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律师交谈后的创业者忠告

18年8-11月,我同某知名吴姓律师讲述了她多年服务公司老板的一些心得,可以一窥大多数创业失败者的原因。以下为我转述吴律师的文字。

创业心得分享:把项目做小,把效益做大,不要创新,活下来就好!1、不要创新,找到类似的成功项目,跟风、优化就可以了。稳最重要;2、控制规模,把项目做小,把利润做大。一切尽在掌握;3、项目经理做自由人,没人做的事,自己顶上。4、尽量少招员工;5、利润很重要,现金流比利润更重要;6、未来、趋势都不重要,(一两年内)能活下来更重要;7、你自己就是最好的销售员,如果不会销售,不懂营销,不知道推销自己,就不要创业,不要做项目;8、产品不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客户才是;9、务必想清楚你的盈利模式,而且盈利链条越短越好,盈利越快越好。

前同事吴彤大律师在我管理全球103个国家销售的时候,跟我无间合作,解决全世界因商务发生的各种法律事物。我和吴彤一直彼此欣赏(她的一丝不苟滴水不漏缜密思维中英双语法律表达真的不是一般人可以比的)跟她共事的时候她对我的欣赏我看成礼貌离职后她对我的欣赏我看成是她的修养此后十几年来我们不曾有机会继续共事但来自她的欣赏一直不断最后变成越来越暖心的“欣赏碎碎念”我终于相信她是真的欣赏我真的赞同我真的认同我昨天吴彤发给我代替库克出任CEO的巴宝莉的CEO,一个美丽的奢侈品女人。然后继续碎碎念继续敦促我为啥不吃苦努力尽力地去她认为我应该去的世界最顶级的公司(其实我真的没有那个能力我自己完全知道的啊)我心被大律师十几年来捂得越来越暖了竟然在此刻有了点点自责这辈子我真的还没有足够努力辜负了自己也辜负了欣赏自己的人亲爱的大律师一路有你暖爆啦

看到中国私营老板“无知无畏”的现状,一直有恨铁不成钢之感,最近在思考这个现状的前因后果。这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不是某一个中国老板的过错。发达的西方国家有几百年的私营商业实践。如果有人想创业,首先要有志同道合的合伙人,然后有资金,再有商业计划。这就是所谓的人财物要件,缺一不可。其中资金可以找父母朋友借钱,后者一般都会查阅你的商业计划,觉得有谱才会借给你。创业的第一件事要成立公司,于是创始合伙人请律师帮忙注册一个公司,律师会将公司的基本概念和要素告诉合伙人,从此律师就永久性给这个公司和合伙人(股东)在法律上保驾护航。创业者有了创业资金,请律师成立公司的同时,还要请会计师帮助做资金筹划,去银行开户做帐,确立内部财务制度,并做税务筹划和安排。从此这个会计师就永久性给公司和股东在财务上保驾护航。总而言之,西方的创业者从一开始就有法务和财务专业人士保驾护航,这是西方从事商业实践的前提和规矩,几乎没有人违反这个惯例。还有,西方社会上有大量的短期长期的培训机构,教导创业者如何从事商业活动。创业者都是先学习了行业知识,商业知识,做出了商业计划,才开始动手做事。这也是发达国家的基本思维模式和习惯。40岁,50岁甚至60岁的人去读学位,读学习班是很正常的事。大部分中国私营老板缺失了这一切,从创业初始至今,或赢得身家上亿或输的片甲不留,都是在"摸着石头过河",这其中有很大成分是凭着历史机遇,运气和老板个人的为人情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我见到过二个身家几百亿的老板,却都是连中学教育都没完成的人。这二个老板的共同优点是承认自己没有专业知识,甘心情愿高薪聘请专业人士帮助自己打理公司,建立公司制度,这样相对比较好地克服了前期不规范的致命弱点,解决了很多棘手的问题,拯救了公司多次迫在眉睫的危机。恰恰是大多数有过高等教育背景的老板,或者曾经挣到了一定数额的钱,或者曾经做出了一定业绩,以为自己不需要专业人士的帮助就能成就事业,只认眼前看得见的收益,没有今后打算,不敬畏法律合规,看不起专业人士,不听取别人的意见,不知道公司和自己个人的风险,反正公司是自己的,外部经营内部管理都是自己一个人拍脑袋算数,趾高气扬,自以为是。这种老板以理工科出身,或者自己有一定科技成果的工程师为典型。这种老板在现实生活中很难逃脱失败的命运。大多数把失败的原因推给客观因素或其他人,殊不知罪魁祸首是自己的无知。

我一辈子的职业就是给别人帮忙,比如说我给你老板帮忙,但国内老板用完人不付钱,承诺了也不执行,占小便宜,其实搞坏了名声,吃了大亏,丢人现眼。我现在还有一张从上海到北京的高铁票,大概一年前的事了,你老板邀请我去北京,口口声声给我报销,然后就没声音了。

你可能感兴趣的:(同律师交谈后的创业者忠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