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谁又将获得“用地指标”大奖?前两天,自然资源部在官网上进行了揭晓,公示于4月2日截止。
从公示情况来看,依据《落实国务院大督查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有10个省市16个市县拟获土地计划指标奖励。这10个省市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广东省、四川省、云南省、湖南省、重庆市。这是自然资源部对201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估后并进行排名,并以此为依据圈定的。其中,上海市及江苏、浙江、安徽等省市继续在名单之列,北京首次入围。对比2018年情况,今年获得奖励的市县有一定缩减,但相关奖励指标有所加大。
这是自2017年建立督查激励长效机制以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第三次督查激励工作。
城市的快速发展,以及产业、人口增长的需要,土地一直是城市中的紧缺资源,政府希望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能够获得上述奖励指标,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消息。
“这样的奖励将会常态化。”一位研究国土方面的专家表示。
从这两年获得土地奖励的城市来看,大部分是处于经济发展前沿及土地资源比较稀缺且有效利用的城市。今年则有60%在经济发达地区。
以广东省为例,2018年,广州市白云区、肇庆市鼎湖区、丰顺县、清远市清新区、新兴县五个县区,因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利用秩序、土地利用计划执行较好,也受到通报肯定,并分别获得1000亩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这得益于广东近年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通过“三旧”改造、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积极盘活存量,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配置城乡、区域、产业发展用地,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断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产出率。每新增亿元GDP所需新增建设用地量逐年下降,广东省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大幅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居全国前列。
再以武汉为例,因转变用地观念及近几年将单位GDP地耗下降率纳入区级年度考评体系,2018年给予武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5000亩。
以武汉中央商务区“地上地下一体化开发利用”为例,该区域是武汉市规划建设的现代服务业中心,武汉中央商务区“向上”精心打造“百米高楼密集区”,已建成华中第一高楼武汉中心(438米),在建的100米以上的高楼就有54座;“向下”采取整体开发的节地模式,挖掘城市深度。
武汉中央商务区核心区262万平方米地下空间开发是全球中央商务区之最。整个核心区地下空间总体分四层,各层分别布置商业设施、地铁中心站站厅、地下环路、地下街、地铁3号线站台、地铁7号线站台和停车场等,大大地提高了土地使用效率,扩大了城市空间容量。
同时,综合利用地下设施,将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等7类城市工程管线纳入综合管廊中,提高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用地利用率。江汉区也因此获得“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称号。
对于今年如何评选,又会获得多少奖励,办法已有说明,并明确了四个标准:
一、是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显著,优先考虑受到国务院大督查表扬的地区。
二、是土地利用计划执行情况好,用地指标使用方向和结构合理且用地需求量较大的地区。
三、是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好,且批后供地率高、闲置土地少的地区。
四、是土地利用秩序良好。除国家和省级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市(地、州、盟)一个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低于500亩、县(市、区、旗)一个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低于100亩,未被自然资源部或省级人民政府约谈或启动问责,未发生被自然资源部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直接立案、挂牌督办案件。
办法同时明确,自然资源部将依据奖励名单,按照每个市(地、州、盟)奖励用地计划指标5000亩,或每个县(市、区、旗)奖励2500亩的标准,在编制全国土地利用计划时,将奖励的计划指标单独列出,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并下达到各省(区、市)。
对于这部分土地用途,自然资源部提出,奖励的用地计划要优先用于基础设施、社会民生和新兴产业等建设,支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