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供应商(Supplier)
(九)供应商(Site)的“采购”属性
(十)供应商(Site)的“控制”属性(Control)
(十一)供应商(Site)的“付款”属性(Payment)
(十二)供应商(Site)的“会计”属性
(十三)供应商(Site)的“银行账户”属性
(十四)供应商(Site)的“发票税”属性
(十五)供应商(Site)的“预扣税”属性
(十六)供应商(Site)的“纳税申报”及“EDI”属性
(十七)R12的供应商定义与维护
(十八)供应商的合并
四、客户(Customer)
(一)客户数据管理概述
(二)EBS 交易社区架构(TCA)
(三)客户的配置文件分类(Profile Class)
(四)客户的创建规则
(五)客户的多组织控制(MOAC)
(六)客户的交易方层属性及交易方关系
(七)客户的账户层与地点层属性
(八)客户账户层的“分类”分组属性
(九)客户账户层的“市场营销”分组属性
(十)客户账户层的“关系”分组属性
(十一)客户账户地点层的“特性”分组属性
(十二)客户账户与地点层的“通信”分组属性
(十三)客户账户与地点层的“联系人”分组属性
(十四)客户账户与地点层的“联系人:职责”分组属性
(十五)客户账户与地点层的“银行账户”分组属性
(十六)客户账户与地点层的“付款方法”分组属性
(十七)客户账户与地点层的“配置文件:事务处理”分组属性
(十八)客户账户与地点层的“配置文件:单据打印”分组属性
(十九)客户账户与地点层的“配置文件:金额”分组属性
(二十)客户账户的“地址地点与业务目的”属性
(二十一)R12客户的账户层与地点层属性
(二十二)客户数据的合并
(二十三)客户数据的其它管理功能
(九)供应商(Site)的“采购”属性
供应商层及Site层均有“采购”属性Tab页,但两者内容有所不同,Site层内容更为丰富,如下图55所示:
上图中,“收货地点Ship-to Location、收单地点Bill-to Location、发运方式ShipVia、FOB、安排的运输工具Transportation Arranged、原产地Coutry of Origin”这些字段主要是用于向PO提供默认值(可以修改)。除了收货地点、收单地点,其余几个属性的作用主要是在PO上体现法律意义上的权责界限。
上图中,供应商层的“采购订单暂挂”,如果选定并且也启用了“采购系统选项”窗口中“控制”区域的“强制供应商暂挂”选项,则可以为该供应商创建采购订单,但不能审批该采购订单。
上图中,供应商层的“创建RTS事务处理的借項通知单”,如果选定,表示在采购系统中输入向该供应商的退货 (RTS) 时,系统将自动在AP中创建借项通知单;该字段会默认“采购系统选项”的相关值;
上图中,在供应商Site层的“自动开票Self-Billing”区域的属性设置,主要是用于控制是否使用“根据采购接收给供应商自动开票”功能,以及相关属性的设定。大多数情况下,企业都是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发票或应付清单(Bill)来做相关AP的流程处理。但特殊情况下,企业也可能需要根据采购接收直接做AP业务处理(即所谓AP的“自动开票Self Billing”)。“支付依据Pay On”可以有四个值:留空、三个LOV值(接收、接收与使用、使用)。当支付依据Pay On“留空”时,表示该供应商不允许使用“自动开票”功能;当不留空而选择LOV中的任一个如“接收”时,表示允许为该供应商启用“自动开票功能”(注意:供应商“自动开票”功能并不影响原AP的供应商发票录入功能)。
一旦为供应商Site启用“自动开票”功能,则必须为“发票汇总层”赋值。这是因为“自动开票”实际上是个后台并发流程(一般定期运行),需要设置如何为“批量”(接收)事务处理生成发票。“Pay On”为“接收”时,“发票汇总层”的选项包括“付款地点(为具有相同日期的事务处理的此供应商支付地点创建一张发票)、装箱单(为具有相同日期的事务处理的供应商支付地点的每张装箱单创建一张发票)、接收(为此供应商支付地点的每个接收创建一张发票)”;“Pay On”为“使用”时,“发票汇总层”的选项包括“付款地点、冲减通知”;“Pay On”为“接收与使用”时,“发票汇总层”的选项只能是“付款地点”;
“替代支付地点”字段,表示“自动开票”不使用当前供应商Site,而是使用另一个可开票的该供应商Site作为发票字段值。注意,如果当前Site是非开票Site,则必须为之设定“替代支付地点”。如果要使用当前Site自动开票,且当前Site是可开票地点,则将此字段留空(因为LOV中无当前Site选项);
“连续发票编号”如果选定,表示自动开票的发票编号不允许间断,此时,必须为“卖方公司标识”字段赋值,标识字段将用于构建自动发票的编号。注意,同一供应商的不同Site可以具有同样的“公司标识”,不同供应商则必须互相不同。
(十)供应商(Site)的“控制”属性(Control)
供应商层与供应商Site层的“控制”Tab页内容基本相同,仅在Site层多了“发票允差”字段。其中的“发票限额”设置,表示如果为该供应商地点输入的某张发票超过了指定的发票限额,则AP系统将在审批期间对该发票应用“金额”暂挂,在释放暂挂之前,将无法支付该发票。注意:“发票限额”的供应商层与Site层并无汇总关系,只是提供默认值。其LOV值是在AP系统专门设置的(介绍这里略)。“发票匹配选项”,有两个可选值:采购订单PO、收据Receipt。前者即为所谓“二重匹配”,后者即为所谓“三重匹配(接收Receive)或四重匹配(接受Accept)”(一般都是四重匹配,具体取决于企业管理规定)。如下图56所示:
上图中,供应商层或Site层的“暂挂所有付款、暂挂不匹配发票、暂挂未验证发票”,顾名思义,作用于不同的发票范围。而Site层的“发票允差”的值默认于“AP系统选项”的设定值(可以改写),其LOV值是在AP系统中专门定义的。如下图57所示:
(十一)供应商(Site)的“付款”属性(Payment)
供应商层与供应商Site层的“付款”Tab页内容基本相同,仅“允许利息发票”字段只在供应商层才有。如果启用此选项,则AP系统将为供应商的逾期发票计算利息,并在支付逾期发票时创建相应的利息发票,系统将对供应商的所有地点自动执行此选项。注意:AP系统仅会为其逾期天数不超过 365 天的发票计算利息。启用此选项有一个前提条件是,必须先在“AP系统选项”中启用此项,否则,无法在供应商层启用。如下图58所示:
上图中,除“从折扣中扣除运费”字段的默认值(它始终为“否”)外,其它字段的默认值来自于您在“财务系统”以及“AP系统”选项窗口中输入的默认值。(有关这些字段的详细情况,以后在讨论财务系统设置时再讨论)。
(十二)供应商(Site)的“会计”属性
在多组织功能环境下,仅在Site层可设置,有关字段的默认值均来自“财务或AP系统选项”相关设置,如下图59所示:
(十三)供应商(Site)的“银行账户”属性
供应商层与供应商Site层的内容完全相同,如下图60所示:
图中,当以电子方式向供应商付款时(如网上银行等),必须严格为每种货币分配一个银行帐户作为主要银行帐户。在输入发票时,发票币种的供应商地点主要银行帐户将默认至每个计划付款。如果没有为供应商地点选定主要银行帐户,系统将使用供应商的主要银行帐户,而计划付款的汇入银行帐户将默认至付款。银行账户名称的LOV需要事先独立进行定义(R12与R11的定义方式,有所不同,后面再介绍)
(十四)供应商(Site)的“发票税”属性
供应商层与供应商Site层内容完全相同,所有字段内容的默认值均来自于“财务或AP系统选项”。在多组织功能环境下,供应商层的值不可更新,仅供应商Site层的值可改写,但改写的前提条件是,在“AP系统选项”中已经启用相关设置选项如“自动计算”、“允许改写计算层”等。如下图61所示:
(十五)供应商(Site)的“预扣税”属性
供应商层与供应商Site层的内容完全相同,但两者及于“AP系统选项”的相关设置有制约关系。如下图62所示:
上图中,如果不在供应商层选定“允许预扣税”,则无法打开供应商Site层的“预扣税”界面;而如果不在“AP系统选项”中设定“允许预扣税”,则供应商层的“预扣税”也无法打开。
(十六)供应商(Site)的“纳税申报”及“EDI”属性
EBS系统标准产品供应商的“纳税申报”信息主要适合于美国境内的情况,“EDI”则随着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逐步失去应用价值。故这两方面内容略过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