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8亿元轮毂案”中的17名被告已全部取保候审,这一广受关注的案件一审重新开庭后涉案金额已减为1305万元,法庭将择日宣判
文|《财经》记者 刘经宇
编辑|鲁伟
2020年6月11日10点,河南鹿邑县看守所大门外,一群人的吵嚷声中,能听清的只有不断在重复的一句话:“都别哭”;看守所院内,一黑衣青年一溜小跑出大门,擦着眼泪冲到人群中抱起一个孩子。
黑衣男子名叫尚纪委,他是“鹿邑轮毂翻新案”17名被告人中的第二被告。6月11日,尚纪委和同案8人在被羁押700天后得以取保候审,加上2020年1月被取保候审的另外8人,17名涉案人员已全部走出看守所。
“鹿邑轮毂翻新案”,因当地公安曾对外宣称涉案金额高达2.8亿而广受关注。央视曾以“涉案2.8亿,‘原厂原装’轮毂黑幕”为标题,对该案进行了详细报道。
2019年4月8日,鹿邑检察院对“轮毂翻新案”提起公诉。前述17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已由警方最初抓捕时的“假冒注册商标”变更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涉案金额则由最初的2.8亿元减为1305万元。
相关司法材料显示,检方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鹿邑兴宇汽车零部件回收有限公司(下称兴宇公司)的负责人、销售、技工共计17人。自2016年1月起,尚咚咚等人开始翻新销售二手轮毂,从山东、天津等地回收奔驰、宝马等43个汽车高端品牌的二手轮毂,加工、翻新后冒充正品原装轮毂销往全国各地。
2019年8月22日,“鹿邑轮毂翻新案”第一次开庭审理,17名被告人及辩护律师均做无罪辩护。2020年6月16日,该案一审重新开庭。
“我相信检察机关最终会撤诉,或者由法院宣判无罪。”尚纪委的辩护律师徐昕对《财经》记者表示,该案是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的典型案件,或将成为中国司法史上无罪人数最多的案件。同时,他也希望本案可引起国家有关部门关注轮毂翻新行业,推动行业标准的出台。
2020年6月16日的庭审,从早上9时延续到第二天凌晨2时,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目前中国对于翻新轮毂并无相关行业规定,无法鉴定兴宇公司出售的轮毂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以及是否会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法官当庭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鹿邑招商引资的企业,河南第一份相关行业执照
尚咚咚是兴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孝顺、聪明、会做生意,是身边人对尚咚咚比较直观的评价。
1989年出生,只有初中学历的尚咚咚,14岁的时候便外出打工,18岁开始接触轮毂翻新行业,到2011年从公司辞职,自己开始创业,在轮毂翻新行业已经摸爬滚打了十几年。
2013年,尚咚咚的老家鹿邑县有招商引资的项目,想着回家做生意,房租、人工的成本低,又能带动家乡人就业,尚咚咚和朋友一起在鹿邑县工业园内投资了一家鞋厂。到2015年,尚咚咚决定,把自己在温州的轮毂翻新生意也带回来。
回忆起最早回鹿邑成立公司的过程,尚咚咚印象颇深,当时厂房的位置还比较荒凉,有一个水塘,尚咚咚自己找人把水塘填起来,一点一点盖起了厂房,成立了兴宇公司。
兴宇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废旧汽车零部件回收、修复、销售;汽车零部件的再制造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等。尚咚咚告诉《财经》记者,当时兴宇公司拿的营业执照,是河南第一份相关行业的执照,因此从2016年1月开始,一直到2017年,耗时一年半才批下来。
最早的兴宇公司,规模很小,只有尚咚咚从温州带回来的三名老员工。厂里翻新轮毂用的设备,还是尚咚咚从其他厂家收购的二手设备,当时的尚咚咚肯定想不到,这些二手设备,有朝一日会成为检方在法庭上起诉他的证据之一。
到2018年时,兴宇公司已经有了50多个员工,除鹿邑厂房,还在郑州、杭州、武汉三地设立了仓库,生意颇为红火,“当时在国内做翻新轮毂这个生意的,都比较认可我们兴宇公司的招牌,我们的货往往比同行卖得贵一些,但是生意依旧很好,老顾客很多,主要靠的就是质量过关。”
在2020年6月16日的庭审中,公诉人表示,兴宇公司所用二手设备,容易出现生产上的安全隐患,同时以日产公司(NISSAN )生产轮毂的相关设备进行比对,认为兴宇公司没有X光射线设备。公开资料显示,轮毂生产过程中,X光射线设备,主要用于检测轮毂的铸件内部是不是有气孔、夹杂等。
辩护人认为,日产公司的生产线,是用于生产全新轮毂,而兴宇公司是翻新,不能以日产公司的标准做对比;同时,生产设备是否二手与本案无关,只要产品合格,不存在质量问题即可。
尚咚咚表示,他非常注重产品质量问题,“我们从外面收轮毂回来,从进厂的筛选、维修、打磨、喷漆这些环节上,每一个环节都会设立报废区,翻新过的轮毂要经过水检、气检、动平衡测试等,只要发现质量不合格,这个轮毂就会进入报废区,按废品卖掉。”
除了每个环节的筛选,兴宇公司还设置了溯源制度,每一个轮毂上都会有一个标签,每个标签代表一个员工,“这样只要产品出了问题,我们可以第一时间找到是谁做的加工,这样也让员工自身对产品更负责任。”
2020年6月16日庭审当天,关于兴宇公司的产品质量如何保障,以及轮毂翻新行业没有相关标准,成为辩护人的辩护焦点。
涉案金额2.8亿元的“大案”,缘何变成了1305万元?
在兴宇公司的经营步入正轨以后,尚咚咚便很少留在鹿邑了,“我当时主要在厂里负责一些大的决策,日常的经营都有对应的人来管了,我又觉得自己还年轻,想多做点事业,就去温州拓展其他业务了。”
在所有人看来,兴宇公司未来的稳步发展是显而易见的,只是这一切,都在2018年的7月12日戛然而止。
尚咚咚永远记得这个日子,因为当天是他女儿三岁的生日,特意赶回鹿邑老家给女儿过生日的尚咚咚,本来准备出门去买蛋糕,却在刚刚下楼的时候,被鹿邑警方带走。女儿一直不懂,为什么说出门给自己买蛋糕的爸爸,会突然“外出打工”,两年未见。
2018年的7月12日,鹿邑公安突然行动,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将兴宇公司多名员工带走调查。2018年8月,鹿邑公安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拘留该公司包括负责人、销售、技工在内的17人。
多份公开报道提及,就在17名当事人到案的当天,时任中国外商投资协会品牌保护委员会主席张为安就对外公布了消息。2018年7月12日,在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张为安公开表示:“我有个好消息要向各位宣布。我刚刚得知,在公安部经侦局的组织协调下,河南省公安厅刚刚破获了一个制售假冒车轮毂的超级大案。涉及到众多汽车轮毂品牌,有的(假)轮毂从照片看甚至有裂缝。如果这个案子没侦破,很可能导致消费者生命财产的安全问题。”
庭审中,辩护人也对此事提出疑问:“为什么嫌疑人刚刚被抓,张为安当天就知道了消息?”
在鹿邑警方最初的宣传口径中,该案涉案金额为2.8亿元,这一巨额数字,使得该案受到广泛关注。
《财经》记者注意到,2019年5月13日,在河南省公安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安中原》的推送文章中,周口尚某某等人制售假冒伪劣汽车轮毂案被列为经济犯罪十大案例之一。
上述文章称,在该案侦查工作中,专案民警运用多种侦查措施,辗转3万多公里,历时三个多月。于2018年8月成功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打掉位于浙江、山东、湖北、河南等地生产窝点4处,查获生产设备25台,假冒奔驰、宝马、路虎、捷豹、特斯拉、丰田等品牌汽车轮毂2.2万余个,涉案金额3亿余元,被全国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18年度十大精品案例,荣获2018年度“全国政务新媒体公安执法领域十大社会共治影响力案例”。2018年8月17日,公安部专门下发贺电予以表彰。
但是,为鹿邑警方带来诸多荣誉的“2.8亿轮毂翻新案”,在检察院的起诉阶段,不仅罪名发生了变化,而且涉案金额也大幅缩减。
2019年4月8日,鹿邑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起诉尚咚咚、尚纪委(尚咚咚弟弟)等17人。起诉书称,自2016年1月起,尚某某等人开始翻新销售二手轮毂,至案发时共销售2299万余元。
2019年8月22日,该案于鹿邑县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17名被告人及辩护人均做无罪辩护;2020年1月11日,8名被告人被取保候审;2020年6月11日,剩余9名被告人,在被羁押700天得以取保候审;2020年6月16日,该案一审重新开庭,涉案金额已降至1305万元。针对涉案金额的下降,有当事人透露,这是因为最初的涉案金额是按照全新轮毂来计算的,之后则是按照翻新轮毂的价格计算。
翻新轮毂的罪与非罪:业内人士呼吁出台行业标准
2020年6月16日的庭审,控辩双方主要围绕轮毂的来源、生产、销售三个方面进行质证和辩护。
公诉人认为,尚咚咚等人以废品收购价格购买了废旧、变形轮毂用于翻新加工,包括“天津大爆炸”事件中爆炸后出现的废旧轮毂,翻新后的轮毂存在安全隐患。
尚咚咚表示,兴宇公司收购轮毂的价格明显高于当时市场上的废品价格,采购清单显示,其公司采购轮毂的进价从200元至1500元每个不等。辩护人认为,轮毂的来源与翻新后出厂的轮毂质量没有直接联系,兴宇公司收购回来的废旧轮毂,并非全部用于翻新,而是根据质量进行筛选,这一证据不能证明兴宇公司出售的轮毂存在质量问题。
辩护人称,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定罪核心是鉴定产品质量。而鹿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出示的情况说明显示,鹿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多次与县、市、省、国家市场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联系,以及上海欣项产品质量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实地勘验。上述有关部门均表示国家对翻新轮毂质量的“好与劣”没有明确的质量、行业标准。所以尚咚咚等17人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中的涉案翻新二手、废旧汽车轮毂是否是伪劣产品,相关部门均无法进行质量鉴定。
尚咚咚表示,自己从事轮毂翻新行业多年,该行业并无国家标准,但是行业内部有一个新轮毂出厂的参考数值,即轮毂出厂时的动平衡检测参数,中国不超过120,国际上不超过80。“参数越低平衡性越高,我们在厂内的每一道工序都有检测,如果发现质量问题会直接放入报废区,我们自己翻新的轮毂,只有动平衡检测数值低于80才可以打包出厂。”辩护人认为,兴宇公司对自身翻新的轮毂严格把关,公司经营过程中出售的翻新轮毂没有一起因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导致的投诉,这也证明了兴宇公司的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
公诉人还称,尚咚咚等人在淘宝、朋友圈等途径销售翻新轮毂时,会有“原厂原装”字样的宣传标语,存在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情况。
尚咚咚表示,兴宇公司除了会出售本厂翻新的轮毂,还有全新轮毂、全新拆车轮毂、国内锻造轮毂等不同产品,“我们本来就卖原厂原装的轮毂,而且原厂原装轮毂本身也分全新的和二手的两种。”现场多名兴宇公司销售人员均表示,在淘宝上进行宣传时,因为字数限制,展示页的标题不能加入翻新等字样,但是在产品的详情页,都会明确标识出“二手”、“翻新”等字样,客户在购买时都会明确告知具体情况。随后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多名销售人员与客户的销售聊天记录。
公诉人认为,顾客在购买轮毂时,缺乏足够的分辨能力,容易误将标有“原厂原装”的翻新轮毂当做全新轮毂购买。
辩护人表示,兴宇公司的客户以4S店、维修店、汽车配件经销商为主,属于同行业从业群体,具备识别全新和翻新轮毂的能力,不会误认。同时,兴宇公司出售的翻新轮毂,与同款全新轮毂相比,价格只在其20%-30%左右,存在明显价格差异,也不会给人误导。
据了解,这些翻新轮毂主要是部分用户维修时更换轮毂所用。庭审过程中,尚咚咚等17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做无罪辩护。尚纪委的辩护律师徐昕认为,中国对于翻新轮毂一直没有相应的行业标准,本案或有望引起国家对相关行业的重视,并制定相应监管标准,进一步推动轮毂翻新行业的发展。
《循环经济促进法》第四章第四十条指出,国家支持企业开展机动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产品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销售的再制造产品和翻新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在显著位置标识为再制造产品或者翻新产品。
轮毂翻新行业无疑是受支持的产业,但不少业内人士呼吁应对翻新轮毂的标准进行规范。
汽车行业专家贾新光多年前就表示,“主要汽车部件再制造的形式能否在中国推广,关键还在于监管是否得力。”他称,在欧美汽车技术发达国家,汽车部件回收再制造模式已经顺利运转了数十年,正是得益于监管部门对于汽车回收、生产企业的严格审批。国外都是由汽车生产厂商负责旗下品牌报废汽车及零件回收,有畅通的回收渠道。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再制造分会秘书处刘欢也曾公开呼吁:“当前,中国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业尚不成熟,再制造企业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因此,加紧研究建立再制造管理规范是中国再制造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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