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鹏认为,举凡能在市场中脱颖而出的软件产品或项目,一定要具有以下三个特性:

即[被认为有利或不可替代的],[被认为应用最广泛的],[被认为约定俗成的]

我将此三点称为软件普及的[Footstone]。

   我所以说是[被认为]而不是说[事实上],并不是什么唯心主义的观点,而是从唯物辩证的角度出发来考虑的。

  这是由于,即使在通讯技术发达的现今,每个人在所获取资讯的渠道依然是不尽相同的,而信息量将直接影响到我们判断的真实与合理性,就如同我们找女朋友,找 工作般,必然无法获得[最好的],因为在现实生活的地球上,有太多的可能是你所无法遍历尝试的,你即不可能一天换一个工作,更不可能一天换一个女友,你所 凭借的,仅仅是你所能够获取的有限信息,即[数据]。

  而只能依据数据,所能找到的,永远只能是[我认为最好]或[我认为最合适]的,甚至是[别人说最好的]或[别人认为最合适的]。

在对软件的认识上,这个道理也是相同的。资讯量直接影响了我们对软件产品的判断力。

在[被认为有利或不可替代的],[被认为应用最广泛的],[被认为约定俗成的]三点中。我认为,[被认为有利或不可替代的]是核心所在。

就如同某些政党的宣传理论般。对于自己技术的[不可替代性],同样是每个程序员所追求的。而对于其他人技术的[可替代性],也同样是所有程序员所不懈努力的。

我认为这一依循起源的实际起源可追溯到拥有[不可替代性]的商业项目对自身代码的保护和为了[取代]商业项目而出现的开源项目以[开放源代码]、[免费服务]等方式与商业软件的竞争。

不论人们同意与否,事实上,想最终换取最大经济利益就只有垄断一途。

就如同孙武子所说的,“ 计利以听,乃为之势”,利益的存在,最终造成了经济社会中一切合理或不合理的行为。

但是垄断也一定意味着限制或完全毁灭自身的发展潜力,这是凭借没有竞争就没有发展的基本原理决定和绝对权力等于绝对腐败的双重推论而基本确定的准真理。

如 几年前地位如同CCTV般的Sina,如今的市场价值不及腾讯的1/3,说起[被认为应用最广泛的],[被认为约定俗成的]的两点,身为[后起之秀]的腾 讯同学,最初恐怕是无法企及这些老大哥的,但是凭什么能够获得如此巨大的利益呢?这就是在网络通讯软件尚不普及的年代里,具有[被认为有利或不可替代性] 的腾讯QQ,所立下的汗马功劳。

我们都清楚地知道,在经济学中,除了大家耳熟能详的[蝴蝶效应]外,还有所谓的[马太效应]

它起源于《新约·马太福音》中这样一个故事:

   传说一个国王远行前,交给三个仆人每人一锭银子,吩咐他们:“你们去做生意,等我回来时,再来见我。”国王回来时,第一个仆人说:“主人,你交给我的一 锭银子,我已赚了10锭。”于是国王奖励了他10座城邑。第二个仆人报告说:“主人,你给我的一锭银子,我已赚了5 锭。”于是国王便奖励了他5座城邑。第三个仆人报告说:“主人,你给我的一锭银子,我一直包在手巾里存着,我怕丢失,一直没有拿出来。”于是,国王命令将 第三个仆人的那锭银子赏给第一个仆人,并且说:“凡是少的,就连他所有的,也要夺过来。凡是多的,还要给他,叫他×××。”

在最大化利益原则驱动下,正如马太效应般“少者恒少,多者恒多”。

而事实上,国王评判三个仆人的依据,不过是三个仆人自己的解释和每个人的实际获利,这种以暂时行为与利益为基础的判断准则,也无外是一种[认为]式的评断,但仅凭[被认为有利或不可替代]的准则,就刹那间改变了三名仆人一生的命运。

又好比国产开源项目那可能潜存的利益注入,尽皆为转嫁到如Struts、Spring、Hibernate甚至于依托他们的种种Side中,也是这种马太效应造成的。

但 是,这种方式终究只对既的利益者,即已从这些项目中获益或准备从这些项目中获益的人士有效。利益的垄断一定会引起其他未获利或不满获利者的反抗,而[被认 为有利或不可替代的]毕竟不是[事实上]也绝对不会是[事实上有利或不可替代的],为了维系利益,就必然会出现其他的运作方式。下一节,我们谈[被认为应 用最广泛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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