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朱元璋》第十四章:亲情与绝情

第十四章:亲情与绝情

历史知识导读:

【导读1】历史记载:马皇后的生父马公,宿州人,犯了杀人罪,逃亡到定远,把小女儿托付给好朋友郭子兴抚养,马公的名字无人知晓,女儿的名字也未曾有人提及。做了皇后便成为马皇后,死后被谥为孝慈高皇后。

【导读2】历史记载:马皇后虽然没有受过教育,长得也不好看,确是一个好妻子、贤内助。她心地仁慈,总是替人求情说好话。朱元璋前殿闹脾气要杀人,回宫后她总是婉转疏劝,却也救活不少人命。

【导读3】洪武十五年八月,马皇后病死,年五十一岁。病时怕连累医生获罪,不肯服药,临死还劝朱元璋求贤才,听直言,慎终如始。朱元璋恸苦,后不再立皇后。义子沐英镇守云南,得到消息后,哭得吐血。

【导读4】历史记载:朱元璋对任何人都抱有强烈的猜忌之心,唯独对自己的血亲却无条件地倚重和信任。他会任何人都刻薄寡恩,但对自己的亲人却奉之唯恐不厚。

【导读5】历史记载:皇族的禄饷一律由政府支给。洪武九年制定诸王和公主年俸:亲王米五万石,钞二万五千贯,锦四十匹,纱罗各百匹,绢五百匹,冬夏布料各千匹,棉二千两,盐二百引,茶叶千斤,马料草月支五十匹;公主已受封,赐庄园一所,每年收粮一千五百石,并给钞二千贯;郡王米六千石,郡主米千石,以下比例递减。凡皇族出生,由礼部命名,成人后由皇家主婚,一生的生活,以及死后的丧葬,均由政府承担。

 


  亲情,在我个人的情感空间内,无可厚非地排在第一位。亲情最重要的三个角色是父母,妻子和儿女。

  我是个孤儿,父母之情,于我而言既熟悉又陌生,熟悉到我曾经的记忆中有过父母,陌生到我并没有感觉享受过父母的疼爱。他们确实也有心无力,因为生活的窘迫造就了对爱的麻木与不屑。或许深藏在心底,或许藏在肚子里,有或者没有,也都只有那么短短的几年。短到我都快对这份曾经有过的爱,没有了那么深切的感觉,只是停留在有限记忆中,一点点残留的温存而已。

  报父母之恩,是老祖宗一直教导的亘古不变的美德,我无恩可报,也无法报答,只能给个完善的虚名来满足自己以及孝道卫士们的一点心理缺陷及遗憾。

  父母恩,生有恩,养无恩,生而不养枉为父母。生下来就抛弃或者养,敢问有何恩情?纵然有千难万难,敢问会比一个毫无生存能力的婴儿,能够靠运气活下去更难吗?孕育小孩,姑且只是男女一时欢愉苟合的结果,未曾经过儿孩同意的私厢之授而已。父母如果觉得人世间有万难千难,敢问父母有何权利来决定,让你的小孩去应对这种千难万难?是何居心?这只是自己自私寻求欢愉,或者私自传播自己种子的本能而已,谈何伟大?谈何恩情?谁可认可?谁可同意?

  既然生出来就应该养下去,完成自己应有的任务,这才是完整的养育之恩。养育之恩,有养有育才有恩。只有育,没有养,何来之恩?自己独享欢愉之乐,而无抚养之苦,敢问为何有权享受儿女的报答之恩?所有的好处总不能全然让一人独得,是吧?何德何能,可以生来如此好命?

  有生有养方是恩,只生不养本是罪。

  我很庆幸我的父母在那么艰难的情况下,依然没有将我抛弃,虽然即便没有那么多的疼爱,但终究一直在尽其所能养我长大,这份养育之恩铭刻在心。即便没有那么温暖,却也不那么冰凉。

  这份温情最终转变成了我对故乡的那种难以割舍的温情,或许是对于无法回报父母之情的一种心理补偿吧!


  子女,于我而言,是我的最最重要的心头之肉,我努力的一切都是在为他们而做,否则我觉得一切都没有了任何的意义。或许是因为我从小缺乏的爱,才会让我加倍地去爱他们。我担心他们的不成器,我担心他们将来会吃苦,我担心他们将来不能和睦相处,我担心他们不学无术,我担心他们将来受人欺负,我担心他们将来遭人暗算,我担心他们未经世事,我担心他们堕落败家,我担心很多,很多...。

  我所有的爱,转变成所有的担心。这些担心一直在折磨与吞噬着我的身心。我用尽我的一切能力去为他们努力地铺好路,筑好巢,屯好粮。

  很多,很多的一切,凡是我能想到和做到的。

  这就是我想给的爱,我满以为然的爱,我不顾一切的爱。

  我愿意为他们披荆斩棘,开山劈水,杀人如麻,甚至背负千古骂名而不惜。这些苦与骂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能够让我朱家的血脉,在我朱家的江山上世世代代流淌,永不停歇,永不干涸。

  我要传下去,因为我已早已不再担心如何活下去了。

  本能与爱,相承一脉。


  糟糠之妻,结发之妻,生死相依,一个女人从我一无所有,一直不离不弃,死心塌地跟随自己。这份相知相依铭恩于心。她与我而言,已不是简单的妻子角色,而是母亲的位置,虽然难免有厌烦的时刻,却也总有千丝万缕的亲人般的温情流淌。亲人间的相濡以沫,早已远远脱俗于男女之间的欢愉之情。亲人,我挚爱的亲人,或许是我一生中或多或少的缺乏母爱,这份相濡以沫,不离不弃,一直在填充我内心的空缺,感恩她,感恩老天爷赏赐的这个女人。

  她,不可替代。

  其他的宠妾,宠与不宠,爱与不爱,双方明白。于我而言,动机与目的更多地在于解决男人的生理需求,或者是对于异性的一种占有欲望,或者是为了更好的传宗接代。没有歧视,没有偏见,也没有那么多崇高无上的真情与真爱,各取所需的情爱与需求而已。

  欢愉无罪,不负责任,始乱终弃才是罪。

  男人终究还是社会的主角,主角应该有主角的权利,责任和担当,应该有该有的样子。

  不求圣人转世,但愿问心无愧。

  不恃强凌弱,才是真正的强者。


  父母,子女,妻妾,这三块就是我自己划定的亲情,其他的都不在我考虑的范围之内。我不在意,我也不去刻意追求在意,甚至包括凡人间的友情。

  当初跟随我一同起家的,曾经同生共死的兄弟,即便他们现在都还尚存人间,如今却再也不能一起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一醉方休,掏心掏肺。虽然人还是当初的人,但是身份却也早不是当初的身份。朋友和兄弟,一定是要在差不多的高度位置能够对等平谈的。仰望与俯视,不可能是朋友和兄弟之间,该有的或者根本不会长久存在的聊天姿势。

  位置,决定了我们再也不可能平起平坐,再也无法回到过往。友情也早已不是当年的友情,更多的已是一种变相的利益交换,真正的朋友应该是远离利益之外的。与寡人皇帝再去谈及友情,的确是有些不太合乎事宜。

  寡人的意思就是孤寡一个人,不需要朋友,也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朋友。

  朋友是用来相处的,不是用来杀掉的。

  再说,杀朋友比杀人要背负更坏的骂名,于我而言,根本不划算的,是吧?

  所以,孤家寡人也挺好,没有朋友,就不用背负着这些莫须有的罪名,想杀谁就杀谁,大家都是普通的利益交互者而已,自然心理上的负担,也就自然没有那么大了。


  绝大多数甚至全部的人,应该也包括将来的人,估计都会认定我是十分的绝情。杀侄子,杀外甥,杀驸马,杀功臣,杀兄弟,没有一丝的人情味。

  什么是绝情?

  绝情的关键是要有情可绝,杀掉的这些都不在我认可的亲情范围之内,范围之外的于我而言,未必算情,我只是杀掉了那些我内心其实并不真正在意的的情,不算情,何来绝

  绝情只是外人想像中的绝,于我而言,那是一种该,凡事会妨碍与伤及,或者有可能妨碍与有可能伤及我在意的亲情的一切,我都会不择手段,不计成本地铲除,就是要避免一切祸端的存在,让这种妨碍与伤及,永远不会发生。

  我自己认为我不绝情,我是在保护我自己与我的家人,牺牲别人,保全自己,何来绝情?

  骂声的不绝于耳,我真心懒得理会,也无心在意。

  一切随意,随你们的意!

  我在意的,只是我的家人过得是否很好,是否安然无恙

                                   <本章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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