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人类的肉食行为与野生动物的肉食行为

读《人类简史》所想到的。

我对弱肉强食作为食物链的法则毫无疑义。

很多大型捕食动物依靠对其他能力更弱的动物的捕食来存续。有些人以此为依据来正当化现代人类的肉食问题,可以说,绝大多数人并未意识到现代人类食用肉食这一行为有什么不妥。

但是,真的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我们可以看一下自然界中的食肉动物是怎么获取肉食的:通过对可食用范围的动物群体中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个体进行捕杀,而这个捕杀的过程可谓费尽心思、充满挑战,没有张口即来的食物;按照自然法则,被捕食者只能说运气不够好,其他同类虽然处于被捕食的危险中,但是仍然可以自由自在地游荡、啃草。

几万年前的人类也过着类似的生活,像狮子一样捕食猎物、像山羊一样采集浆果。但在将近一万年前至今的这段时间内,智人开始训化并圈养动物。智人开了先例,开了一个以几乎整个物种为食物的先例。这句话可能说的有点不清晰。斑马整个物种对狮子来说也都是食物,但是斑马的存在不是以“填饱狮子的肚子”为目的的,被狮子捕食只是某只斑马整个生命过程中的所有需要面对的情况(挑战)之一。但智人就不同了,下面就直接以现代人类(以下以“人类”代指)为例吧。为了满足当今数量众多的人类的肉食需求,人类会圈养数量众多的家禽家畜,比如鸡和猪。它们的种群数量都相当大,只不过当中大部分个体的存在意义只是供人类食用。

因此,差异很明显。人类作为肉食动物,会把他们食物链中的部分物种转化为“仅供食用”的“奴隶物种”,毫无自由和其他存在意义。而自然界中的食肉动物对于它们食物链中的物种来说,只是自由多彩生活中的潜在危险罢了。

《人类简史》里提到了如何评价演化是否成功的问题,显然只用物种数量 N 这一点无法正确评论,还要考虑物种每一个个体的“幸福指数” h,据此,计算演化成功度的一个简单公式可以写成:
![](http://latex.codecogs.com/svg.latex?\ S_e = Nh)

由于人类超常的演化成功,反而造成了家禽家畜可悲的演化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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