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告诉你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及误区分析(精编版)-part 3

今天逛itpub,发现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漏屋老师在天涯写的,八戒兄转到itpub的。
太长了,看得我头疼,所以ctrl+V到此,以后慢慢看。
原帖地址是:http://www.itpub.net/viewthread.php?tid=845347&extra=&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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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背时就背吧
    
     从5000到15000这10000个单词,数量巨大,但使用频率低。要依在下的意见,您愿意背就背吧,不用管什么“英文思维”了。在下的“实用主义的情节”,在此可以泛滥一下。凡事不可绝对化。出现几率这么小的词汇,建立英文思维的条件太不容易实现,强迫自己实在不必要也不现实,反而会降低效率。设想听到的大段英语中,每100个词才出现三个是靠中文翻译“背”下来的词,就算先从记忆中提取,在脑子里再翻译一下,对理解速度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甚至即使没想起来意思,也基本上不影响整体理解。要是再抱着严格执行“英文思维”的要求死教条,那就有走上“极左”错误路线的危险。所以大家就开背吧。好消息是,这10000个词汇,实在太好背了,最多三个月就好了。“背单词”尽管不能解决交流,但“背单词”本身实在是件容易事,怎么老有人喊难呢?俞老师的方法大部分同学知道,而且很多人手里有老俞的“红宝书”。在下只是为重申“认为背英文单词难的观点是个误区”,再讲一下好了。这一讲,就又要讲革命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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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大帝
    
     威廉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城镇法雷兹。因父亲罗伯特于1035年意外丧生,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但从幼年起,一直身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长大成人的威廉,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后来威廉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夺取英国王位,于是1066年,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 本来8月初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而正在此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不得不把他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打败了挪威军队,挪威国王被杀。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变化,于是威廉率领数千军队,迅速穿过英吉利海峡。哈罗德没读过孙子兵法,竟以疲惫之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哈斯丁斯大桥交战,威廉以逸待劳,用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异处,两个兄弟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谁也没有能力招募新军或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上英国王位。
    
     诺曼底侵略者虽然数目较小,但他们的征服,不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也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密切交往,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相溶的混合文化。而这一混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原来盎格鲁撒克逊语派生出来的词要多。而且在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威廉大帝,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威廉的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一种主要的语言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存在。有趣的是,威廉自己只会讲法语,而且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当然他的法语交流能力还是很强的。我们已经知道不会阅读并不影响语言能力)。
    
     这一历史对我们的影响在于,大量的英语单词变得十分好背,因为大多是由法语,拉丁语的词根构成的。了解和掌握这些词根,可以成倍加快背单词的速度。用俞敏洪老师的话讲:“如果巧妙地采用词根记忆的方式,10000个单词应该在100小时以内解决,很多同学只用大约60小时。”我们大多数考过GRE的同学都作到了,他们是在大约200小时的时间里背下了20000个新单词。不考G的同学根本用不着这么多,再有10000个单词就是高手了。简单重复一下词根记忆的原则和方式:
    
    1, 大家希望掌握的英语单词中,80%以上由词根构成,而且刚好是大家现在不会的复杂词(2000个基础词以上)。越简单越不用词根,比如this, that, big ,bag.
    2, 同一词根使用的单词在几个到几十个之间,会一个就会了一串;
    3, 常用英文词根有几百个,大家只需要250个左右就可以了。而且这250个中,有大约100个大家已经认识了,可能没意识到;
    4, 每天不要贪多,用30分钟就记100个,再用10分钟稍微看一下昨天的。三个月一到,10000个拿下,才花了60小时。
    
     方式嘛,举一组词根大家玩一下吧:pel 推, tract 拉. pro向前或向上, er/or 人或机器, re再次或往回, dis 离开, com/con 一起, ex 出, at去。
    Propel, propeller, repel, dispel, compel, expel.
    Protract, tractor, retract, distract, contract, extract, attract. 十几个即使都是生词,三分钟足够了。
    
     社会上很多快速记单词的课程或书籍,大多是这一方法的变种。个别走得太偏的还有给每个单词讲故事,大家可千万别跟着跑。还有人讲什么词头,词尾,词中,词节,词根,词缀,搞得好复杂,一个简单的方法,把250个小玩意分6类,实在没必要。当然有的词根和词的意思稍有一点远,但关联性还是比较强,稍饶一下,还是很好记的。(大家可以参考蒋争老师那本258个词根9000多单词的那本英语词汇奥秘和俞敏洪的红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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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赞一下俞敏洪老师对中国同学加速背单词作出的贡献。大约18年前,中国同学还在为出国的各种英文考试中天文数字般的英文单词而发愁时,社会上并没有出现巧背单词的方法,只有蒋争老师那本蓝色封皮的词汇奥秘孤独地摆在书店的角落,没有引起多少人的注意。俞老师在教TOEFL和GRE课时,率先在课堂上使用词根记忆法。当他开始告诉同学们一小时内能背100个单词没问题时,课堂上发出的是哄笑。老俞耐心地辅导大家如何使用词根,并亲自录下词根的录音发给大家听。考虑到可行性,老俞说:即使告诉你们每天就半小时,估计有些同学也不去做,还是我亲自在课堂帮大家背单词吧。于是每次课上加讲讲1小时,大约能讲七八十个单词,大家发现居然下了课全记住了,于是信心大增,这种方式也逐渐开始在国内流行。俞老师后来又按词根排列,呕心沥血地编写了32000单词的著名“红宝书”。该书对单词的词根记忆讲解既生动又简洁,绝不故弄玄虚,反映出优秀教师的素养和品质。比如centipede一词,老俞这样描述:“cent,centi是一百的意思,ped, pede是脚的意思。Centipede, 100只脚的东西——百足虫——蜈蚣。”只要花半分钟看一遍这解释就记住了,几乎不需要再看第二遍。当然只要这两个词根别忘了,总共就那么多,而且使用这些词根的词还很多,很不容易忘。比如cent,centi一百,有percent, century, centennial centimeter; ped, pede脚,有pedal, impede, expedition, pedestrian, pedestal
    
     好了,关于“背单词”就先谈这些。大家千万别激动,还要要嘱咐大家的是:“背单词”并不提高您的交流水平,所以单词不应该这样背。但因为“背单词”本身很容易,尤其是几千基础单词以上的单词,愿意背就背吧。而且这些频率低词,即使是用中文记忆的,也不太影响大家的听力和交流。比如就说centipede一词。本人在国外居住,工作和读书许多年,从未在任何场合听到过这个词。出现几率太小了,centipede这一词估计也没有能够建立英文思维。但就算偶然听到,因为知道它的读音,应该不会听不懂,在脑子里翻译一下也无所谓。但如果因为出现几率小而放弃认识这个词,还是不应该的。下面讲阅读和拼写问题。
    
    美国文盲4000万!
    
     这是一个超级有意思的问题,也是一个超级昂贵的问题。美国每年就花费150亿美圆试图解决这一问题,而他们至今万万没有想到的问题是,这对中国人来说这一问题根本不是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之后中国同学该对自己的大脑感到自豪了。我们还是先回顾历史。
    大家先看下面这段英文:
    "We set out early with Intent to Run round the sd. Land but being taken in a Rain &it Increasing very fast obliged us to return. It clearning about one o’Clock & our time being too Precious to Loose we a second time ventured out & Worked hard till Night & then returned to pEnningtons we got our Suppoers & was Lighted in to a Room & I not being so good a Woodsman as the rest of my Company striped my slef very orderly & went in to the Bed as they call’d it when to my Surprize I found it to be northing but a Little Straw-matted together without Sheets or any thing else but only on Thread Bear blanket with double its Weight of Vermin such as Lice Feas & c. Had we not have been very Tired, Ia, sure we should not have slep’d much that night. I made a Promise not to Sleep so from that time forward chusing rather to sleep in the open Air before a fire as will Appear hereafter."
    
     上面的拼写以及大小写错误不是我打错的,是原作者就这么写的。写这段文字的人,是美国的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不用专家评判,大家也可以发现他老人家拼写和认字有问题。专家对他的评价是典型“诵读困难”或叫“失读症”(Dyslexia)。在英语国家,“不识字” (Dyslexia)的问题至今仍是非常普遍,而且根本不是受教育条件差学的缘故。1988年美国“成年人识字调查”(National Adult Literacy Survey)简称NASL的结论是:21%-23%的美国成年人有严重诵读困难,只达到甚至低于Level 1程度。(Level 1的标准是指会写自己的名字,从一段文章中可以找出一个国家的名字,在驾照上可以找到有效期,在银行存钱时可以看懂存款总数。)这一调查意味着,美国有21%-23%名副其实的文盲,而英语国家其他读写字有相对困难的人更多。大家熟悉的 “失读症”名人,除了乔治.华盛顿,还有丘吉尔首相,Cher, Orlando Bloom, Tom Cruise。大家在欣赏Tom Cruise屏幕上精彩对白时,没有想到的是因为不识字,他根本无法读剧本,全靠听事先录下的对白录音来记台词。他们可不是上不起学,而是无法学会掌握识英文字。(当然,这些人的英语交流水平还是相当高的,很多还是国际著名的演说家,还靠口述写书。再一次显示语言水平的本质是声音的思维,可以完全不依赖阅读文字,写作内容跟说话内容本质上是一回事。)
    
     美国,加拿大,英国,南非等政府,为了消灭不识字现象,每年花费大量资金做各种研究。1992年克林顿拨出27亿美元作为该课题教育专款,并动员100万教育人员参与。10年后布什政府用于此项研究的教育专款上升到50亿美元。解决该问题的政治态度,已经成为历届美国总统竞选时的重要砝码。但经过这么多年高额经费支持的研究后,美国的文盲率居然还在25%左右徘徊,根本没得到解决。
    
     美国专家们目前对解读英文字的结论是这样的:“解读密码的性质是个令人着迷的理论性问题。我们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但是我们知道怎样去测试它:孩子们是否掌握了该密码直接反映在他们是否会认读“假词”*的能力上…我们认为英文解读密码不是能教出来的,只能靠孩子们自己去发现。”这算啥呀?每年几十亿美圆的结果就是这个:只能靠孩子们自己琢磨去!可有25%的人琢磨不出来呀!2002年小布什总统访问中国时曾在清华大学演讲,有一个同学当场尖锐地向他提这一问题,小布一脸难堪地回答说:这是我们国家的一个危机……对我们国家来说,最悲伤的事实是,有相当数量四年级的学生存在英语阅读障碍……对于这些学生,他们没有能力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我们可以想象一个四年级不能阅读的孩子,到了中学同样不能阅读。如果一个在中学还不能阅读的孩子,高中毕业以后很可能不会阅读足够的东西,所以也很难上大学。非常遗憾在美国会是这样一种情况。
    
     我们中国同学可能不太理解这一现象,咱们继续分析。了解了这一问题,对我们中国同学学习英文会很有启发。
    (*笔者注:“假词”的意思,如果真词掌握了规律会念了,比如会念pig,那么符合这一规律的“假词”也应该会念,比如gip,尽管这不是真英文词。这样来判断是否真的会认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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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母读音法”大战“整体语言法”(Phonics vs. Whole Language)
    
     英语国家对阅读和拼写英文字的教学系统,主要有两大派别:
    1, 字母读音法Phonics
    Phonics指的是先学会英文26个字母,知道每个字母所代表的发音,然后通过建立英文字母(letter)与语音(sound)之间的对应关系,达到看字母就可以直接读出该词的发音,解决单词会读,会拼的问题。(外国孩子不学国际音标学认英文,也决不是背下几万个单词的拼写!)
    2, 整体语言法Whole Language
    Whole Language有时又被叫做“Look and say”。理念是学习阅读者应该通过看英文字的整体来识别该字,而不是通过字母发音用声音“拼读”而识别字的。教学者应该提供学生大量阅读资料让他们通过多看,自然学会阅读和拼写。
    
     举例来说明吧。比如学认family这个英文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通过分析该词中的每个字母应该发的音,family 中的6个字母,(在下只能用中文近似发音表示意思了啊。只是为了说明问题,正确音可不是这么读的,大家别挑眼。)f 应该读“夫”,a读“啊”, m读“摸”,i读短“伊”, l读“乐”,最后 y读短“伊” 。连起来读就是“夫,啊,摸,伊,乐,伊”,听着不是单词,老师叫学生:“再加快速度。”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 “夫啊摸伊乐伊”“再加快!”噢,有的学生读出来了,是family。呵呵,对许多外国同学来说,学这套技术太难了。而且有人最后还是怎么都读不出,到最后仍然是“夫-啊-摸-伊-乐-伊”不知所云。
    
     Whole Language的教师可不讲这一套方法,他们靠认为字母“凑”这也太难了,长字咋办?他们认为既然掌握语言交流都应该通过“避免学习语法知识和翻译”而自然实现,那认字也应该象学说话一样“自然”掌握嘛!提供给学生整个单词family,告诉他们这是什么字,让他们通过熟悉字型和猜测自然掌握。结果也是有人能做到,更多的人做不到。有人甚至指责Whole Language纯粹是让人“背”上万个英文单词的拼写,是不可能实现的。
    
     一直以来,美国各学校都是在使用Phonics法的。但因为效果不好,不但学生学起来很吃力,而且有25%的人学不会。于是开发Whole Language的学者开始鼓噪,要求Phonics下台,开始使用Whole Language。于是各种学术研讨,报纸媒体,政坛辩论,打了个不亦乐乎,成了美国的焦点问题。打得太凶,最后终于在美国最富有的加州开始试行Whole Language。十年过去了,结果是“哎呀!”,加州学生的不识字率涨到50%了。于是Phonics奋起反扑,把Whole Language骂了个狗血喷头,许多曾支持Whole Language的学者和政治家都为此名声扫地,其中包括大家熟悉的克拉申博士。克拉申这个SLA的泰斗,终于因搅了这滩浑水而晚节不保。仔细分析老克之所以被牵连,是怪他自己犯了“右倾经验主义”的错误。老克的SLA核心理念是反对“翻译语法知识”的理论灌输而自然下意识地建立语言能力,在取得广泛支持后,对下意识自然掌握语言的理念坚信不移。等到了“学认字”这一明显不是自然形成的能力而应该是知识成分时,还教条地认为要“通过自然实现”,这显然有问题。而Whole Language主张的就是自然实现阅读,跟这一教条理念相符,于是被老克大力吹捧。在Whole Language全面失败的今天,他仍不放弃此观念,每天在报纸媒体上发表文章支持Whole Language。本人在Krashen的 mailing list上多年了,收到他近几年匆匆写的文章,多是找一些Whole Language成功的个例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显然是掉进了confirming evidence的逻辑误区。该误区大家很容易犯。比如研究表明了一个普遍规律,但反对者忽略普遍证据,而只注意找一些能证实自己原来观点的个案来作为自己的论据。比如说我们会经常听到这样的言论:“你们研究结果发现普遍是这样,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他怎么就是那样的?你不对。”或者是:“我认识的一个谁谁谁是这样的,所以我认为普遍规律也应该是这样的。”哎,老克老矣!历史上多少英雄人物都落得如此境地,看来年纪大了真应该更老成持重,没事就不要出来多讲话了。
    
     那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了?好,给大家讲一下。咱作为一个中国人,为什么会在认识英文字上成了专家了?其实给大家讲完,大家也就专家了。大家还记得前面提过的语言专家Pimsleur 对文字阅读的评述吗?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Reading has been defined as "decoding the graphic material to the phonemic patterns of spoken language which have already been mastered when reading is begun." To put it another way, reading consists of coming back to speech through the graphics symbols. In short, meanings reside in the sounds of the spoken language. Speaking a language is the necessary first step to acquiring the ability to read a language with meaning.”大家要深刻理解。他说的是:“阅读的定义是按说出的语言的声音规律进行图象材料的解码,而该语言的声音在阅读开始前就应该已经掌握了。换句话说,阅读是通过图形符号再回到声音说话。简而言之,含义是存在于说的语言的声音里面。掌握一个语言阅读能力的前提,是必须先能说一个语言。”关于语言的能力本质是“声音思维和声音交流”这一基本概念我们已经反复强调了,这里看一下文字和声音的关系。全世界大部分的语言的文字,都是通过字母符号来“代表声音”或说是“表音的”(目前主要只有中文是例外)。而大部分西方语言,是通过罗马字符体系表音的。字母和语音之间是紧密相关的,有的语言是可以字母和声音“一一对应”的。比如俄语,会读字母就会读俄语。但很多西方语言,比如法语和英语,字母和发音之间不能达到“一一对应”,但关系度很高。通过对这种关系的研究学习,就可以很容易学会读文字。这就是Pimsleur想要表达关于文字阅读和语音的关系,也就是Phonics的思路。
    
     英语国家的统计数字表明:97.4%的英语单词符合发音规则,即英语音形之间有内在的phonics规律。可在实践上,却遇到了明显困难。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人的大脑短期记忆有问题。关于短期长期记忆原理,我们先不讨论,直接看结论。比如还是上面那个family单词。Phonics的办法是让学生读每个英文字母应该代表的发音。它的规律性很强。(辅音很好办,一般简单字一个辅音字母就发一个音,比如f。单元音一般也不太难,一般是两个音,一个是字母本身的读音,比如常见的开音节词,另一个是变音。单元音就只有一个变音,我们注意一般没有第二个。比如a除了字母本身读音,还有一个扁嘴的“啊”比如bag,没别的。大家如果念出了别的音,一般是错的。)family所以外国孩子很容易念出“夫,啊,摸,伊,乐,伊”来。但问题是这几个音很难连到一起去。人的短期记忆一般一次同时只能处理四个元素,超过了就把前面的忘了。(大家还记得我们前面说过,如果一边听英文,一边在脑子里翻译中文,一般只能翻译处理三到四个字就跟不上了的事吧,这儿同理。)有的人可以不自觉地把他们连起来了,但仍有很多人“夫,啊,摸,伊,乐,伊”了半天,念了前面忘后面,念了后面忘前面,怎么都连不起来,所以有人只能勉强辨认和写四五个字母以下的字。(大家在看一眼华盛顿写的那段话)。但大部分英文单词是四个字母以上的。所以Phonics有无法解决的问题。但Whole Language的出现,确实也是有人可以掌握通过辨认字型认字,但更多的人则是更摸不着头脑了。这回卡住了,没解了。以至于弗吉尼亚大学教授 Tom Estes这样说:“Whoever can solve this problem will be like Jesus walking on w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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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都是“字林高手”
    
     这样一个困扰了西方专家多年的问题,对中国同学来讲,却根本就不是问题。中国同学有哑巴英语的,却几乎没有任何英文“失读症”的。不会发音是另一回事,凡是学会的英文字,我们必然认得出来。这又是为什么呢?哈,其实跟我们的大脑结构特殊还真有关系。不过大家不要认为中国人天生聪明,种族主义在语言上同样没地位。我们的大脑天生和外国人是一样的,但我们会说中文后,开始有些不同了。再学了中文字,就更不同了。我们前面已经跟大家汇报过科学家发现中国人在阅读中文字时,使用大脑的不同部位,所以辩识中文字的原理与读英文不同。但其实我们中文的读音特点,也是不同的。这两个原因的同时存在,却让我们中国同学把Phonics 和Whole Language两种能力,居然轻易地给一锅端了。即,无论是使用Phonics 还是Whole Language的学法,中国同学都全部可以掌握英文字的辩识(除非极个别真有生理和心理障碍的)而没有“失读症”,而且中国同学在认英文字时,最后是这两个技术一起使用的。这是怎么话说的?先看Phonics,中国同学因为中文全部是单音节字,往往是一个辅音加一个元音,所以我们习惯这种把一个中文字的整体发音当成一个“单元”。比如“发”这个字,我们习惯它就是一个音汉语拼音组单元fa,而不是两个f“夫”和a“啊”两个分开的音。所以当我们辩识family一词时,如果使用汉语拼音Phonics技术,我们是把它念成“发”“眯”“力”三组音,而不会念成“夫,啊,摸,伊,乐,伊”。英语单词一般都在四个音节以内,所以我们的短期记忆可以很容易处理。于是我们中文的发音规律,再加上汉语拼音的知识,使英文Phonics对中国同学成了不学而会的系统。大家会汉语拼音,再稍微了解一下英文的发音规律(比我们的拼音稍微复杂一点点),认英文字实在是太容易了!记得几年前我在每次外出的时候,无法查家里的email,打电话回家让老妈给念。老妈就按汉语拼音来念英文,每封信可听得是明明白白的。好了,Phonics搞掂。再看那另老外更头疼的Whole Language,真是不用再和中国同学玩儿了。我们一辈子都靠辨认中文的形状认字的,行、草、隶、篆样样来得,凭形状认点儿英文字,简直太开玩笑了。Whole Language根本就是我们的拿手菜。最后,中国同学在读英文字时,是两手一起使,尤其长字辨认上,我们才懒得用Phonics呢,一看字型就认得了,速度那叫快。所以很多中国同学的阅读英文速度,是超出外国人的。
    
     Family 这词不要把音分六组,分三组念fa,mi,li不就成了?这么点破事儿,难道老外就不能来中国看看吗?难道就没有中国人告诉过他们吗?其实有的。我们有位中国人李博士,就曾经在美国推行过中国式的Phonics,效果非常好,两星期就治好了很多失读症,很多学生家长感激涕泠。但这触及了美国关于这一问题的政治敏感。美国人花了多少亿都解决不了,怎么你中国人倒能解决呢?而且很多政治家还要靠“拿住Phonics研究权”来竞选呢(25%美国孩子有这问题,家长们想必会支持高喊解决这一问题的议员),所以这一“中国式”的Phonics法到了市政府一级就被封杀了。有的人明知是好,也不能冒政治风险险推广。学术问题演化为了政治问题,美国人只好自尝苦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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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了一些有关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背景知识,我们可做如是想:
    1, 背英文单词本身并不难。用比较巧妙的方法,大部分英文单词很快可记下来。
    2, 常用的5000以下的单词,对英文思维要求很高,要达到听到后马上反应的是该词表达的事物本身而非中文解释,否则听力障碍太大。
    3, 因为5000个常用词以上的单词,出现的几率较小,就算用先中文记忆也没有太大关系,效率反而高。大家不要在这些单词上追求立即达到英文思维。熟悉后有机会再慢慢转就是了,不必钻牛角尖。
    4, 英文字的阅读和拼写,对中国同学来讲是很容易掌握的,大家以后找个有关英文和拼写读音规律的解说,看一下就好,一共也就两三页。在开始阶段,要把精力重点花在掌握声音上,不要依赖读文字,也不要抄写。
    5, 将来如果有哪个中国的投资者愿意去国外投资办教育,咱们可以跟李博士到美国去教他们识字去,给他们一些color see see。
    
    第二阶段小结:
    
     第二阶段大致要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我们描述了一下比较理想的学习条件大致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以及为什么应该是这个样子。介绍了符合这阶段特点的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介绍了弗朗索瓦的经历。了解了如何作到符合二语悉得的基本原理,实践起来只要尽量遵循这些原则就好。我们既不应该认为要跟外教去“学”外语,也不要缠着老外瞎聊。如果有好的学习材料,能够提供符合这一阶段特点的有效输入,其实并不需要外教,尤其这一阶段还不用开始说太多英语,外教的用处不大。我们也介绍了比较理想的材料的大致特征,供大家参考。现在好的系统越来越多,大家可以自己评判了,本人就不做任何产品宣传了。这一阶段的重点就是听力。在这阶段需要听标准发音(还没到纠正口音的时候),而且尽量要带耳机听。不要急着开始说,也不要开始读和写。最后,我们再带着对单词量,背单词和英文拼写的一些认识,其实已经开始进入下一个阶段了Getting Serious了。
    
     对于教英语的同事们,下面提供些国外符合这阶段特点的教学方式供参考,有机会可以在课堂上尝试。
    
     我们介绍过TPR,知道它在入门阶段和有效。在课堂实践中,它是可以延续到第二阶段的。我们以前介绍的TPR中的主要方法,细分可叫做“TPR-B”(TPR with Body),主要是指听到英文指令后,身体做出反应。还有其他一些变种,都比较接近Series Method。
    
    TPR-O (TPR with Objects)
     大家在桌子上放一些生活中的实物(Objects),可以是随意找到的东西,比如apple和banana。然后教师让大家听与这些物品相关联的动作和行为等的简单描述。 This is an apple. Where is apple? 用动作指出。做动作表示Smell it, bite it, give it to me, roll it, peel it等相关句子。TPR-O的关键是将表示动作的动词和实物名词相关联用动作表述。
    
    TPR-P (TPR with Pictures)
     教师用英语对一些照片或画面中的物品,人物,动作,情景等进行描述。这一方式有些象“看图听音”的进一步拓展。比如照片上一个男人在吃苹果。可以从This is a man. Where is the man? He is eating. What is he doing? He is eating an apple.等不断扩展,直到可以更复杂地对其他背景信息进行描述。比如穿的服装,年龄职业,周围环境等等。
    
    TPR-S (TPR with Stories)
     由Blaine Ray首先在教学中开发使用的该方法在美国学校中被广泛采用。主要方法是教师用学生基本可以理解的词汇,通过动作和道具表演一个简单的小故事。关键点是要生动和有趣。也可以先让学生熟悉故事内容以帮助理解,然后再开始表演。
    
     以上几种教学形式可以组合使用。关键点是不要使用中文解释。有很多老师自己开发了一些类似的方式,都是满有效的,而且学生学习兴趣很浓厚,比枯燥的讲课效果强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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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第三阶段开始之前:(现在看来本应该写在全文之前)
    
     从外部来看,学习外语的成功要素主要有三个,一是方法,二是愿望,三是自律。这三个要素中任何一个的提高,都会加快目标的实现。当然如果要在同样时间内实现目标,三个要素其中一个要素的增高,也就同时降低对其他两个要素的要求。比如方法有效性提高,对自律和愿望的要求会降低。如果自律极大提高,对好方法的要求会降低。但我们发现很多中国同学甚至老师由于不了解如何提高学习效率,采用的策略大多是鼓励大家提高自律,也就是告诉大家学外语没有捷径,只有刻苦。仿佛只有遵循“头悬梁,锥刺骨”的古训才是正道。
    
     其实很多的同学通过自己的方式成功地掌握了外语,我们身边也一定有这样的人。他们大多并不了解语言学的原理也成功了,但大家掌握外语的速度是非常不同,达到的效果也不同。这些成功者在掌握外语的过程中,有的时期采取的做法非常有效,提高很快,有时期采取的方法效率低,提高慢。有的同学碰到效率低的时候比较会分析总结,能自觉调整策略变得更有效。有的同学是不自觉地放弃觉得比较困难的方式而采用比较巧的办法。有的同学则是比较刻苦,碰到困难咬牙坚持过去了,比别人多花了时间,但积少成多也最后成功了。更多的同学则是经过一些努力还是收效甚微,试过各种其他人的方法但总不成功,还在苦恼中甚至放弃了。已经取得成功的同学,如果会分析总结自己学习过程中成功的地方,同时告诫其他学习者不要走自己曾经走国的弯路就好。如果只是告诉人家“就要多听多练刻苦学,我当年就这么学的,没捷径,你想找窍门儿不可能。”显然是没有达到帮助别人的效果。当然,就算采用一个效率低的方法刻苦学,比如全靠刻苦“背句子”吧,最终也是可以成功的,但需要的时间太长,也就是对自律要求太高。笔者和一些老师认为需要9000小时以上(刚看到“来星香”同学提到专家研究要10000小时,结论差不多)。大家熟悉的钟道隆老师就是这样成功的。钟老师每天听英文广播平均10小时以上(有一段住院三个月甚至每天十几个小时以上),共听坏了17个收录机,数个复读机和收音机,每天用A4纸抄写英文20页,抄满了整柜子。两年多的时间取得了成功。不算以前的基础,就这两年多也达到10000个小时了。所以钟老师说学外语的“捷径”就是“刻苦”,把自己成功的经历叫做“逆向法”,寓意“逆水行舟”式的刻苦学习。钟老师真是非常了不起,他的刻苦精神值得大家学习。但如果要求大家都这样学习外语,那能获得成功的同学肯定太少了。大家计算一下,学习10000个小时的概念是,一天一个小时,需要三十年的时间。一天三小时,需要十年的时间。当然一天十小时,三年就够了。著名逆向学员李国锋同学,平时每天学外语五六个小时,周末十二三个小时,一年以后考托福拿到了很高分,两年后外语水平已经很高了。但显然大多数同学不可能这样做。还是拿钟老师成功的例子来分析。钟老师的一个主要方式是听写。大量听广播。听广播本身并没有对与不对。但听的方式上,有没有办法使效率提高而不用每天十小时?听写本身也没错,但是否真应该这样一直大量写?哪个阶段动笔最适合?钟老师告诉大家不要放过每一个不懂的东西,而西方大部分教育专家告诉大家掌握语言时实在不会的先放过,到底哪个对?钟老师举了一个他学习中的事例:有一次听广播,他听到了Khmer Rouge这个词,听了很多次怎么都听不懂(无效),问周围别人也都不懂,好像一时还查不到。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他数个月,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一个卖化装品的,产品品牌是Rouge。钟老师觉得好像是这个词吧,于是问销售员这品牌是啥意思。销售员说是红色的意思。当时钟老师就想了,“红色”,那可能Khmer Rouge就是“Khmer红色”或“红色Khmer”。噢,一定是“红色高绵”!因为记得当时听的新闻是有关柬埔寨的,柬埔寨有红色高绵嘛。于是兴奋地把此成功经历记录到自己的学习经验中。成功了,效率如何?这一词卡了几个月才懂,是否有办法不用这么长时间呀?又有一次听到tarmac一词,这回可无论如何搞不明白了。后来遇到一位德国工程师,告诉他说这是“柏油碎石地,特别是机场上的地面那种地”的意思,才恍然大悟,几个月又过去了。那有多少是最终也没听明白,又有多少是经过了很长时间刻苦才搞明白的?
    
     作为独立的学习者,要求自己刻苦学习无可厚非,这种精神我们也应该学习。但作为老师如果要求大家这样学外语,本人认为是没尽到责任。再反过来用弗朗索瓦100年前的眼睛看一下,明明儿童掌握语言并不痛苦,时间并不长,不学语法,不背单词,也不背句子,不抄写也不喊,不复习也不预习,而且小孩子智力,学习经验甚至记忆力都不如成年人,那他们为什么学得既轻松又快捷呢?他们成功的道理是什么呢?通过研究他们的母语掌握过程,是否能帮助成年人加速掌握外语呢?语言学家和语言教育者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分析怎样做能把掌握语言的效率高,提高的原因是什么,从感性的观察和认识,到理性的分析和科学实验,总结出理论再返回去指导实践。我们花力量分析的目的是让大家大致了解语言学家多年研究的成果,通过对掌握语言方法论的整体认识和误区的分析,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指定合理的,有效的学习策略,从而减少痛苦,缩短学习时间。从大的方面讲,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更多的人成功而不是集中只在非常刻苦的少数人。
    
     在第一,二阶段,我们分析了一些有效的途径。在这两个阶段,我们提供给大家参考的一些具体方法还是比较明确的。现在能听懂一些简单英文,一些速度缓慢而且短句子了。如果尽量不依赖中文翻译,就算是打好了基础,自然进入了增长期。在第三阶段的同学数量最多。到了这一阶段,要求大家按照一个统一的明确方法来提高外语,不但是错误的,也是不可能的。正像我们上面刚提到的,大家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制定高效率的学习策略。我们下面的讨论,主要是分析这一阶段的学习特点和与这一阶段相关的语言学概念和教学经验,甚至具体案例分析,目的正是为让大家正确制定最适合自己的有效学习策略而提供理论依据,成功经验分析和失败教训的分析。换句话说,其实无论是谁,所有成功的地方,都是自觉或不自觉地符合了语言学的原理的。(我们听这句话很耳熟吧,当年中学上政治课,总结历史上革命的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时,我们老师是这样讲的“其实这些革命运动中任何成功的地方,都是自觉和不自觉地符合和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用这儿挺合适。我们就是要学会自觉地运用。
    
     如果到了第三阶段,还在等着用听到的某一个具体“实用技术”来使自己成功的同学,这时也应该看出点眉目来了:并没有一个几句话就可以概括的实用方法,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最好的方法就是,在对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和对其他人掌握语言的经验的分析和理解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不同的学习阶段而制订的正确学习策略。对语言学习的整体理解越透彻,这个策略就制定得越成功,尽量能够避免进入误区,成功所需要的时间和精力就会最少,实现的速度也就快些。当然对掌握语言的整体理解并不是很容易的事,也就是我们为什么会讨论了这么多的原因。下面摘录二语悉得大师Rod Ellis在二语悉得概论中的一段关于研究悉得理论目的的话和大家分享:
    
    SLA is not a uniform and predictable phenomenon. There is no single way in which learners acquire a second language. SLA is the product of many factors pertaining to the learner on the one hand and learning situation on the other. It is important, therefore, to start by recognizing the complexity and diversity that results from the interaction of these two sets of factors. Different learners in different situations learn a second language in different ways. Nevertheless, although the variability and individuality of language learning need to be emphasized, the study of SLA assumes interest only if it is possible to identify aspects that are relatively stable and hence generalizable, if not to all learners, then, at least, to large groups of learners. The term‘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is used to refer to these general asp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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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期 Getting Serious
    
     这一时期的主要任务是语言难度和量增长。重点还是听力,但可以开始有针对性地说英文,同时需要进行阅读(但主要并不是为了学习如何阅读)。这一阶段结束时,可以说已经能够进行正常交流和阅读了。(外企一般职位面试,出国求学,国外生活和从事一般技术型工作等可以应付。一般听英语新闻困难不大,看原版电影可听个大概)。在这一阶段初、中期的中国同学数量比较多,但往往时间拖得过长,同时遇到的困惑也比较多。我们前面刚提到,尤其在这一阶段,每个人必须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最适合自己的学习策略。学习策略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习效率和成功与否。
    
     如何制定有效语言学习策略的方法和技巧,是近年语言学研究最关注的课题。语言研究出现的两个趋势,第一个我们前面已经涉及,即外语学习跟二语学习区别逐渐被缩小。本来一个是指语言学习者在国外的外语环境中学习目标语言,另一个是指在自己母语环境中学习第二语言。但研究者逐渐意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二者之间的差异逐渐减少,而两者的共性却是最令人为关注的问题。比如我们提到的出国人员数量的增多,而到了国外外语环境中的成年人,在自然语言环境学习外语时碰到的困难依然很高,甚至很多都是跟原来在母语环境中的情况是相同的;而另一方面,在母语环境中的学习第二语言者,随着语言资料的日渐丰富,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影视产品的增多,互联网的普及,在自己母语环境中接触多种形式外语表现方式的条件也越来越好,在自己国家掌握二语的形式和手段也越来越丰富。所以本文根据这一情况和一些新的研究趋势,以及对在国外同学学习语言遇到的困难进行分析,不对外语和二语做严格区分,更着重分析共性问题,同时分析应如制定学习策略。
    
     从七十年代开始的第二语言学习策略研究,使语言教学者的关注从以教师为中心的“如何教”转变为以学生为中心的“怎样学”。最新的语言学习方法Learner-Strategy Approach,更是一个以学习者为中心,了解每个学习者不同阶段特点,以分析和“制定学习策略”为核心语言教学方式。语言学习策略的研究,通过对语言学习成功者和不成功者的大量实验数据,给语言学习提供了非常具体而参考要素,直接指导教师和学生成功制定语言学习策略。其实简单来说,还是要在遵循语言悉得的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学习特点指定最佳方案。个人的年龄,个性,文化背景,思维习惯,学习方式等因素都直接造成个体外语学习的方法的巨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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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学”型?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学习方式。尽管二语悉得并不提倡有意识的“学习”外语而应该更多通过可理解性输入,下意识掌握语言能力,但“学习”能力对成年人掌握外语的影响既无法避免,也不应该成为敌对因素。成年人正是因为学习能力强,所以应该充分利用该特点对掌握外语起促进作用。
    
    对学习类型有各种分类法,但简单来讲是这三大类型:
    
    视觉类型Visual Learner
    
     学习者在借助看到视觉学习时效果最好。这种学习类型的人比例最多,高达70%。他们的一些外部特点是:
    
    很专心盯着老师的脸;
    喜欢通过看文字,图表来获取信息;
    很容喜欢通过“看”来“认出”文字
    喜欢记笔记和用笔写出自己的思路
    通过回想在某内容书页上的具体位置和形式来回忆信息
    
    听觉类型Auditory Learner
    
    通过听觉学习效果最好。这类学习者大约占20%。他们的一些特点是:
    
    喜欢老师用讲话来描述事情
    喜欢对话,讨论和表演
    通过“说”来理清思路和解决问题
    通过声音和旋律来回忆信息
    
    运动类型Kinesthetic Learner
    
    通过肢体运动学习效果最好。这类人大约有10%。特点是:
    
    通过各种活动学习效果最好
    长时间坐着不动很困难
    使用动作辅助记忆
    
     关于上述比例是否在总人口中是否如此存在一些争议,而且学习类型本无优劣之分,但是我们的学校教学系统和考试方式很容易把运动型学生最先淘汰掉,纯听觉类型者也有一些困难,所以视觉类型的学生数量较多。当然,很多人并不是绝对只有某一学习类型,或者是某一类型的学习者有时也采用其他学习形式,但运用各形式的自如度明显有区别。
    
     测试自己的学习类型方法比较简单,一般通过问卷调查就可以判断。请大家上网去测试一下自己的Learning Style。(Learning Style免费测试网站很多,一般都是英文的,但很好懂。有的20题,有的上百题,还细分小类别,但基本上是以上三个类别。找个容易的做就好了。)了解了自己的“学”型,为以后选择学习方式做好准备,我们后面会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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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长期听力特点和应对策略
    
     句子长了,速度快了,内容多了,听力难度明显增大。而且开始出现一些抽象词汇,仅通过图像和动作已经不能完全体现这些内容的具体含义。这时解决听力的问题必然要靠多种策略。听力困难不能简单用“不熟”或“单词不会”来概括。造成听力困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当听力困难时,可能是下面其中一个问题,也可能是多个同时存在:
    
    1, 内部声音库和声音辨别的问题:(acoustic reason)
    听到的声音与自己头脑中建立的词汇库中的“声音”相对比,是否可以找到对应的“声音”。如果声音库里没有找到或自己的库中声音不准,就算认识这个单词的拼写,也是不可能辨别出这个声音的。
    
    2, 解析过程 (Parsing)
    单个的单词可以听懂,但听句子时需要对听到的几个单词的组合的行意思的解析,解析过程出现难度。原来是主要通过视觉辅助帮助解析的,现在可能继续需要视觉辅助,但还需要其他方式的帮助。
    
    3, 文化知识库 (cultural knowledge bank)
    因使用语言的文化和知识背景不同而对理解产生的困难。大家不要把这里的“文化”概念想得太大,这里不是指“中西方文化差异”那种文化,而主要是指语言表达方式的差异。比如 “You’ve lost me.” 不能用字面翻译听成“你丢了我。”有的中国同学还有一个习惯是总把这样的语言归结为“俚语”,把听不懂的短词组说成是“俚语”,甚至把英语中大量的类比和比喻analogy,metaphors等也说成是“俚语”,说自己交流能力差是不会“俚语”不会造成的,这种理解偏差很大。(俚语是指地方性特殊土语,甚至每个城市都不同。即使自己一个俚语不会,其实对交流也基本不会有影响。)
    
    4, 头脑中的“母语翻译”
    习惯性在头脑中用中文翻译听到的英文字,结果必然是跟不上正常速度。而且从上一条大家已经了解两种语言不可以逐字逐句一一对应翻译。如果再在头脑中转两次意思,就更跟不上了。语言学家对母语听力速度测试表明,在正常说话速度四倍速度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可以听懂母语。但如果借助头脑中的翻译,慢一倍的速度都很困难。
    
    听力过程和认知策略
    
     针对以上述问题,可以制定听力策略了。听力训练的原则仍然是需要遵循大量提供“可理解性输入i+1”的原则,不可以太难,也不可以全都会。然后可以采取以下听力策略:
    
    1,“从上至下”的听力处理 (Top-down Processing)
     从上至下的方式是在听一个听力内容前,先对整段内容的题目,大致内容做了解,甚至可能是自己以前非常熟悉的内容。这样做有助于听者对全文的理解而不至于“迷失”,同时可以根据听懂的部分去“预测”其他不熟悉部分的意思。这要求听者应用自己的生活经验,文化背景和知识参与“预测”过程。在这一点上,成年人有明显的优势。我们前面提过的传教士,由于对经书的熟悉度高,“从上至下”地理解听到的经文讲述甚至通过阅读(如果是拼音的文字,所以还是可以有声音)内容,提高“可理解性”。我们有的同学发现在听熟悉的话题或熟悉的新闻时,听力困难比较小,再转到体育频道或其他题目时,同样的语速就不容易懂了,是同样道理。
    
    2,“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 Bottom-up Processing
     自下而上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听单个音到单个词的声音的辩识,再到字组的解析再到整个句子的理解。是从部分到整体的处理。听懂单词是这一过程最重要的部分。在初期听力程度较低的同学,往往对“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比较偏重,同时对语言的清晰度,背景环境噪音和语速等要求比较高。
    
     往往Bottom-up的内容难度一般需要比Top-down低。Bottom-up更注重细节的识别,而Top-down更关注对全文的理解能力。我们在练习听力时,应该同时运用以上两个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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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实例:
    
    问:听英文广播学习效果是否好?
    
     我们已经会分析了。听广播本身并没有好坏之分(当然您可千万别苦练听写),而且Audio Learner也很适合这种形式。关键是是否有足够“可理解性输入”,所以需要具体分析。基本经验是:
    
    1, 听力材料的速度和句子难度是否适合?如果能理解一半以上才可以听,否则基本上是在浪费时间。原则上听不懂的东西应该是“无效输入”,永远也不懂。
    
    2, 在适当的难度前提下,如果又对听的话题或内容非常了解,而且从前文可以预测后面的意思,语音清晰(建议带耳机),速度适合,那会是比较有效的方式。特别是有些同学平时就喜欢听新闻,对时势的变化很熟悉。听英语新闻时,不久前刚听到的头条新闻可能一天之后又以另一非头条,而简短形式重复出现,效果更好。最好能快速慢速结合听,这样做效果显然比较显著。
    
    3, 没懂的部分别着急。在调查过很多用这种方式提高听力的同学的普遍经验是,个别没听懂的地方不要急,先放下,也许换一种方式再出现时就自然理解了。如果出现次数很多,再想办法查一下吧,否则就放过。其实母语学习的过程也是如此,怎么能每碰到一个不懂的就非过不去呢?非都搞懂并没什么害处,可学习效率就没了。
    如果做得不得法,很多同学听了很久,提高都不大。有的同学没事儿就开着英语新闻听,其实几小时过去了,几乎没有听进去。
    
    问:看原版英文电影好不好?
    
     原理与上面的问题相同,还是要注重“可理解性输入”。电影比广播的优势是有连续的情节,发展的故事主线,视觉辅助理解和趣味性,有助于对语言的理解。比如警察拔枪 “freeze!”罪犯僵住了。 “Drop the gun!” 扔枪了。“On the floor!”趴下了。 “Cuff him!”被拷了。“Read him his rights!”实习警察过来宣读:“ You have the right to remain silence, anything you said….”一连串的可理解输入。缺点是一般影片大部分对白难度偏高,跟在国外自然英文环境的感受有些象,不可理解的无效成分太多。所以关键点又是如何通过以上策略提高“可理解性输入”上。基本经验是:
    
    1,尽量找动作多于坐在那里说话的影片。大部分老片,情景喜剧和法庭辩论等影片多半没有办法提供有效的视觉辅助,大量是纯对白,就能看到演员的嘴在动,不能帮助提高理解。
    
    2,对于大部分Visual Learner来说,一个重要可行手段是看电影前,先提前读英文剧本(很多可以下载)。这样会大幅度提高听力的理解性。这里阅读的用处开始显现,主要是在帮助听力理解,不是在学阅读。注意的是要提前读,不会的可以问或查字典。阅读如果有困难,也先放过,不要停下来仔细研究剧本中的难点。
    
    3,开始看影片的时候不可以一边看一边翻看剧本,当然也不要开英文字幕,否则会养成依赖看字的习惯,特别是Visual Learner。
    
    4,最好是同一个电影看几遍。在看某个影片熟了之后,甚至可以随电影同时念叨台词,能象我们小时候跟着电影里老松井那样同时念“李向阳又进城啦?”那样就更好了。
    
    5,任何时候千万不要打开中文字幕。一方面是会依赖中文,不利于建立英文思维,另一方面中文字幕的错误实在太多,甚至连电影院放的原版电影的字幕中的低级错误都不少。
    
     这里顺便说一下家长给小朋友看英文动画片是否好?判断原则是一样的。一般的原版动画片语言太复杂,那是给母语是英语的人看的,并不因为是动画片语言就简单。而且近几年动画大片的语言都非常复杂。即使对成年人来说,大部分也都应该算是作为我们第四阶段的语言教材(比如Finding Nemo, Madagascar等)。所以要找那种一看表演,不听英文都能大致知道在说什么内容的片子。否则小孩子根本不能理解,并很快失去兴趣。
    
     以上听广播和看电影的两种方式被大家采用的非常普遍,以看电影的形式比较容易让大多数人接受,而且适合多中“学”型的人。但运用的是否符合“悉得”原则和策略,对学习效率有成倍的影响。如果没有辅助和准备就开始听和看,大量时间都是在“无效的声音”中度过,非常浪费。另外不要动笔写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效率高,最主要的是防止学习者,特别是Visual Learner容易养成“声音――文字――含义”的认知路线,而应该直接将“声音――含义”建立关系而避免文字。在看电影的形式中,因为速度和图象场景的影响,比较容易不自觉地在运用英文思维,习惯比较良好。
    
     应用英文思维本是一个已经不太被争论的问题,在前两阶段应用TPR, Series Method等方式学习对英文思维建立是比较明了的,但到第三阶段就比较复杂了,既有抽象词汇,又有自己母语经验和通过母语获得的知识参与,情况比较复杂。本应继续讨论建立英文思维的过程和经验就好了,结果发现很多同学在英文思维这件事上还存疑,下面就语言思维问题多罗嗦两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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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语和多语者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 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

什么叫做“用语言思维”?
    
     语言学在“语言思维”的课题里,我们仅可以讨论“用语言做载体的思维”这一层面,包括用默想,用语言声音思考和自言自语。因为思维本身很复杂,而且不单纯是“语言的思维”,有图象,符号,感觉等非语言的成分,有时没有语言,有时还会是在“半语言状态”(quasi-language)等各种“内语” (inner speech)状态。但使用语言的声音的思维(think out loud),不但被大家明确意识得到,同时可以在语言交流的现象中观察到。当然,某种语言的能力不同,使用该语言的思维程度会不同。我们前面讨论过MIF和语言条件反射,这两个与思维有关的问题大家可以回顾一下。其实语言的交流,就是将一个人的思维用语言符号传递给接受者,接受者将其映入自己的思维再现发出者的思维,除抽象的概念的思维外,其中也经常包括比较容易观察的对所描绘图像的再现。
    
     举一个与MIF相关的现象的例子。比如听到“来人身高八尺,面如重枣,三绺须髯胸前飘洒,身披金甲绿罗袍,跨下赤兔胭脂马,掌提青龙偃月刀”。说者是在试图传递这一具体和生动图像,而听者也在通过语言描述接受这一生动的图像,这样的语言描述的作用是使形象具体化,有戏剧效果,也比较有故事性。如果仅说“关羽来了”,听者也可以接受该思维表述的含义,其实听者也知道这个关羽的形象是红脸绿袍骑BMW拿大刀,但这时仅有一个飞快闪现的MIF,还是关羽形象但迅速闪过未清晰化,思维概念被接受了,形象传递了,交流实现,只是形象并未具体化,缺乏的是些趣味性和戏剧效果。无论如何,语言思维的一些特点可以观察到了。老看京剧的人,听到“曹操”一词时,想必很多人会在脑子里迅速闪过一个白脸奸臣的形象吧。专家对此类现象的评述是:“Linguistic forms and images are reciprocally accessible and in interactive functioning can be mutually constitutive.”
    
     对于“流利使用任何语言流利交流的前提是必须使用该语言进行思维”,无论是脑神经学的发展还是教学和实践经验的证实,语言学界已经不存在太多的争议了,而且各种新的语言教学体系和方法基本上都是围绕着“建立外语思维”的核心理念来设计的,甚至大部分都是绝对禁止使用母语翻译和语法知识教学的。但尽管大家承认母语有干扰建立目标语言思维的作用,但在如何建立目标语言思维的实现过程,何时和应该如何使用目标语言进行思维,是否应该绝对地禁止使用母语帮助掌握外语的问题上,还是有很多的争议和讨论的。其实我们也完全不必绝对化,而且很多时候,条件也不允许我们在掌握外语的过程中绝对禁止使用母语,更不可能象有些人断言的需要“忘掉母语”。我们关心的问题正是如何建立外语思维和如何避免母语的干扰,甚至能使母语帮助我们掌握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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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思维语言
    
     关于二语悉得研究领域中的“如何对思维语言选择”Choosing the Language of Thought这一题目本身有一个值得商榷的地方,即“选择”这个词。双语人(指会用两种语言思维当然也是会用两种语言流利地交流的人)在使用哪种语言进行思维时,大部分人往往不是主动进行“选择”的,一般是不自觉地根据情况适当采用某一种语言进行思维,甚至是被迫使用某一种语言进行思维。所以语言研究时经常被使用的Choosing一词表示主动选择并不太准确。但非常有意思的是,当某种语言(当然是外语)思维能力还很低时,使用者往往更主动地“选择”使用何种语言思维。正因为“选择”一词有争议,对把“使用何种语言思维”与“如何制定外语学习策略”相联系的研究方法曾受到一些人的质疑。质疑者认为:既然使用者在用哪个语言思维身不由己,如何制定如何使用和和如何的学习策略?笔者认为这种质疑存在严重问题。因为如果分析一下使用者“使用哪种语言思维身不由己”的原因,就会发现这正是在不同情况下必须使用其中某一个语言思维而无法使用另一个造成的,并是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地选择。比如在正常速度的听力和交流时,一定要使用目标语言思维才有可能实现正常交流。而在某些情况下又正相反。所以二语悉得专家A.Cohen等把选择语言思维列为外语学习策略研究的一个非常重要组成部分显然是合理的。
    
    在应用外语时,何时会使用母语思维?
    
     在正常使用外语时,只有在阅读和写作时,才有可能使用两种语言中的任一种进行思维。当然各种研究结果已经清楚显示,即使因为时间允许,在外语阅读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阅读的速度也会因此而放慢,同时对外语的掌握是不利的。有研究结果显示,用母语思维读外语,尽管存在许多“害处”(英文用的是detrimental一词),但有可能会提高对文章的理解深度。这一点当然是不可否认的。所以大家在实际阅读的工作应用当中,不妨使用母语思考和帮助理解,但在掌握外语的路程上,阅读中要尽量避免使用“翻译”的过程。另外很多的研究显示,在用外语写作时,使用母语思维不但普遍,而且对构造文章有很大帮助。许多人在用外语写作时,先用母语构思,然后翻译成外语。这一过程被成为“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的过程。这一点与有的老师同学举的例子相符合,但听说的过程中是不可以的。
    
     尽管使用mental translation有利有弊,但这一过程也只有在阅读和写作中才可能使用,在听和说时不但没有什么使用的价值,而且它正是听和说的重大障碍。当然准备演讲内容时当然可以使用“心译”mental translation甚至先用母语起草演讲稿,因为时间允许而且提前用母语考虑内容会对有些人会更方便快捷和更有思路,但如果无准备的即兴讲话“心译”是基本做不到的。我们常提到的“哑巴外语”现象,不是想使用的外语知识不具备,而是就当前掌握的外语知识不会听说和使用。这种现象的一个原因可能是不知道文字的“声音”,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即使知道发音,由于“翻译”和“语法”的捣乱,跟不上正常速度,无法直接理解,也无法说完整句子。之所以讨论何时可以采用何种语思维,目的也并不是为了禁止在某些场合使用母语思维,而是因为在高阶段正常交流中,这跟本做不到。所以一些外语思维程度较低的同学,在听外语时自觉或不自觉地使用母语思维,结果是在不断“翻译”的过程中,除了刚翻译过来的信息外,其他语言的信息大量丢失了。在说外语时采用翻译过程,不但速度慢到无法正常交流,而且句子语法结构更加会混乱。
    
    特殊情况下对语言思维的选择
    
     实验和实际经验表明,在对某种需要特定知识的情况下,思维语言的主动选择,往往是根据当时获得这种特殊知识时使用的是哪种语言。比如大家在数学计算时,无论我们的外语思维达到何种流利程度,我们基本上都是在用自己的母语思维的。比如听到外语How much is seven times eight? 我们几乎立即转变为母语思维进行思考,“七八-五十六”,毕竟乘法口诀表我们是用中文背的,英文的还真不会,然后我们再用英文说答案。有个别研究者以此作为使用在外语交流中可以使用母语思维的证据,显然是以偏盖全了。反之,如果某一领域知识完全是在外语流利后用外语学会的,在应用这一领域知识时,用母语思维反而很困难甚至不可能。我们在国外学习的许多留学生大多有同样经历,甚至完全不知道该知识中许多概念在母语中应该是哪个中文。许多在国外学完商科的同学回国后都有这一体会:因为财务,金融等学科是后来在国外学习的,所以在回国后,用母语讨论这些领域的话题时先要用英文把问题想通,然后再需要努力把英语往中文翻,还经常翻不出。特别是在一些投资公司中,几个留过学的中国高管往往在一起时用英文开会讨论业务反而方便。在写商业计划书时,也先要想英文和写英文,然后再写中文版。倒不是因为英文水平太高了,而是上面所说的原因。Mars China曾有一位IT经理,是刚回国的中国同学,但因为是在国外学的计算机专业,当年出国时计算机还未普及,所以根本不知道有关计算机的英文中任何相对应的中文。回国工作后,平时大家都用中文交流,但开业务会议时,大家都需要费力地使用英文交流。有一次在试图跟大家用中文讲“计算机显示器”时说:计算机中的放在桌子上的长得象电视的那个东西。一时传为公司笑话。
    
    母语在二语悉得过程中的作用
    
     上面的各种使用母语的特殊情况,都没有否认掌握外语必须建立外语思维的事实。但在这一阶段,在掌握外语过程中可以主动使用母语的主要作用,是帮助使接触到的外语变得“可理解”。主要是使用母语介绍和了解即将听到的外语的题目和主要内容(top-down processing)。当然在实际过程中,我们不必要完全禁止用母语来解释难懂词汇或句子等的含义,简单说就是母语翻译和分析帮助理解。但应该十分清楚的是,一定不要将这一翻译过程当作学习或教学过程,它的作用是帮助理解,是使输入变成“可理解性”的然后再用外语进行输入和掌握。如果非要禁止母语的使用,尽管学习理念正确,但效率又失去了。在这里又要“实用主义”一下了。如果非要用外语解释外语,初级时难度太大,效率一定非常低。我们前面分析的在初级阶段使用英-英字典或在国外碰到用英文解释英文的困难,就是典型的例子,理念正确,但缺乏可行性。我们只要关键掌握:即使用翻译的方法可以帮助实现可理解,但尽量少使用。即使使用了,最后还需要作到能够用它的外语声音建立思维就好。只要最后融入在这一阶段中的有效的学习步骤就可逐渐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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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法知识的用途
    
     现在有的研究和实验认为,语法知识的学习,在这一阶段外语学习中,还是有些正面作用的。对这一现象,克拉申曾在2004年欣慰地说:“我很高兴现在有人正在进行的这种实验。至少说明了我们原来曾认为的“必须进行语法教学”的信条,现在已经变成为了“试试是否还有作用”的假设了。”(What was once an axiom is now a testable hypothesis.)在目前大多数语言教学者都已经同意“语法是通过可理解性语言的输入,下意识地掌握的潜规律而非主动有意识学习的知识”,但克拉申还是给这一学习阶段语法的学习留了一定的地位,认为它在外语学习到了高级阶段后,可以填补一些由以前的输入可能会遗漏的 “空隙”(to fill gaps left by incomplete acquisition)。所以是如果从零起点按我们建议的路线达到在这一阶段的同学,在本阶段后期,了解语法还可能有这么一点用处。但对我们这些已经过多地学习了英语语法,以至于我们英文语法知识都超过了中文语法知识的大部分中国同学来说,实在不必再为语法知识不够而担心了。即使在各种考试中,也不需要语法知识,也不会有任何考语法知识的题目。决不会有题目让我们指出哪个是定语,哪个是代词。一般都是选择,填空,改错等。知道了正确的“说法”,根本不需要知道是什么语法知识,甚至连错误答案都懒得看,直接找到“念着顺嘴儿”的答案就好了,答得又快又对。现在应试考试还有两个趋势,一是题目灵活化,很难分析语法现象。另一是出题者常把两个语法陷阱放在同一题里。全靠语法知识来考试的同学,越来越感到困难了。总之,语法知识是给语言专家用来分析和总结语言用的,而不是给大家掌握语言用的。
    
    对语法错误的纠正
    
     多年来的各种研究已经清楚地表明,“纠正语法错误”的做法几乎不起任何作用,下次还在同一处错。比如纠正he,she的错误,其实都不用别人纠正,有时自己就发现了,但下次还错。那如何才有可能变正确?其实还是思维的作用。只有当你头脑中的关于男人的MIF和he挂上了钩,女人的MIF和she联系上后,才可能少犯错。(大家回去试一下,一见到男性图象或真人就说一遍he,一见到女人就念叨一遍 she,经过一段时间he, she, he, she对应练习就会强化这一形象思维与声音的联系。以后尽管不会完全不出错,但会改进很多。)其实对语言中任何错误的纠正都是如此。目前发现的纠正语言错误的最大效果是体现在对写作的纠正上。但即使这样,改进的效果也很不理想。所以结论是老师和学员都不必花时间纠正错误,而是要多接触正确的形式。对小孩子的母语建立更是如此,幼教专家明白“纠正”的作用很小,而且经常还起反作用。所以到现在还有“要多跟外国人交流,至少外国朋友能帮自己纠正错误”的想法的同学应该对此不抱太高的希望了,其实根本不必这样做。另外一但开始纠正错误,正常交流就实现不了了。没建立好英文思维的同学,如果急于尝试交流,甚至会发现几乎句句都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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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条的故事
    
     给大家出一道关于中文普通话的语法题大家思考一下我们是否会中文语法知识吧:“油条——”, “面条儿”,“薯条儿”,三个词在普通话中,有的要带“儿”,有的不带。不可以说“油条儿”,那成四川话了。也不能说“面条、薯条”,听着象台湾人说话。但为什么有的词儿要加“儿”,有的不加?首先说明这跟“油”字儿没关系,因为“油饼儿”需要加“儿”,实际是跟“条”有关系。那什么样的条加“儿”?有什么语法规定?大家一般都说没有。其实这里面有很严格的语法规定。大家先观察一下,这些条有何不同?原来是形状不同。油条粗,所以不带“儿”,面条薯条细,所以带“儿”。所以关于“条”字儿话音的语法规定第一是:由条的粗细决定是否应该加“儿”。那究竟多细才开始带儿?没界定,但一般以拇指粗细判断。所以一个语法规定是首先由条的形状属性决定。可如果是这样,那“车条”很细,为什么又不带“儿”,“布条儿”不一定细,为什么又带儿?原来还有第二个语法规定:硬的不带儿,软的要带儿。车条硬,布条儿软。所以还要根据条的材料属性确定。有两个主要属性。但如果两个属性相矛盾怎么决定?比如一个条粗但很软,或细但很硬,那该如何判断是否应该儿话?笔者曾读到此领域一位专家总结出了一个公式,给每个属性一个参数值,如果有两个属性出现,用第一属性参数乘以第二属性参数的平方,看计算结果是否大于某个常数。在语言研究领域这够专业的,可要让咱们这样掌握中文,绝对是开玩笑了,难道我们答此题还需要计算器?再说“油条”就这样复杂了,换成“油饼”又变了,不再是粗细软硬问题,而是薄厚大小,脆与不脆的问题了。据分析,我们高中学的英语就出现了2000个语法点,要到真正高阶段,一定上万了,先不说是否需要掌握这么多英语语法,谁能都搞清楚并都记住呀?明明您不会中文关于油条的语法知识,您又是怎么把它说对的呀?大家自己琢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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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屋老师插话)
     大家争论和质疑都是有益的,无论是否同意彼此的观点,相信对我们都有启发。大家的目的也是探询提高外语的解决途径,所以不必吵架。有些基本点希望大家思考:
    
     本文中提出了一些语言学习的基础理论,都不是本人提出的理论,咱没这个水平,并未提出任何新理论。而提供的是这么多年国外(和近年国内)对语言教学的现有研究成果和根据这些成果观察和分析的一些现象。如果有人说:“文中列出的这些理论没什么新鲜的,也不够深入,简直就是个扫盲水平的二语悉得概论的描述。”这样的评论算比较客观。如果说文章结构有些散了倒也是事实,让大家见笑了。
    
     二语悉得在国外成型已久,在国内才刚刚开始。我们仅仅介绍了一些最简单和基本的原理,而且都是已经被证实了的和没有太多争议的结论。比如:
    1, 需要建立外语思维: Able to think in the target language
    2, 语言的掌握不是通过翻译和记忆,而是与思维,概念或图像建立直接联系:Through association, not translation or memorization
    3, 语法的掌握是下意识的过程,不应该通过有意识地学习: An implicit subconscious learning process rather than explicit conscious learning or active instruction.
    4, 要注重理解和含义而非结构:Meaning-focus instead of form-focus.
    5, 语言环境和掌握语言的关系:Linguistic environment and language acquisition
    6, 关键是提供可理解输入条件 Comprehensive input i+1
    
    看到有些同学对这些基本结论还在质疑,尽管并没什么不可以的,但有些不必要。语言教学争论的焦点已不在这里了。
    
    近几年语言教学的研究焦点是:知道了以上的结论,那在每个阶段应采用什么手段实现?如何针对每个人不同特点定学习策略?这个课题是很难的,也是还存在讨论和争论的。因为又不能打开人的大脑看,大家同用某一方式,效果确不同,具体在他们大脑中发生了什么变化,很不好说清楚,只能靠外部的观察,经验和实验去侧面证实。建议有成功经验的同学或老师,多从这一方面去思考。比如有同学举的某成功案例,某人是靠看电影和听广播提高的,但具体实现过程并非这一句话可以总结出的。理不通则法不明。比如一个最具体的问题:当遇到听不懂部分的怎么办?光多听肯定还是不懂。(极端的例子是大家听阿拉伯语广播,如果光刻苦听,一辈子也不可能听懂一个字。)那是用什么方法把它变懂的?专业的说法是如何成为“可理解性输入的”?这一问题并不好回答,很多成功者也没意识到是如何做到的。把握好这些关键才会提高有效性。所以建议有深入观察的同学能具体结合语言学习的基本原理,分析出在用某一个方式实现过程中,哪些手段有效了?哪些地方耽误时间了还可以改进?最后再结合个人的特点,找到适合我们自己的路线和方式就好了。
    
    条条大路通罗马,但路有近有远
    
    用什么方式学都可以成功,这一点错儿都没有,也根本不必争论。本文没有否认这一点,也没有说非得怎样做才可以。但如果不讲策略,只是简单一句:刻苦学,多听、多看、多用,那大家也就不必讨论了,不用任何专家或理论,狂听广播,狂看书,狂看原文电影,狂背文章,狂喊都行,只要回去刻苦学10000小时就成了。那还做语言研究干什么?大家稍微静想一下,为什么这些刻苦成功的人一般都这么知名,倍受宣传?主要原因还是这样的成功来得太不容易了,这样成功的人也太少了,所以成功了另人格外羡慕和称道。很多人也照着相同方法做过,但大部分没做成,各种原因都有,这才是我们更关心的问题。个人觉得从外语教学的角度看,核心的问题之一应该是如何提高学习效率。如果宣传靠刻苦来弥补低效率,并不是刻苦学本身有什么问题,结果是大部分的人做不到。近几年的研究显示,如果学习策略正确和条件理想,达到流利外语的时间应该在1000小时左右,与母语学习只有约200到300小时的差距。如果是学和母语相近的外语(比如英语和法语),应该在500小时以内实现。我们的目的就是努力从10000小时向1000小时靠拢,而不建议大家努力用刻苦来体现自我价值。
    
    理通则法明
    
    那费力气去了解语言学习原理是否是耽误时间?绝对不会。“理通则法明。磨刀不误砍柴功。” Krashen 2004年在13届国际语言教学图书大会上发言中关于学习者需要在学习语言前了解语言学习理论的部分,原文如下:One component of EFL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needs to be orientation. A brief explanation of language acquisition theory. Our goal is to develop independent, or autonomous acquirers. Knowing how language is acquired will help ensure that this will occur.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tell students something about the philosophy underlying our practice because the approach outlined here is radically different from traditional approaches; we need to justify our pedagogy to students and in some cases to their parents. 他不但提出了学习者了解语言学习理论的必要性,也点明了目的是就培养大家成为“独立的擅学者”,而没给大家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具体“方法”。
    
    在这里给大家介绍了一些基本理念的一个目的,是把这些“理”交给大家分享,省得大家花时间自己去四处寻找,本人最多是能根据经验指个大致方向或提供一个分析框架而已。这“理”需要大家自己去“通”,“法”还要靠自己去“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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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rrow Input
    
     把输入材料限制在一个较窄的话题范围内,效果明显要比涉及面宽要好。原因是窄范围题材的材料比较容易利用很高的熟悉度帮助增加理解性并保持很高的连贯性,从而能集中力量提高听的能力。当整体能力达到一定高度时,再拓宽题材范围。大家根据自己的喜好和手边接触到的材料,集中听一个或几个人声音的,同一题材和话题的讨论等。另外这样做对听力障碍之一的knowledge/cultural bank也先容易避免,同一话题对此要求低和容易逐步建立与就这一话题相关的knowledge/cultural bank。开始时一旦着急拓宽题材,很快会降低可理解度同时造成时间浪费。
    
     具体来说:比如有人喜欢听新闻,就应该在这一段时间集中依靠不断听新闻来提高听力水平。喜欢看原版电影或连续剧,就集中看一套剧或同一风格的电影。如果有一套适合的听力教材,也是就集中学一个而不要同时接触太多的。
    
     理想的学习体系跟我们描述的第二阶段的理想体系的特点很类似,大家可以参考第二阶段的内容。但现在增加了一些难度,并从多个人描述的语言转为多对话的语言。故事还是要有连续性,图像辅助也还是必要,但语言的内容应该是不仅能靠图像才能明了,而是根据故事的发展,上下文的联系,前后逻辑关系和自己熟悉的知识,生活经验等实现能够“预测”含义,并且能经常在后面以不同的形式反复出现。这一阶段与前阶段最大的区别是表现在学习形式上,由原来单纯的听,变成了听说读的循环配合。
    
    A Sample Acquisition Cycle
    
    1, 先听整段原文,段落长短控制在正常速度10钟内放完。难度选择应该是控制在第一遍能听懂的程度是70%上下。不要看文字或字幕。这步的目的主要是先熟悉要学的内容或说是该内容的声音。
    2, 开始分句模仿跟读,每句约三遍,(听一遍跟一遍,不是听一遍读三遍)不懂的也跟读,别着急查意思。是否全对或是否全会不必太介意,可以看字幕但尽量不看,一边模仿,一边猜测不明白部分的含义。关键技巧是“猜测”。
    3, 不看字幕分句跟读一遍,把原声和自己读的声音都录下来。
    4, 放第3步的录音,努力听每句自己读的和原文有何区别并再次感受刚才的过程,可看字幕帮助核对。
    5, 分句自己先说,然后再听原文。第一次可看字幕,后两次尽量不看字幕。
    6, 自己回想该段剧情,试着复述说刚才每部分的句子。
    7, 如果有测试题,可以测试一下自己对上一段掌握的程度,还是80分就好。
    8, 下一段开始,重复上面同样的程序。
    
     对于Visual Learner来说,看字幕一定要谨慎。如果在循环初期读字幕是为了增加理解度,还可以这样做,但后面几步要控制自己不看字幕专心听。Audio Learner倒不必太介意。Kinesthetic比较麻烦,需要用自己的手势帮助加强理解和模仿。在本人教过的学生几千中,纯Kinesthetic学型的比例非常少,但曾有个这样学型的学生叫Benjamin,学习困难一直比较大,最后大家探讨了很久后,他决定采用站着听,一边听一边想象自己是剧中人,打着手势表演和模仿,结果发现一下进步快了很多。一些其他“学型”的同学也照他这样做,发现也有很大帮助。大家的体会是,除了动作帮助加深印象,把自己融入剧中让自己更容易用情绪帮助体会出现该语句的情景,重要的是这样能帮助逐渐用听到的英语去“思考”该场景。这一经验很值得大家尝试。
    
     上面是个小悉得循环的大致样子,该循环可以每段新内容一直参照使用。每步有各自的目的和用途。但主要途径是听和模仿。其实仔细看每一句从听一遍到最后试着说,中间经过几次不同方式的同内容对比和模仿过程。这一模仿过程在纯听广播,新闻或看影片时往往难以实现。所以单纯听广播或新闻,在后期听力达到很高程度时,往往说不利落。有人达到听新闻几乎滴水不漏的程度,说的话与听力差距比较大,其中一个原因是缺乏这一模仿和重复对比过程,另外的原因是要到第四阶段才可以解决的。大家如果纯靠听,需要同一材料听几遍,利用再听的机会进行模仿和同声重复,采用的技巧叫做Simultaneous Repetition. 但大家模仿和重复后,并不要急着找真人说。除非有人能够专跟你用英文讨论刚学过的完全相同内容的句子,否则没有太多帮助。
    
     在这一阶段的初期,大家就自己学,不需要外教,也不需要找外国人交流。 因为此时不但能交流的内容有限,容易造成瞎聊乱说,而且交流的帮助不大。仔细想,交流中主要的提高来自别人跟你说的内容,而非你跟别人说的内容。自己说的话纯粹是输出而没有增加新内容。(The contribution of conversation to language acquisition is what the other person says to you, not what you say to them.)但别人跟你说的话如果不是控制在“可理解输入i+1 ”的程度,不是在 Narrow Input的范围,那无效成分会太多,还不如用非真人的系统性的语言资料效率高。到了后期,因为“可理性解输出” (Comprehensive Output)有一定作用,所以可以开始把已经通过有效输入掌握的,有一定可交流量程度的内容拿来说或写就可以起作用了。而“输入”和“输出”的比例时间投入非常悬殊,输出所需的时间几乎达到可忽略的程度。有的同学在没有任何交流机会的情况下,靠偶尔自己跟自己说也达到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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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屋老师插话)
     一直都很欣赏khxia老师参加讨论。Khxia老师分析深入,以理服人,尽管大家观点有不同处,但很令在下尊重。而且理是越辩越明的。辩到最后就算我们自己未改变观点,但整个辩论过程是无论我们自己还是观察者都从能思考中受益的。再次谢过。
    
     您转贴的李玉陈的文章,是个非常好的讨论机会,大家不妨稍回顾分析一下。显然李教授是在捍卫“语法-翻译法”,而在下是旗帜鲜明地反对“语法-翻译法”。这是两条路线斗争的问题,没有什么可含糊的。在全世界大部分地区普遍已经辩明的这一问题的今天,中国几乎是“语法-翻译法”尚存的最后堡垒,但近几年已经开始分崩瓦解。必胜的仗也还是要打的。分析一下让大家更清楚。
    
     有些同学指出了李教授的态度有问题,我们不必对此评论,就对其论点论据进行分析就好了。
    
     李教授支持语法-翻译法的第一个道理是:“语法是实现交际不可缺少的要素”。这是什么意思呀?交流需要使用语法吗?他可能是想说正常的语言交流需要把语言的语法说正确。这没错。我们大家说话写文章,当然要把句子语法按正确的方式表述,但并不需要提前把“语法知识”学好,更不是因为学了“语法知识”才会把句子说对写好的。大家基本上并不有意识地知道我们中文的“语法知识”,而是我们通过交流下意识地掌握了正确的说法,而自然下意识地正确应用,并不是通过语法教学学会的。我们反对的正是“机构化的语法知识的教学”。其论据明显概念不清或有意在偷换概念。
    
     李教授的另一个理由是:“翻译则是语言交际最常见的形式和过程。”我们大家平时在一起交流时不翻译呀?他应该是在说:如果交流的双方语言不通,需要译者来帮助交流,通过“翻译”的形式和过程来实现交流。这又是指代不清。我们反对的是“翻译法”教学,同时指出的是:如果在听说外语时不停地在头脑中做“翻译”,就会跟不上正常的语速同时达不到流利的程度。那么翻译工作者呢?他们是在“翻译”是在翻译,但这是结果不是过程。尤其在口头翻译过程中,无非是听一个语言,再用另一个语言说出。译者在听一个语言接受信息时,是在使用头脑中激发和使用这一语言区,进行思维和理解(另一语言区不使用),理解后,再启用另一个语言区进行思维和控制,说出另一个语言,把自己刚接受并理解的信息用另一语言描述出来。这一过程已经被近几年的脑神经研究证实了。我们前面提到了纽约时报和《自然》的相关报道。(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还找到相关的两个语言区使用时的fMRI图看一下)。其实我们单从实际现象就已经可以说明了。高水平的口译不但是必须如此,而且还要根据自己对已经掌握的对双方不同文化的了解,将一方带较强地域文化成分的信息,经理解处理后,用另一种语言表述出来。跟大家分享一个故事:中美建交初期,我国一文艺代表团随领导人访美,其中一个任务是向美国人民介绍中国的文化艺术。在一次在有美国政府官员,联合国官员,当地企业家,媒体和海外华人等参加的汇报演出会上,由我们的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介绍京剧中的人物特点和动作,我们的翻译同志在一边翻译。当介绍到京剧中的步法时,京剧大师一边踱着方步,一边说:“这叫方步。”说到这里,一些华人都觉得这怎么翻呀?总不能说“square steps”吧?只听翻译同志随口说了一句:“This man works in the UN.”一句话引起了满场笑声,随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无论在场的华人还是外国人,无不赞叹翻译人员的高超的翻译水平和绝妙的效果。如果翻译人员不是对原文充分理解,在通过理解应用恰当的外语表述,而楞从字面翻译的话,显然无法达到这样的效果。在不同语言中,高级阶段的表达方式十分不同,根本不可以硬性翻译,尤其是在成语,类比和比喻的使用上。而英文交流时类比的使用量非常大。
    
     李教授在严格区别外语和二语概念,但其动机在通过否认语言悉得的目的和作用,而为外语“学习”和“教学”辩解,把严肃的二语悉得理论贬低为“时髦的皮毛”。除了盲目否认世界范围的语言学的研究的成果外,更主要的是其出发点的问题。在他看来,语言学习要靠“以老师教为中心”的教学,而根本不理解现代语言教学早已发展到了应该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时代。对学生的具体学习特点,具体困难根本不理会,不同意因材施教。而其为传统教学辩护的依据居然是:二语学习是为了应用,而中国人学外语的目的是升学和考试,好比是帮人“存钱”,除此之外学外语根本“没有其它用处”。我想大家学外语的目的应该主要是应用吧。最后他还将教学质量不好怪在老师质量差上。如果真是这样,那为什么会缺乏好老师?这些老师又是在什么样的系统下才被变成不好的?不要说国内已经加入国际行列开始了很正规的语言悉得研究,就算是只有国外有研究成果,我们为什么要否认这些成果?难道中国人就不适合接受科学?
    
     上面这些站不住脚的论点实在是很容易驳倒的,没什么挑战性。其实现在关于语言课堂教学和二语悉得的争论是存在的,主要是两个方面:第一是“可学性假设”(Learnability hypothesis),即学习者无法跨越学习阶段,于是制约了课堂教学。只有当某阶段的语言悉得已经实现时,该阶段课堂教学才可能有一定促进作用;第二是“有意识的语言学习”的某些知识,是否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转变为语言交流时的“下意识”的悉得系统?即所谓的有无“接口”(Interface)问题。一般观察是有意识学习对语言悉得有“帮助”,但对如何帮助的并不清楚。有一个证据对“有接口”(interface position)论不利的是,支持和反对者都发现,无论采用什么次序有意识地教授语法知识,学习者对语法的掌握和运用和不学语法知识的人,都是一个掌握顺序,和教授顺序无关,似乎主动教授不直接对掌握语法起作用。这两个问题研究起来深度较高,分析清楚不容易,也尚未有统一的结论,倒是值得和那些支持语言教学的各位老师们探讨。但无论语言教学是否可以对语言悉得有作用,它明显已经是从属地位,不但因为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悉得和应用语言,现在发现即使是应试,也是真实能力高才能考得好。
    
     当然,除了李教授对语言悉得缺乏理解和基本出发点的问题外,有一个重要的客观原因造成了他坚持其观念,倒是大家应该谅解的。那就是对很多老师来说,不用“语法-翻译法”教学,那又该怎么办?因为基本没有其他办法可选。在没有适合,科学的,充足的和支付得起的二语悉得教学材料和条件时,“语法-翻译法”成了最直接的选择。因为当一句英语出现时,如果学习者不理解,只能靠“翻译”成中文。如果看到句子结构跟中文不同时,那也只有通过对语法知识的解释来告诉大家为什么不同。有一些老师对此方法的辩护也原于此,不这么做甚至认为是没了章法。这一点是中国目前语言悉得无法推广症结之所在,而不是语言悉得不适合中国。我们前面曾提到过,语言脑神经学,语言学,语言教学和语言学习产品之间都有很大断层,而对教师和学习者最实用的角度而言,最大的断层出现在语言教学和语言学习产品之间,这也正是我们语言教学工作者最着急的地方。我们分析了正确的语言悉得策略,理想的系统和材料的特点和使用方法。国外有一些较好的体系,但一般都十分昂贵和难以在一般学校这种环境中实现。结果这一难题留给了同学们。我们前面分析,如果从零起到第三阶段初,如果每天一小时,最少的学习时间也已经一年了,再加上第三阶段的一年多左右,两年的学习资料数量相当大。本人也无法给大家直接提供。当然,本人的最高理想是能够有机会给开发一个大家都负担得起的,在学校也能使用的,包含各阶段的二语悉得产品。
    
     传统课堂外语教学,对于成年人来说,还有个“是否起些作用的”的问题可以探讨。但对与儿童来说,课堂外语教学的问题十分严重。因为儿童的心理和学习特征不适合课堂式语言教学,儿童的理解力和记忆力,知识和经验都不如成年人。本来是在最适合掌握外语的“关键期”,但却被放在最不适合的记忆式课堂教学中,如果再教他们语法知识的话,那一定会让他们更加糊涂。全国中小学外语教师学会主席汪老师曾无限感慨地说:真是不该教孩子学英语。如果是学英语的话,年纪大一点会学的快,何必让他们受罪?在下十分赞同。小学六年学的全部英语内容,成年人几个月就都能“学会”。但如果能提供母语式二语悉得方式,儿童学外语当然最理想的了。所以儿童掌握语言,更应该采用自然的方式。难点同样是在学习产品上。关于儿童掌握外语,在下的儿童外语教学的实践经验有限,不够给大家提供深入分析,到后面可以简单讨论一下学习策略。我们还是继续讲成年人的语言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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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屋老师插话)
     Khxia老师讲得好,我觉得在这一问题上咱们两个实际讲到一起去了。这也正是中国目前外语教学的困难之处。因为没有很好的悉得体系,完整的悉得资料和教学方法,大部分老师不但得不到悉得方法的训练,甚至没有理解就急功近利去实施的做法也常有。所以个人认为吾辈的责任一是广泛推广语言悉得的基本理念和教学方法,二是开发和提供语言悉得的材料和系统,并逐渐转变以“纯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为“以重点学生为中心”的自主学习模式。教师的作用更应该是辅导和引路人的地位,语言终究是靠自己掌握的。但不能因此而维护“语法-翻译”法,因为就算维护它,结果是造成大部分人“哑巴英语”,所以它并不能解决目前的问题。解决的途径只有努力建立新科学的体系。目前这个体系还在萌芽状态,当然会有很多问题,任重道远,但不能因为现在出现了问题而限制它的发展,很多老师的尝试和努力是取得了明显效果的,在国内各种语言教学的刊物和研讨会上都能看到。全国政协委员,外语教育学会理事长龚亚夫老师对我国学生语言悉得的论述更是精辟。希望将来能和Khxia老师以及大家有机会合作共同开发、完善和推广语言悉得系统和学习产品。
    
     关于外语思维的问题的讨论咱们的讨论也相近。知道了目的和结果是必然是需要实现用外语思维,但实现的过程是慢慢来的,是从简单开始建立的,着急做不到,基本上说一年以内都没什么感觉。很多时候是象有的同学说的逐渐转变的,每个人情况不同,有人有意识地转变,有人自然地转变,用语言学习的话说,是个“曝光”exposure的过程。很象洗照片,影象是整体逐渐清晰和加深,并非先出了胳膊后出腿。大家可以尝试建立数字的英文思维,会发现就几个月以后才做的到从有感觉到逐渐不依赖翻译。在实现过程中,不能对母语的干扰有恐惧,也不能说完全排斥母语的作用。我们已经说到了,在当图象,剧情,文化背景,生活经验,上下文联系等都不能帮让我们实现“预测含义”时,更是要让母语变成帮助我们实现另英语“可理解”的助力。从实用的角度讲,本人认为出现几率低的单词,开始时甚至可以完全忽略英文思维,就先背中文反而效率高。关键是不要用翻译的方式去学外语或依赖翻译,见到一个词非要想中文而造成流利交流无法实现。
    
     在语言学习上,本人支持应该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不迷信某一个人或某个体系。就象罗素所言:“一个能自圆其说的完整体系,往往存在许多谬误;而一个不能完全自圆其说的体系,往往真理性高。”世间的各种体系基本如此,而在语言研究领域这一特点更是非常普遍,人们总希望用一个完整体系去概括和解决全部问题,结果往往是为了把最后20%的特例包含于体系中,而又使自己的体系膨胀了80%而变得十分复杂,没有实用价值。语法其实也是如此,应该用20%的精力介绍一些最基本的几个时态变化就足以,没必要再复杂了,通过语言本身掌握就得了。其他的就象hzzasdf兄所讲:语法在高阶段还是有帮助的。Krashen的类似分析是:完全悉得的途径会漏掉一些语法现象,所以高阶段要“填补空缺”。有一点贬低了语法的作用,但使用方式的分析还是对的。
    
    讲到这里,正好下面接着讲一下“连读”的问题,一个小问题居然中了让很多人中了同样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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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读的误区
    
     到这一时期,听力语速加快,开始会注意到有许多连读现象。连读的概念解释起来很简单:英语在连贯地说话或朗读时,如果相邻的两个词前面的是以辅音音素结尾,后面的以元音音素开头(不一定是元音字母,是要发元音),就可以自然地将辅音和元音相拼,构成一个音节,这就是连读。如:not at all,连读时听起来就像是一个单词notatall。注意:连读只发生在句子中的同一个意群中。在两个意群之间即使有两个相邻的辅音和元音出现,也不可连读。
    
     知道连读的原理也就可以了,不知道也没关系,跟语法知识的道理一样,大家千万不要有意识地记住连读原理并试图理性地应用它,那样又适得其反,更加深听力障碍和造成不会说话。无论掌握听、说的连读,都是个自然的过程,不要主动地学习连读和练习连读。很多同学又掉在这一误区中,被连读搞得很上火,甚至有人认为自己的听力问题主要是“不会”连读。我们先分析一下听懂连读的听音原理是什么:
    
     比如 Come in,连读后听起来是 “comin”,但之所以能听懂,并不是因为学过“comin”是 “Come in”的连读,而是个自然过程。除了能根据对话场景能知道该词的意思因素外,从bottom-up角度而言,主要原因有两个:
    1, 对Come 和 in 两个单个单词的声音能清楚辨认并对含义十分了解;
    2, 在自己头脑的“声音库”中,没有“comin”这个声音的词或自动排除该声音会出现在这里的可能性,于是下意识地自动就把“comin”解析为“Come in”了。一切过程都是在大脑中以千分之一秒数量级的速度迅速完成的,不需要主动思维和有意识分析的过程。
    所以对听连读的掌握,是在熟悉两个单个词的声音,同时能自信地自动排除被连读声音的基础实现的。而对说连读的掌握,是在读音实现自然流畅和连贯,同时说话时思维的连贯能自然按意群表达意思而实现的。两个过程都决非可以用知识和意识可以控制的,否则不但乱了套,也跟本达不到流利的程度。英语尽管有连读,不连读也不算错(法语不连读就不行)。
    
     其实如果能对中文中连读现象的分析也就明白了。中文中的连读很少,因为中文字大部分以辅音开头,元音开头的字不多。另外,即使有辅音结尾的字,往往辅音并不“闭口”,所以一般不能与后面的原因相连。比如中文的“三”和英文的“san”的音,除了元音发音不太相同外,最后那个n也不同,中文就“恩”就完了,英文需要稍闭一下嘴,有个几乎不发音也不易察觉的“呐”音,再往下如果有元音就自然“呐”下去了。所以如果大家说这个时n音发到位,连读会自然实现。中文的少有的连读就变成了元音间的连读。比如“西安”,连读就成了“仙”,“记忆力”连起来就成了“记力”。比如常见的连读之一是“天安门”,在普通话中,连读起来成了“天门”。大家可以试一下: “去哪儿了?”回答就说两个字“天门。”听的人一定听得懂。原因相同:1,对“天”“安”“门”三个发音及该词含义和清楚。2,一听“天门”,下意识明白没有叫“天门”的地方,于是自动识别了“天安门”的含义而不会误会为“天门”。反之,如果这两个前提被改变,连读就有了问题或不能再连读。比如北京又出现了一个就叫“天门”的地方,那当被询问去哪里时,说的人还会自动强调:是“天-安-门”,把“安”音拖长以避免混淆,这一过程同样是迅速而自然的。那我们在教外国人说中文时,当然不能让他们练习说“天门”。
    
     回头看连读这件事,又是反映了语言能力自然形成的特点。其实婴儿学语言,是不需要连读知识的讲述和连读训练的,跟不需要语法知识讲解一样。在能力这件事上,好象应了文革时期的一句话:知识越多越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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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诵式学习策略分析
    
     在这一阶段,不少同学都尝试过背诵英文,有很多人认为背诵是最好的办法,也有些人通过背诵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并不是大多数人。作为老师的一个有利条件是,可以观察到一个较大的统计人群(Sample),所以能观察和分析出成功比例。不能因为有少数人靠背诵成功了就推广背诵的方法。产生效果差异的原因很多,即使是靠这种方式成功的同学,实际情况也不是简单一句“背诵”就可以解释的。同样是背诵,也还有很多不同的背诵方式,都需要大家分析和理解。
    首先,我们前面提出了,语言的掌握从原理上不是简单的机械记忆,在大脑中也不是“储存”于记忆中,应该是在语言区中建立语言区块。简单的语言要素是条件反射的建立方式,复杂和抽象的语言部分不能完全认为是条件反射,而是各种具体概念的抽象,概括和联系,但都不是简单的记忆。除了医学研究证明如此外,大家普遍的观察也如此。比如有人丧失了记忆,但说话没有影响,并没有“忘记”说话,因为语言区没受影响。我们前面举过成龙演的“我是谁?”和The Borne Identity的例子。背诵在很多领域的学习中,早已经被证明是个效率很低的办法,在语言的掌握中更是如此。
    
    其次,中国同学对“背诵”的热衷和认可,是受到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心理和思维方式强烈影响的结果。中国同学普遍认可的记忆和重复的学习方式被称为Rote Learning,简称RL。西方学者分析发现,RL是中国同学对语言学习的典型观念(Watkins and Biggs 1996)。有的学者认为亚洲,特别是中国,背诵风气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受儒家文化的影响(Horwitz 1999, Wenden, 1987)。在学习外语上,当然也同样存在普遍的认为背诵有效的错误认识。Gairns and Redman 总结了RL记忆式外语学习的特点:
    1, 默读或出声朗读;
    2, 写或重复写;
    3, 制作单词表或记忆卡片以便随时可以拿出来背;
    4, 背典型例句;
    5, 使用翻译对照;
    6, 使用详细定义和解释;
    7, 分组、分对记忆;
    8, 背诵不规则动词表;
    
     在2001年英国英语教师协会的英语教学学术会议上,对中国同学普遍相信记忆式语言学习的现象做了专门的研讨。RL的主要手段是记忆和重复,而不注重“理解”。在科学发展到了今天,许多中国人仍然认为这种古代私塾式的教育方式有效,普遍存在强迫和鼓励小孩子背诵古文和诗歌等理解很困难的东西。一般的认识是:小时候先背会,等以后再慢慢理解或以后自然会理解,关于这一错误认识我们前面关于记忆力的段落已经从一个侧面分析过。
    
     现代语言教学的实践分析是:缺乏理解的RL背诵是没有什么效果的。即使有少数人通过背诵取得了进步,也决不是简单的机械记忆,而是这些人在背诵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应用了其他手段,甚至记忆本身也存在多种形式和实现方式。如果不加以分析而简单地让大家都“背诵”,必然只有少数人才成功。我们在此不对记忆再做深入研究,先看一下少数能通过背诵提高的同学的特点:
    
    案例:背诵新概念
    
     在这一阶段同学,最有代表性的是曾经在学校接受过传统英语教学,许多是曾经达到过英语四级水平但无法交流,寻找其他学习班或自学。和其他许多英语老师一样,本人也曾教过这样的英语班,最常见的是教《新概念英语》。《新概念英语》最精彩的部分是96个小故事。对过了四级的同学来说,并不觉得难,大部分对语法知识也掌握了,并不用多讲。但每次几个月教完一个班,发现普遍交流能力提高很小。最后很多老师总结提出发现最有效的方法是背下这些小故事有少数学生做到背下了许多课文,但在尝试相似内容的听说时,有的人运用的还可以,有的人不行。按人数统计,用背诵取得显著提高的学生比例非常之少。但分析使用记忆策略成功的几个学生的特点,对我们很有启发。他们成功特点是:
    1, 使用联系式记忆:将新的内容与以前掌握的内容联系;通过故事情节记忆;
    2, 使用图像和声音记忆:想象一幅图象或情景;使用画图辅助理解;记忆声音;
    3, 复习时才使用记忆:不是在学习时采用,并且逐渐增加复习的间隔;
    
     具体反映在在背课文时,不是机械地背诵,而是根据英语描述的故事,在理解的基础上,联想和思考故事情节发展和句子的含义进行记忆。每次背出来时,明显从他们的表情变化甚至情绪起伏都能感觉到他们的思维是随所背内容的故事发展而变化。Audio Learner学型的同学普遍靠背诵提高交流的比例比较大,而且发现他们都是通过多听录音或大声背诵实现的,感觉最后脑子里留有大量这些句子的声音。(Visual Learner记忆时多半靠阅读,背诵时普遍有眼睛向天上看和思考文字和段落前后顺序的习惯,有的也可以背得好,灵活应用起来效果较差)。
    
     尽管有些人通过记忆实现提高,但实践结果是大部分人做不到背诵本身,而不完全是背诵的方法是否正确。本人曾经尝试过完全放弃讲课,将课堂时间全部用来带大家一起背课文。结果每次都是自己背会了,学生背不会或下次就忘记了。怎么回家不复习呀?大家已经是花课余时间来上课了,再花多少时间复习呀?所以大家可以尝试背诵,但尽量要避免上面RL中的那些现象而使用其他记忆的方式。如果发现效果差不要奇怪,本来效果好的同学就少,另外总体来讲背诵还是比较枯燥而且费时间的。儿童在掌握语言时,是不需要背诵任何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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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屋老师插话)
     很抱歉这一段忙了点,不过有机会跟陈琳老师交流了一下,还是满有收获的。先声明我可没说他支持我啊,别指责我借他的名来证明自己对,主要是听他讲了些道理。陈老也认为在没有二语悉得输入的理想条件时,没办法可能背诵比较有效,当然会比较辛苦。在下提出的是在当今的科技条件和媒体手段下,是自己可以创造比较理想的二语悉得条件的,甚至比国外的复杂的自然语言条件更科学合理。约好了近期再见面探讨,很高兴。
    
     看到大家开始分享自己或周围人成功的经验,非常高兴,大家这样会对我们都有启发的。我们提出过,成功的因素多是采用了符合语言悉得正确理念的策略,大家分析就会发现。一时来不急都回复,挑几个吧:
    
     夹克小猪问工作的成年人从基础到高级,如果学习方法科学有效,用多久:现在的最佳的实践情况是,在中、英文这种差距大的语言之间,实现时间大约总共1000小时左右,但需要一两年左右,不可以把1000小时压缩到几个月。如果从英语法语之间,300-500小时就很好了。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之间,太容易了,不学也可以,反正听得懂对方。有个最佳实现方式下时间和水平的曲线图,找机会在后面贴出来。
    
     八宝如意紫金钩同学说的那位老太,讲得朴素但有理,先成“英语文盲”实在比喻恰当,其实无非就是符合了语言学习的正确次序:听,说,再读,再写。大家中文都这么学的。在学外语时大家总是急于接触文字,其实也不是最终学不会外语,就是速度比正确顺序慢。
    很多同学忙着装“石头”,其实“石头”对零基础的效果明显,中高级的同学会觉得太简单。建议大家可选个一点都不会的语言试一下,就体会到它的精妙处了。
    
     已经快得罪钟道隆老师了,还非要对李阳老师也评价呀?这么说吧:在下对两位老师都十分敬重,但就是坚决反对“刻苦学习”。如果要能作到这么刻苦学习,那啥也别说了,大家都上张海迪老师的blog取经就成了,每天3小时,十多年后可以用英文写一篇文章,题目叫“美丽的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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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实践——任务型语言教学介绍
    
     2001年,教育部制定出版了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新课标。近几年来,“新课标”、“任务型教学”和“用英语做事情”在中小学英语教学领域已经变为热点,“任务型教学”成了主要的新型教学研究课题和实践。任务型教学是英语新课标中倡导的一种更接近语言悉得自然过程教学方法。
    
     任务型语言教学 (Task-based language teaching) 指的是:通过让学习者完成各种具体“任务”来掌握灵活熟练运用语言的能力。学习者通过观察,思考,表达、沟通、交涉、解释和询问等各种语言活动来学习和掌握语言,完成各种各样的交际活动。大量研究表明,任务型的活动是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进行交际的最佳途径之一。所谓“任务”,是自己或他人从事的一项简单工作,如粉刷房屋、填表、借书、问路、预定机票等(Long, 1985);“任务”是指由教师控制和调节,让学生获得信息并经过思维加工,最后输出语言的一个活动; “任务”是指练习和理解语言的一个行动或活动,如听录音画图等;“任务”是指一系列语言学习的计划,它具有特定的目标,恰当的内容,规定的程序和一系列结果等基本特点。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课程标准都采用了“任务型”教学模式。我国的“任务型”教学刚起步,这也是二语悉得科学体系“西风渐进”的直接成果。全国政协委员,外语教育学会理事长龚亚夫老师,对在中国实践和推广“任务型”教学有系统的研究和论述,英语新课表专家组组长陈琳老师也大力支持任务型教学。
    
     任务型教学的采用,在中国首次开始改变学校课堂外语教学一向以教师为中心,老师传授知识,学生被动地学习passive learning的落后思想,而明确了“外语学习的首要任务是学而不是教”的正确理念。重“学”的概念也反映在新课标的内容标准中对有关如何培养学生学习使用学习策略的目标描述。“教”,是为了达到“不教”的最高境界。作为外语教师们,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教给学生学习的能力,教会他们如何学习,远比传授单纯的语言知识重要得多。
    
     关于我国“任务型”语言教学有大量的研究文献和课堂教学实践的案例分析,大家很容易找到,所以不再做详细描述,只在这里分析它在语言悉得阶段中的应用。大家其实可以在“任务型”语言教学的描述中已经看到了一些看图听音,TPR, Series Method的身影,所以它是基本符合语言学习的自然过程和顺序的。科德(Corder,1981)曾经说过,有效的语言教学不应违背自然过程,而应适应自然过程;不应阻碍学习,而应有助于学习并促进学习;不能令学生去适应教师和教材,而应让教师和教材去适应学生。但本人认为该教学模式应在第三阶段比较适用,或者说在第二阶段应用需要做调整。主要就是说的问题。“任务型”语言教学是很注重说的应用,但本人认为说得太早并不好。首先说本身主要是“输出”的过程,并不是“输入”,其次,当听说的能力还很低时,过早的说容易使学习者产生挫败感和养成坏的说话习惯。语言掌握的“沉默期”Silent Period不但是自然过程的特点,同时也是加快语言掌握的手段。过早开始“输出”反而放慢了语言掌握的速度。所以在第三阶段可以大力推广,但第一、二阶段,应用“任务型”语言教学时应该大量减少说的部分而强调听的练习。
    
     其实“任务型”语言教学也是一种在二语悉得理论下的一个具体方法总结,教师们也完全可以在这一基本理念的指导下,根据手边的教材和教学条件自由发挥。比如还是教《新概念》,首先应该放弃传统的“讲解”方式,可以把课堂安排成以学生为主角的“任务型”活动,老师作为导演,让学生进行表演,对话,提问。比如 A Private Conversation一课,完全可以让学生分组表演,把椅子摆在教室前模仿剧院,一个学生做故事主角,两个作为那一对看戏聊天的情侣,几个在“台上”模仿演戏的演员。开始:演戏的同学开始表演,主人公上台讲故事了:Last night, I went to the theater, I had a very good seat. But I did not enjoy it. A young man and a young women were sitting behind me, they were talking loudly….全部故事情节都由学生通过动作,表情,使用简单教具(Props),以表演的形式展示给大家,过程中完全使用英文描述和对话,甚至可以自由插话。下面的同学可以提问:Can you hear what they were talking about? Why don’t you move to a different seat? 等等。演完一场还可以换一批演员再来一遍,尽量发挥同学的积极性。老师协调和辅助全过程,对学生语言的应用进行点评和鼓励。可以保证这样的课堂一定比枯燥的讲解让学员印象深刻同时有学习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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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第三阶段学习策略成功者的调查和分析
    
     第三阶段完成就可以达到能够进行正常的交流和沟通,开始在英文环境工作和学习没有太大困难,看英文电影能理解大部分。尽管对复杂的英文理解有困难或还有些听不懂的部分,说的英文大多是大白话,但如果听说的反应迅速,已经可以定义为流利的英文了。第三阶段的跨越是最具挑战的,情况很复杂(第四阶段反而简单)而且每个人成功跨越该阶段的具体实现手段都不同,不能要求大家都用同一具体方法。所以大家也发现我们在第三阶段并没有给大家明确指定一个具体的技术手段让大家执行。但凡高效率取得成功的人,尽管具体策略不同,但都是某种手段符合了正确的学习原理。我和一些老师在对许多成功者,包括有身边朋友,同事和学生进行调查和分析后,能够发现很多共同点。对努力失败或收效不大的同学进行分析诊断,也总结出一些共同的经验教训跟大家分享。还是有一条,对少数纯靠长时间刻苦学习,苦练取得进步的同学不做介绍。
    
    1, 爱唱歌的Julia
    
     Julia目前英文水平交流十分流利,发音纯正,口语水平在中国人中少有的好,并没有出国留学经历。现从事高级商务英语教学。Julia性格外向开朗,讲话速度快而且说个不停。短短的十分钟就讲了自己的很多故事。
    
    Julia:我大学刚毕业时,和大多数同学一样,还是哑巴英语,可能上学时不够努力吧。后来怎么突破交流的?我觉得跟我喜欢英文歌曲有关。我一直喜欢听和唱英文歌,也喜欢收集英文唱片,而且什么英文歌都听,对英文歌曲和歌星如数家珍。我妈说我最适合的职业应该是去歌厅做DJ。想学唱就要知道歌词,于是开始收集一些英文歌的歌词学唱,网上也可以下载。听懂了,唱多了,听力就提高了许多。当然,英文歌词都比较简单,而且听多了发现都是一个调调,都是什么你爱我呀我爱你的,比较好懂。后来唱得越来越离谱,连rap都学唱一下,把嘴皮子也练溜了。初步实现听说能力后,开始看英文电影。电影里的句子比歌词可复杂多了。当碰到不懂的句子时,以前听英文歌的习惯又起作用了。我会把英文字幕打开,暂停住画面去看字幕,这时我以前上学时的基础就起作用了,所以基本上看懂这句英文没太多问题。有时真的是一句句看过去的,后来发现需要暂停的情况越来越少,很快复杂的听力就没问题了。然后我去了外企工作,需要跟同时讲英文,不到一年也就自然讲得非常好了。现在当外语老师了,我经常和学生说的是:你们别着急,当听力过关后,真的不到一年就可以说的非常流利了。当然我也经常教他们唱英文歌。
    
    分析:Julia的交流能力突破,首先是因为她喜欢听唱英文歌。
    
    -因为喜欢,所以感觉轻松,没有压力和焦虑(Affective Filter)。
    
    -从一个相对比较简单的材料入手,难度程度应该普遍在可理解的(comprehensible)范围,而且靠歌词的文字帮助理解。
    
    -歌词的形式Genre都比较相似,材料范围窄,是典型的Narrow Input。
    
    -听和唱的结合,有模仿的训练,使自己比较轻松地过了基础关。
    
    -对歌曲发音和旋律的模仿让自己音调的听辨能力得到了训练,也从一个侧面帮助了语音的纠正。
    
    -后来进一步提高是靠看电影,但这时是在取得一定听力突破基础上才可能使用的,否则难度跨越太大。在听电影时,对英文字幕的阅读起到了提高“理解性”的帮助,否则光是“多听”,提高会比较慢。
    
    -“说”是放到最后学的,是在听力能力实现的基础上,在有必要应用时迅速实现。从“说”原理讲,并不主要从当时所具备说的环境中“学”到,而是将已经“学”到的内容进行有必要的“输出”的过程实现的。比在早期阶段就着急练说,实现的速度又快,又不容易养成坏毛病,同时焦虑还最少。
    
    Julia在四六级基础上,交流能力突破时间总共一年多,平均每天一小时左右,自我感觉比较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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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IT女强人Brenda
    
     大海龟Brenda曾是美国Mars中国公司的IT部门经理(就是那个管显示器叫“桌上那个长得象电视的”那位),负责管理总公司全亚洲各分公司的数据系统。有文科和理科不同的学历和Oracle证书。英语流利程度非常高,但难度只到第四阶段初期,看英文电视没困难,但总还偶尔有些听不懂的句子和词汇。看英文小说速度很快,不认识的单词还有些,但不影响整体阅读理解,所以一般不查字典。有8年的美国留学和工作经历,主要交流能力的突破是在国外生活的第二三年中,突破的经历很值得大家借鉴。
    
    Brenda:其实我并不是喜欢学习的,学了这么多学位是生活所迫,原来学文科,到了国外难找工作,很多中国同学都被迫学计算机了。原来在国内英语是六级,但刚到国外时听不懂也不会说,上课时真是很困难,但好在中国同学会读书,所以大家都靠笔头考试过关,平时上课大家都不怎么懂。开始到国外时以为过一段自然就提高了,后来才发现不是那么容易的。一直混到有个学期的有门课的老师总是在第二天考头一天课上的讲的内容,真急死我了,没办法,只好在征得老师同意后进行录音,下课回去听。一堂课的内容回去总要一句句听,每句还重复几遍,实在听不懂就翻翻教材帮助理解。后来发现听的内容其实有的能看懂,就是听的时候反应不过来,于是开始自言自语,看到周围任何东西都念叨一遍英文,比如房间里的地毯,炉子,冰箱等等,争取不再先想中文直接想英文。后来发现逐渐听英文的时候反应越来越快,不用每句听几遍了。一学期下来,对这个老师的课开始能听懂了,但跟外国同学在一起说英文还不行。后来有个学期和一个韩国同学分到了一个学习小组,结果那个学期听说的进步非常快。自己感觉是因为这个韩国同学英文比我好,但说的英文比当地美国人简单,所以比较好懂,而且我说的简单英语他也比较接受。原来跟美国同学在一起时,听懂他们的讨论很困难,而且他们听我说的烂英文也没有耐心,所以提高很慢。最后还有个阶段的提高是靠学专业课。整个计算机课程包括DBA的考试,教材全是英文。我原来是学文科的,根本不知道计算机课中的英文在中文中应该是哪个词,所以学习中发现想英文反而比想中文方便。后来就习惯想英文了。两三年下来,发现比周围许多中国移民甚至同学的英文流利很多,想必某些手段还是比较奏效的。最后英文交流能力很强,比我在国外多年的同学要好,但因为没背过GRE词汇,所以单词量也就在12000左右,听读时总有个别单词不会。说英文的得时候不用这些词一般外国人也不会发觉。因为出现几率小,所以对日常工作影响小,也就一直懒得去突破。比如自己会Balcony,但不会Terrace,有一次听到了不懂,问了一句,人家解释是Balcony也就过去了,后来记得这件事,但还是把Terrace这词忘了,知道再次遇到同样情况。自己知道很不对,再用几十小时背6000个词也就完了,但一直抽不出时间。在工作很忙时,要坚持几十小时也不是个简单的事情,除非形势所迫,非背不可。
    
    分析:身处国外自然英文环境,但该环境但要注意的是如何使该环境变得有效。
    
    -听力练习是集中听某一个老师的上课录音,习惯同一个人的讲法和思路,比较容易跟上进度 (Narrow Input);
    
    -靠课本上相近的文字内容Top-down,用阅读帮助提高听力的可理解性
    
    -看到实物用英文自言自语的联想方式建立部分英文思维,最后用再用不知道或不必要知道中文内容的课程强迫自己尽量用英文思考;
    
    -比较走运的是能够与“主动降低自己英文难度” (A Sympathetic Speaker)的韩国同学进行交流练习,实现听说的实际应用。
    
    Brenda的英文交流能力在众多的归国留学人员中是突出的流利。当她刚到英文环境时,困难也是很大,很多同学因为对这种高难度的英文不适应,就这么混了多年,英文还很差(二语悉得研究把原文上课的讲述Discourse语言列为难度最高,最不容易实现理解的语言环境之一)。Brenda英文学习很被动,交流提高的几个关键步骤是比较偶然实现的,但刚好比较符合语言悉得的一些基本条件,所以效果不错。如果再主动一些,突破第四阶段也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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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Lucky Z
     Z的英语水平肯定在第四阶段后期,学习英语到了这个程度也就差不多了。Z的交流能力非常强,听力几乎达到滴水不漏,发音标准,阅读速度很快,看一本英文小说几小时以内就完了,不需要字典也没什么生词。偶尔遇到生词时发现英语是母语的人也差不多不认识。Z是一美国公司的高管,在今年上海举行的一个中国投资国际论坛作为Key Note Speaker主讲,论坛结束后来问Z如何能讲如此流利英语的人倒超过问业务的人。Z的经历比较独特,有很多值得思考和借鉴的地方。
    
    Z:很多人都问过我如何能把外语学得这么好,当听说我出国工作和学习过时,都说:“噢,难怪英文流利,出过国嘛。”但每当我说其实我的英文在出国前就说成这样而我在国外的中国同学至今英文都不那么流利时,很多人都一脸茫然,等我解释完只有部分人听得明白,后来我也就笑笑懒得解释了。
    
     我学外语的方式比较单纯,因为受当时条件限制没有太多的选择。我是六十年代出生的,我们小时候学外语的条件太差了,几乎只有申葆青老师的英语广播讲座,那是大人的课,我当时听不明白。后来中国有了第一个电视英语节目Follow Me,老爸花了全部积蓄买了个小黑白电视,主要为了我和哥哥学外语,当年我9岁。Follow Me现在看起来好无聊,但当时看是非常有趣的,所以一直跟着看。几个月后开始跟不上了,终究是大人的节目,但为了对的起老爸的投资,跟不上也瞎跟,反正是语言学习,再复杂的段落也总有能明白的成分,就这么连蒙带猜糊涂地跟了一遍,最后其实就学了些 Can I help you? When does the train leave for London? 这种简单的话。但英文发音却是跟得很准了,而且对英文学习的兴趣很高,养成了听不全懂也努力猜的习惯。后来就是上初中的那点英文(那时大部分小学没英语课,中学从字母开始学)。但因为有这点基础,所以在班上老受老师夸奖,对英语兴趣很高,因为那是让自己能受表扬的事儿,但其实在学校没学到太多新东西。
    
     到了高中时期,年轻人的逆反心理开始显现,我们那个时代首先表现的就是对西方的一些东西感到新奇,摇摆舞,喇叭裤,长头发,邓丽君等等,但这都是被学校和社会禁止的。嘿,越禁止我们情绪越高。当年我还因留长头发被校长在课间操时,当着全校同学揪到前面示众(后来长大后发现当年被示众的同学都是事业比较成功的同学)。当时左脚发沉的邓力群搞了个什么反对精神污染运动,于是我们这些年轻人在此情绪下,对政府的管制更反感,对官方的宣传也就一概不听不信,于是我就开始听“美国之音”了,认为凡是既然政府在胡说,那美国人说的一定都是真的(当时那个年代还真有些道理)。但美国之音的中文节目被政府的干扰台干扰得根本听不到,一气之下我就开始听英文台。开始基本是听不懂的,但硬着头皮愣听,以显示自己是愤青。后来发现每到半点有个慢速英语新闻叫Special English,还真能听懂一些,于是兴趣来了,每天早上听30分钟。听了一段时间,句子比较连贯和清晰了,但听不懂的单词很多,所以尽管听“清楚”了,整个句子意思并不太能完全懂。后来发现很多词总是重复出现,于是开始查字典找这些词。根据听到的声音猜测大致应该如何拼写,还真能查到不少。后来越查越快,我那本字典都翻到非常熟练了,几乎很每次翻大致就在那几页上,对英文的拼写规律也越来越熟悉。但终究翻字典耽误时间,所以只是在多次听到同一个词时或实在重要到影响大致理解才去查。半年下来,听力感觉就有了,每天还真就用了半小时,既没有复习,也没有动笔。半年多后,开始尝试听整点播放的快速英语。一开始很不适应,但发现如果先听一遍慢速的,再听快速的会好些,因为内容差不多,对内容已经先有些了解,听个大概还是可以的。另外广播员是同一个人(至今还记得播音员的名字是Alan,声音浑厚而有磁性),语气语调相同好适应。开始听慢速时,还试图在脑子里转成中文去理解,听快速时根本不可能,后来慢慢习惯听英文时不再想中文了。比如当时报道美国航天飞机失事,那几天对航天飞机的印象就非常清楚地是The US Space Shuttle Challenger,反而不去想中文了。当时Alan每次报道完在说This is the Voice Of America时,每次都变个说法,不是强调Voice, 就是拉长Of, 或把America变调,非常有趣,每到这一句我都跟着模仿,到后来发展到很多句都模仿一下。我还和另一个有同样兴趣的同学周二晚上一起听英文发布的美国流行歌曲排行榜(他现在是GE的高管,没出国留学,但英文相当好)。到高二时,我已经可以流利地用英语交流了,学校的外语课也不上了,有时还替老师讲课(当时我们的老师是北大学俄文的,让他那么大岁数改教英文真够他累的)。有一次,德国电视台来我们学校采访,学校赶快把教室外墙粉刷一新,食堂把同学的午饭做得都跟小炒式的,就为了给人家拍电视。我和当时学校英语小组的几个同学利用机会把这些弄虚作假的行为都跟那些外国记者全说明了,听得他们直咂嘴。校长正好走过,看我们聊得很热闹,还挺高兴地在边上笑,他可听不懂我们说啥,所以我们也笑。现在想起来还是想笑,等哪天回学校一定要告诉他我们当时在笑什么。
    
     高三文理分班,很多人都劝我报外语学院,我的反应是:外语自己就能学会了,还用上学去学?还是学理科以后好找工作。高考那点英文当然很容易了,全凭语感,答题非常快,啥语法分析也不用,答案都知道。后来居然不是满分,一直不服。有道题是 I dreamed ___you.介词填空,我选的是 about,发现标准答案是 of。可我一直认为自己没错,因为听美国之音放的一个Billy Ocean上榜歌曲题目就叫I Can Dream about You, about应该没错吧。
    
     上大学了,被获准外语免修,大一就考级,四级考了85分,第二个月考六级,考了86分(当时全校第一了),学校怀疑此成绩有假还找我谈话,说四级考85的六级应该在60左右。我的回答是如果现在考八级,我还会是80分左右,高不了也不会低。后来他们发现我会说英文才作罢。到了大学才发现自己并不喜欢学理科,于是总跑图书馆看文科的书,当然也看英文小说,把学校图书馆仅有的几本英文小说借了个遍。一个理工科学校,居然有些很好的书,比如Steven King的恐怖小说,James Clavell的大班,幕府将军等。后来又流行Sydney Sheraton,又跑到王府井外文书店二楼“内部书店”去买影印的原著,所以阅读能力有了明显进步,但就是单词量不高,有太多不认识的单词,虽然不太影响大致理解,但离不开字典。可是发现就算查过了,也背不下来,下次看到觉得眼熟但就想不起。这样混了几年没长进,很是懊恼。直到大学毕业想出国了,有一天听了俞敏洪老师的单词课才恍然大悟,原来背单词很容易,所以几个月的时间,单词就突破15000了,再看书就容易多了。由于听力突出的好,当时听TOEFL没一句听不懂的,而且俞老师曾制作过一个卡掉8秒答题时间的磁带,我发现自己居然不需要这8秒钟也可以答满分。当时俞老师盛情邀请我去东方大学(新东方的前身)教听力课,我的回答是:对不起,我要出国。于是作罢。现在想真是人生机遇擦肩过,但俞老师已经改变了我很多,已经知足了。托福考完,637分,当时算高的了。听力是满分,这在当时是罕见的。后来有个在中央电视台的朋友还请我去做英文播音,我还是那句话:对不起,俺要出国。当时这样想:我英文是还可以,但出国的人几年后都会比我好,自己不出去,等他们回来我就没优势了(谁知出国后才发现不是这样)。另外我一直向往的自由世界还没见到,势不甘心。咳,终究还是被美国之音毒害了。
    
     美国签证被“锯”,在中关村混了几年,从没有机会说外语,偶尔去北图看个英文录象。后来终于出去了,是移民加拿大。一过海关就出怪事,人家问我是否是在美国长大?我说不是啊。问我是否在美国呆过?我说没有啊,头一次出国。再看我护照很干净,瞪了我一眼让进了。我还不明白为什么,后来才知道中国人在国外英文讲成这样的太少。朋友来接我,一见到我就嘱咐我不要心急,外语要很久才适应,工作要至少半年后才找得到,先安心呆着吧。他自己在Celestica做流水线装配,等我适应了可以介绍我去。我没听他的,一到就开始找工作了,一周内找了到了四份,都是白领职位,没觉得难啊?最后选了在Aztec计算机公司工作。一上班又出怪事,发现中午吃饭时自己是坐在老外一桌,另一桌是中国同事。可他们都来了几年了,我才来,没人歧视我呀?干吗要分桌?一问才知道,我们的谈话他们听不懂。这就怪了,我刚来呀?他们都在这里工作很久了,英文难道不比我好?仔细一问还真是的,我们闲聊的电影,笑话,音乐等话题,这些中国同事真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但工作时的一般交流他们没问题,过了很久我才明白为什么,因为听不懂所以听不懂嘛。后来出门做计算机网络销售工作,到了一些公司介绍产品,他们听说我是中国刚来的,都不相信,因为英文讲得不象。有好事者还打电话回我们公司去核实,证实我确实刚从中国来后还跟我老板开玩笑说:Z的英文一定是在中国经过特种训练的,你们小心不要雇来了个中国间谍。于是中国间谍的外号在我公司传开了。在公司大家发现最有意思的事情之一是逗我说英文,因为流利而且发音准确,但说得有些怪怪,现在想想有点象侯宝林说相声讲的那段人力车夫瘪着嘴说国语的那个效果:“西四牌楼,你为什么要到那里去?5角钱太少,我实在不能答应你的请求啊!”公司的一个销售Jason没事就来教我说脏话和讲黄笑话,他的目的还是逗我说话。半年之后,没人再逗我了,因为我讲话习惯跟他们一样了。我终于体会到了只有自己水平高时,在国外才能提高更快,周围中国同事几年过去结果英文还那样,工作能应付,但提高很慢。对了,我出国前中国都没什么老外,我也从没机会说英语,但一到国外就可以说得很流畅,所以我不认为需要多练说,自己会用英文思考自然会说。还有件事当时我感到奇怪,就是看电视电影脱口秀都没问题,可有个电视剧叫“Frasier”的,很难懂,于是感到很沮丧。后来问周围外国同事,他们很多居然说:“You know what Z? I do not understand it either.”这才释怀,才明白英文的难度层次太多,这些High Brow English不是所有人都懂,老外自己并不觉得奇怪,而中文却没有明显的这一现象。
    因为自己特殊的英文交流能力,曾帮过一家中国来的.com公司做路演和融资谈判。其实他们有翻译,但谈到关键时应付不了,所以要我来救场。在一次与华尔街来的投资者的成功谈判后,这个.com在纽约上市了。老板没忘了我的功劳,分给我一些股票和期权,几个月后市值达25万美圆。很多人都说我居然如此快实现了移民的美国梦,全靠这口英语。谁知世事无常,还没等我可以股票把变现时(有时间限制不能马上卖),就那个“泡沫”了,股票成了废纸,一夜回到了旧社会。及时调整战略去上学,等东山再起。
    
     02年毕业后回国发展,终于赶上好时机了。碰到老外,有人居然说我是加拿大口音,听了很得意但也撮火,努力改了一阵,现在好了。但又发现一个怪事:有时跟加拿大来的朋友交流,开始双方的口音都很美国,过了一会儿就都加拿大了,有时大家意识到了也笑笑。感觉这跟东北人说普通话差不多,可以说得很好,但自己人在一起一会儿就串味儿了。
    
     一直觉得自己英语学习的过程并不痛苦。但曾经试图把自己的方法教给别人,却发现很多人试了并不见效。比如听广播查字典,现在美国之音都有CD盘了,不象我当时用短波接收“吱吱拉拉”尽是噪音。但发现因为是录音的旧新闻,大家反而没兴趣听,不象我当初很想听懂美国人在说什么。另外听音查字典的技巧也不是所有人都感觉容易的,有的人是听不准,有的人是听准了但不知如何拼写。另外字典查到的是中文解释,但自己是如何不再想中文而变成想英文的,一时还很不容易解释,所以我也就不再向人推荐自己的学习方法了。后来我用类似的方式学习法语,才100小时就挺有成效的,估计再有200小时交流就差不多了。
    
    分析:Z的成功固然有其独特的机遇,而且从他的健谈和杂乱的办公桌可以判断是个比较Audio Learner 学型的人。但取得明显学习效果几个步骤的过程非常符合语言悉得的原理,所以跟大家重点分享此案例。
    
    -开始用有一定影视情节的Follow Me顺利完成了第一二阶段,又妙在跟完了一套完整的教材,尽管遇到困难但没放弃,凑合跟完会比重新换教材效果好很多,而且不太计较有不懂的部分;
    
    -因为是在关键期以下开始训练语音,所以发音解决了,这倒是成了先天优势了;
    
    -强烈的兴趣和欲望造成其对听英文广播在心理上的接受和没有焦虑 (Desire and Affective Filter);
    
    -用字典查单个词以提高整体理解性(Bottom-up),不是靠一味无效的多听。实时和滚动的新闻从整体上比较容易知道大致内容(Top-down)而进一步提高可理解性,养成了猜测句子意思的好习惯;
    
    -并没有复习,动笔抄写和写纸条背诵,避免了进入费时无效的Rote Learning;
    
    -先用比较适合的级别(Special English)起步,成功控制可理解性的难度(Comprehensive Input i+1)。后来提高到快速英语,尽管难度跳跃太大,最理想是应该能有中间难度,但因为听力内容与慢速时的内容相似,而且同样在滚动中重复,所以还是有比较高的可理解性。快速还强迫自己逐渐放弃头脑中的中文翻译。
    
    -上大学已经在第三阶段里了,免修外语而没回到课堂教学,反而节省了时间。这阶段靠阅读提高了整体能力,但出现几率低而数量大的单词,再靠自然听或阅读学习就很难掌握了。巧在又听了老俞的单词课,所以很快突破了。
    
    -出国后,以第四阶段开始的能力在国外复杂的自然语言环境中,很快完成了第四阶段。因为自己的语言能力高,所以周围的外国人才可能甚至主动用高级语言去交流,否则外国同事在工作中怕耽误事,一般主动采用较简单的语言,反而没机会和他们进行高难度的对话,这也是他的同事进步不大的原因之一。当然,最后的上学一定还有帮助,进步最大的应该会是在阅读和写作方面。
    
    Z的比较轻松的外语学习经历并不神奇,只能说是比较幸运没有走弯路。他的方法大家不能够完全照般,但很多地方可以参考。总结他的学习时间:Follow Me一年半,每天1小时,凑合过了第一二阶段。听美国之音一年半,每天半小时到1小时,大学时期读一些英文小说和最后老俞的单词课,没经历过课堂教学的痛苦当然也没有受到结构化教学的负面影响,自己顺利过了第三阶段,到此时还没有过英文交流的练习和说英文的机会。到国外自然能交流,半年左右基本完成第四阶段,并靠上学完成最后的阅读和写作的提高。Z在国外上学时参加过两周的商务英语写作班,后来他用英文写作的一些商务案例,现在是国外几家商学院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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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Z的英语历程还有件很让人深思的地方:
    
    -如果当年Follow Me节目的后期难度再低一些,比较适合他的级别和进度,或者影片形式更加容易理解,想必他那后来混着跟下来的每天一个小时的一年学习会更加有效。
    
    -他在高中毕业时实现流利交流能力后,大学并没有上过英语课,就看了些小说。阅读练习是在听力实现之后,这一点非常重要。不但顺序正确,不但听力实现起比开始就带着阅读一起来得快,而且在实现听力能力后,阅读的情况会跟没有听力的人很不同。这时的阅读英文时脑子里是有声音的,效果绝对不一样。所以在新闻广播中不出现的那些听力内容,即使没听过,后来也没有发现障碍。
    
    -毕业后到中关村搞电脑销售,并没有继续学习外语。那个时代没有什么外国人,也没有什么英文电影,所以他很多年也没有学习和练习,但并没有明显退步和“忘记”英语。出国时都30岁了,却可以立即使用英语,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当时学习英语时并没有使用“记忆”的方式。
    
    -问Z现在英语还有什么问题时,他这样说:听和读没问题了,说的时候一些错误总难免。但有时状态好时几乎没错误,有时疲倦时错误常出。这一点十分正常,与语言学家的调查和实验结果相符。
    
    -Z发现在和不同人交流时,自己说英语的水平居然会不同。有时跟英文水平高的人一起交流时自己发挥超常,有时却是相反,但一般规律是和英国人交流时发挥比较差,和比较咄咄逼人的人交流也会比较差。这一体会在高手中很普遍。另外写作时第一遍写完有不少语法错误,要再看一遍改过,这也很符合克拉申的监察原理。
    
    -作为非母语学习,是永远也不可能完全达到母语水平比如用英文写诗歌和小说的,除非有人帮忙改写。另外作为非母语的语言学习,最高境界也就是听力达几乎10分满分,说永远会落后,最高达9分。(想不起哪里有这个10制的语言能力评测系统了)
    
    -在与很多有过国外生活经历的同学交流后发现,大家有个共同的感觉,即基本的英语交流应该自己先解决,而在国外解决的主要是和国外生活工作紧密结合的一些语言内容以及当地人的一些特殊语言习惯和用法。其中有个主要内容就是类比analogy和暗喻metaphor的使用。(比如:“Comprehensible Input”is the Holy Grail in language acquisition. If you think “learning grammar” is the way, you are barking up the wrong tree. 等等)这些语言方式和用法在中文中也很普遍,中文还有成语。这部分语言应该在高级阶段再进行学习,而在国外的实际情景交流和应用中进步会比较明显。另外语言中有很强文化特点的成分在国外比较容易体会和学会应用。当然这些都已经是第四阶段的内容了,我们后面再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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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增加
    
     在基本听力突破后,对英文声音的反应已经比较快了,但深度和广度不够。听不懂的成分,无论是句子还是单词,出现几率越来越少,但在实际数量上却很大,所以这时候需要一定量的突破。阅读的作用明显体现出来了。所以阅读重点应该放这里,题材也可以扩大,但不要开始就去读西方文化内涵过高的读物,否则难度太高。战争和爱情小说可能比较适合。比较好的阅读方式是出声阅读,主要是为了在阅读的同时还能听到英语的声音,同时尽量将自己融入阅读的故事情节中。到了英文高水平后,就不用出声阅读了,因为这样阅读速度慢。我们在这里建议出声是为了练习。看电影当然还是好途径,但与阅读相同,需要看好理解的题材,Chick flick最理想,比如Titanic, Pearl Harbor。能同时读剧本当然更好。
    
     在此时期可以主动去听各种口音的英语,还可以去模仿和与标准发音对比,目的是提高听音的敏感并纠正自己的发音。前面讨论过原理,不再重复。
    
    Jonathan现象
    
     Jonathan患先天性肌无力,从一出生就是残疾,全身不能动,也不能讲话,只有一只脚能动。他生活完全需要别人照顾,每天只能面无表情地傻坐在那里。但他的母亲从未放弃他,尽管得不到任何的回答和反映,仍从小就不停对着他说话,给他讲故事,给他读书和教书上字。每当他的兄弟姐妹在玩耍时,母亲总是把他的轮椅推到一旁让他观看,大家一起在一个桌上吃饭。就这样一直到了Jonathan 27岁的时候,母亲给他买了一个电脑,这时的科技手段已经可以给他提供一个特别的鼠标,让他能用脚操作电脑。Jonathan就用他那个唯一能动的脚,在电脑上一气呵成写下一部感人至深的小说,向世人讲述了他的故事和这份伟大的母爱。每次讲起这个故事我都会感到眼眶湿润。Jonathan的故事不但让很多人感动,同时Jonathan现象也引起了语言学家的极大关注。因为他从没说过一句话,也从未做过任何写作练习,只是听得懂语言和认字,却在第一个到来的语言输出机会能流畅地写小说,充分证明了输入的重要性。同理也可以假设如果他能够恢复发音能力的话,只要有一定发音的练习就应该能正常流利地讲话。这一点在一些其他恢复发音能力后很快就会讲话的病例上得到了印证。
    
     Jonathan现象,再一次证明了语言输出的能力不依赖输出的练习。“说”的能力是并不需要大量“说” 的练习的,所以不要再误认为学外语必须要“多说”,关键是先要会听和会思考。如果有说的机会,需要注意的是说什么内容和怎么说。毕竟“说”主要是在输出,没有输入那里来的输出?即使有的人发现大声说对外语整体提高有帮助,其实更起作用的可能是在“听”自己的声音,而并不是“说”本身起了决定作用。但按照Swain“可理解性输出”的理论,输出对语言的掌握还是有促进作用的。有条件的同学可以和外国人或外教交流,但交流前最好先设定好交流的内容和难度,否则“瞎聊”是没什么效果的,而且偶尔的少量交流就可以了。没有条件的同学一点都不用急,因为本身外教的作用主要是陪练,也并不需要他们来帮忙纠正错误。我们已经讨论过纠正错误没什么效果,有的同学在某个错误被纠正了觉得后来记忆和深刻,认为好象纠正错误有用,但其实就是那么数得出来的几个,实际量是非常少的。所以自己对着墙练说或自言自语也可以,注意最好一边想着情节一边说,用不着大声喊,也用不着快速喊,自然就好。有机会模仿原文还是最好的“说”的练习,比如看电影听时到一句台词觉得不错,模仿一下,念叨几遍,设想一下实际情景出现时自己应该这样说就好了。另外写作是输出的有效手段,原理上跟“说”相似,都是编码的过程(听和读是解码过程),但写作可以放慢速度进行构思,并有记录可以看清到底写了什么以方便检查和分析,所以写英文是很好的输出练习。而对写作中的错误的纠正,是所有纠正工作中最有效果的,但作用仍然不是非常大,关键还是靠输入和模仿来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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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的评述:
    
     第三阶段到这里讲得差不多了。这一阶段的突破难度大,不得要领有可能一直无法突破或拖很长时间。应该说在描述此阶段时,文章结构很散乱,也失去了系统性。有的同学还会有这种感觉:怎么看到的“不能怎么做”到多过“应该怎么做”呀?其实这种感觉并没错,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
    
     第二语言悉得的基本理论体系庞大,有许多分支和四五十个理论模型。这些细分的理论模型有的互相包含,有的部分抵触,但如果从高处观察,都有各自的适用性和局限性,大家不应该迷信和执着某一个独立分支,尽管每个人有可能对对某一分支比较有体会。无论哲学,医学,语言学等任何学科,情况大致如此。就象罗素所言:“一个能自圆其说的完整哲学体系,往往存在许多谬误;而一个不能完全自圆其说的体系,往往存在更多的真理性。”在语言研究领域,这一特点也是非常普遍。人们总希望用一个完整体系去概括和解决全部问题和自圆其说,尽管有的理论可以覆盖的范围很广,结果也往往是为了把最后20%的特例包含于体系中,而牵强附会同时又使自己的体系膨胀了80%而变得十分复杂而失去很多实用性。在理论层面如此,技术层面更是如此。在此一阶段,每个人的学习特点不同,性格不同,兴趣爱好不同,环境和条件不同,选择的掌握外语的具体手段和实现的路线都会不一样。所以并没有一个简单的统一技术方案让大家可以执行,而且同一个技术手段,每个人理解也不同,使用时的具体情况当然更不同。按照语言悉得的原理,根据个人情况制定学习策略就成了关键。跟大家分享了这一阶段的语言悉得原理和一些成功案例,就是希望大家能在分析理解的基础上,参考他人的经验,结合自己的情况成功地制定自己的有效学习策略。
    
     对于在此阶段已取得成功的同学,如果在稍微了解语言悉得的理论后,能上升到一定理性高度再对自己的成功之路回顾和分析的话,会清醒地观察到是哪些因素起到了关键作用,哪些弯路和无效的努力本来可以避免,这样不但为自己再学第二外语加快速度,同时在开始任何其他领域的学习或实践时,都可以实际应用从这一成功经验中提炼出的基本思路。不同学科在战略高度道理是相通的。另外在对周围朋友或学生提供建议时,也就能够提供有高度,深度和有价值的建议,其实有价值的建议本身是有针对性和非常简洁的。但如果不加分析地简单提出某一个具体建议,结果可能是听的人中有少数人碰巧做得到,大多数人无法成功,跟我们观察到普遍大多数人虽然努力学英语但成效不大的现象是相符的。如果甚至断言“就是要多说多练,刻苦学习”,不但忽视了科学,而且更是把大多数同学拒之门外了。之所以大家能如此热烈地探讨这些问题,正是语言学习问题复杂很难讲清楚的直接表现。但本文第一句我们就指出了:尽管原理阐述很复杂,但语言掌握的过程确应该是很简单的,所以没什么神秘与可怕的。
    
     有很多同学过了第三阶段就停止了,原因一方面是没有迫切的需求了,因为此时能够实现流利交流了,书和文章也基本看懂了,生活和学习甚至一定的工作都可以应付而没有太大压力了。另一方面是也不知该如何做了。一些在国外留学的中国同学,很多都是在国外多年生活后终于到了这一阶段,也就不再向前了。但如果要真正深入进入西方社会,或从事对语言要求较高的商业谈判,金融,法律,媒体等工作,对语言的近一步提高还是十分的有必要。我们就先一起进入第四阶段吧。


转载于:https://www.cnblogs.com/amadeuslee/articles/37443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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