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延迟支付其任何比例的薪酬。”这也可以视为足协保护低收入人员的一种具体举措。
需要指出的是,国际足联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冠疫情足球管理问题指南》中已经明确: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因而,即便是俱乐部未能通过有效的协商机制与球员或教练员就调整原合同条款达成一致从而考虑按照本俱乐部的统一方案单方面做出调整的,俱乐部只要整理、提供充分的材料用以证明或说明,即便是出现争议最终不得不上诉到国际足联,国际足联会按照相关原则进行个案处理,但也基本会维护俱乐部权益。当然,足协也不会允许俱乐部以疫情为理由侵害球员、教练员的合法权益。
按照相关要求,俱乐部与球员、教练员就薪酬调整幅度及发放方式等问题协商一致后,应签订补充协议,并在签署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中国足协备案,但提交备案的最晚日期应为2020年8月31日。
应该说,这一次疫情期间的“减薪”工作处理还是较为合理与科学的,在充分考虑国内各职业俱乐部的现实情况的基础上,也能够让球员可以平静接受。当然,中国足协本身并不是合同的签订方,仅仅只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一整套处理意见与建议,最终事情的处理还是交由各地方俱乐部。迄今为止,除了中甲的新疆天山雪豹俱乐部已经完成减薪事宜外,其他各俱乐部都在等待中国足协的进一步更详细的指导意见。此番《倡议书》下发之后,各地方俱乐部将根据这份指导性文件展开实质性操作。
文|马德兴
编辑|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