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那些埋藏在冬日里的青春

冬天总是一个惹人回忆的季节。天愈冷,记忆愈是清醒,往事一件件浮上心头,原来啊,许多美好的故事发生在冬季。

大三的时候,同学中用手机的人不多,我们宿舍除了爱赶时兴的阿呆同学拥有一部被她视为珍宝的诺基亚直板手机之外,其他人都是通过宿舍的铁通电话与朋友同学联系的。

宿舍六个人,三个人有男朋友,所以,晚上九点以后我的同学朋友就别想联系到我了。

三个名花有主的人排着队接电话,要么聊的火热,笑声朗朗;要么横眉冷对,吵个不休,直到“啪”的一声电话挂断,嘴里骂着“贱人,贱男,”然后就开始哭,哭的肝肠寸断,伤心欲绝。

见的多了,我们较之之前淡然了很多,递纸巾的,拿毛巾的,陪着一起骂的,安慰的,“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住在同一个宿舍的姐妹,久了,谁也不会当谁是外人,一个人的喜怒哀乐,全宿舍都了然。这种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里同吃同住同经历的感情已高于一般的同学之情,虽然相隔千里,也难被流水般的岁月冲淡。

我是宿舍里没有男朋友的那一个,如果不是对面宿舍楼上数学系的一个大二小男生扯着嗓子喊我名字,或者被老同学在楼下喊着下来,被姐妹们起哄,我一般都是安静的窝在暖暖的被窝里,要么看书,要么给好闺蜜写信,要么写日记。

有些话,有些心情拿出来给人分享,还是不合时宜的,你不能将自己压抑的情绪拿来渲染整个宿舍吧?这样来看,我绝对算得上一个善解人意的女子了。

操场也是不去的, 那里是男生的主战场,吵吵嚷嚷的极尽之能事,能把天给闹翻;浪漫的小树林也少去,那里是爱情的滋生地,既然没想去招惹谁,那么就离得越远越好吧。

实在被对面楼上的小男生给叫烦了,想要隔窗去警告,奈何不想丢脸。

正巧有次与男闺蜜去吃饭,在食堂门口碰到小屁孩,我故意挽了男闺蜜的胳膊,得意又傲慢的从他身边经过,小孩楞楞的看着我们相携而去,在风中凌乱。

我知道这样做也许对他有所伤害,但我只能在心里默默的说抱歉了,毕竟,我不是圣母,我的爱情世界里容不得一丝亵渎。

从此,对面宿舍的窗总有一半是拉着窗帘的,耳边终于消停了。

同样的伎俩我也做给老同学看,他骂我不讲规则,明明他喜欢我在先,可我却选择了一个他没见过的小子,我笑骂:你脑子进水了吧,爱情账能这样算吗?

他赌气再不理我了,毕竟高中三年,又同一所大学,不是男女朋友,却也算得上朋友了,就这样被我得罪了,我很过意不去,但感情的事情哪里是过意不去就能将就的呢?

麻烦解决之后,男闺蜜笑我绝情,伤起人来不动声色。对于他的说辞,我权当耳旁风刮过,不置可否。

他则蹭到我跟前,无骨似的趴在桌子上半真半假的说:拿我当挡箭牌,打得好算盘啊,不如我做你真正的挡箭牌吧,高大帅气的我也还算看得过眼吧?

我白了他一眼,推开他那张帅气的脸,盯着他的眼睛,认真的说:我从来就当你是我的好姐妹,仅此而已。他看着我,愣了一下,随之讪讪的摸了摸鼻子,戏谑的笑了,笑得那么难看。我也没当你是女生!他不甘示弱的回我,话语里带了浓浓的傻气。

不久后,他约我出去,说是交了女朋友,让我见见,给他把把关,我欣然答应。

女孩是历史系的,跟他趣味相投,见面后我们一起去了青铜器博物馆,他们边走边聊,好不畅快。

我自己则东看西看的欣赏文物,由于器皿都是从墓室里出土,馆内灯光昏暗,更显阴冷,后背冷飕飕的,令人不适。

我并不喜欢看这些珍贵的文物。他虽然在和女孩说话,但也没有忽略我的存在。以往的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主角却不是我。

不知为何,我有点介意,心中竟有惆怅划过,闷闷的假装在欣赏一件精美的青铜器,实则是为了和他们拉开距离。我不喜欢当配角,这种感觉很不好。

后来,随着年岁渐长,我才了解了那时的那种情绪,三年的同桌也罢,闺蜜也罢,早已习惯了他为我占座位,和我一起吃饭,陪我说心里话,可突然有一天,他开始围着别人转了,我怎能不失落?

给不了他爱情,却又享受着他陪在身边的感觉,那时的我果然自私的令人侧目,也许对他的情感是有不同的吧?

毕业后,相聚甚远,联系甚少,但曾经一起走过的日子却还是那般美好,像一串串惹人垂涎的糖葫芦,甜里面裹着酸,酸里面又透着甜。

美好的四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就那么不经意间走到了毕业季。为了工作放弃爱情,是校园爱情该有的结局,但为了爱情放弃工作的不是傻帽就是痴情人,被嘲弄的背后却是无比的艳羡。

令人欣喜的是,当年宿舍里的三段爱情,不论被我看好的,或者不看好的,如今都已开花结果,这个事实让我相信了校园爱情是可以终成眷属的。

人们常说:“年少轻狂,”那时的我们总认为人生中有爱情就够了,沉浸在象牙塔的那片净土上,做着最纯最美的梦,不晓得现实世界的多变与残酷。

考虑最多的是爱或不爱,至于以后在一起是吃香喝辣,还是吃土;是住窗明几净的小区还是狭窄拥挤的农民房,这些显然是俗之又俗的东西,不属于纯美爱情的范畴,被我们轻轻的拎起,远远的丢弃。

可当毕业后,离开了梦想的乐园,踏上现实的土地之时,才知道人生不易,爱情也不易。

在光怪陆离的大千世界中要保有一颗不受尘世浸染的心,谈何容易?

哪有什么不得已而选择分手?明明是诱惑大过爱情啊。

曾经看过一则故事,也讲给过大学时爱得死去活来,在婚姻中却又整天喊打喊杀的朋友,欣喜的是,如今的她终于活明白了,知道珍惜那个爱她的人了。

故事说:从前有个书生,和未婚妻约好在某年某月某日成亲,可是到了那一天,未婚妻却嫁给了别人,书生受此打击,一病不起。

恰巧,有一游方僧人由此路过,从怀里摸出一面镜子给书生看 ,那书生看到茫茫大海,一名遇害的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海滩上,路过一人,看一眼,摇摇头,走了。

又路过一人,将衣服脱下,给女尸盖上,走了。第三个路过的人,走过去,挖了坑,小心翼翼地把尸体掩埋了。

僧人解释道,那具海滩上的女尸就是你未婚妻的前世,你就是那第二个路过的人,曾经给过她一件衣服,她今生和你相恋,只为还你一个情。

但是她最终要报答一生一世的人,是最后那个把她掩埋的人,那人就是她的丈夫。 书生大悟。

这虽是一则佛学故事,但想想,茫茫人海中为何我一眼就看到了你,而你也正在原地等我?这就是所谓的缘份吧。

对于裸婚的舍友们,虽无“良田千亩,十里红妆”,但却带着青春时期最纯最美的爱情,共赴红尘,相伴走过十年的风风雨雨,虽世事变迁,却依然共同前行,把对方当成自己人生的意义,不离不弃,这就是爱情该有的模样吧!

并不是每一段爱情都有好的结果,既然拥有了,就该好好去珍惜。因为与你携手一生的那个人说不定就是前世愿意挖坑埋你的人。

人生苦短,相守不易,且行且珍惜!

不知不觉间夜已深沉,冬藏冬藏,冬日果然是埋藏故事,滋养故事的季节呀。

今夜,如有好梦相伴,愿再走一遭心中眷恋的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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