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溪电力设计院2018年充电桩设备采购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玉溪电力设计院2018年充电桩设备采购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为规范“云南省玉溪电力设计院充电桩设备框招”招标项目工作,保证项目如期完成,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业务指导书》和《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受云南省玉溪电力设计院的委托,对云南省玉溪电力设计院2018年充电桩设备采购框架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

二、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LX2018-ZB-CG004

2、招标地点:招标人业务范围内的具体项目所在地。

3、招标内容:为确保云南省玉溪电力设计院所承接的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质量及工期能够满足建设方的要求,拟对2018年云南省玉溪电力设计院所承接的充电桩设备供应单位进行招标,入围单位可进行云南省玉溪电力设计院2018年单个项目设备供应的设备采购。

4、服务期限:一年。

5、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最新的有关规定、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只接受制作商或具有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参与投标,代理商投标需取得充电设备制作商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其代理的产品制作商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制作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业务范围涵盖直流充电机等电动汽车充电设备的生产或制造或研制;若为代理商投标的,要求代理商具备装备制造资质,并具有自主产权的生产场地(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具备CMA及CNAS资质)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样品的输出电压范围应完全覆盖所投产品的响应值且输出电流规格应不小于所投产品的响应值(所投产品的输出电压范围响应值应完全覆盖招标产品的需求值且输出电流响应值应不小于招标产品的需求值);检验标准应包含:GB/T18487.1-2015、GB/T27930-2015、NB/T 33001-2010,试验项目应包含Q/GDW 1591-2014中4.6节所列举的项目。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应具备上述各检验标准的检验资质,且试验报告结果数据、检验有效期符合上述标准的规定;

3.5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7投标人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投标的,则为制作商)近三个年度(2015年度至2017年度)具备800台以上30kW及以上直流充电机销售业绩(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指买卖双方订立的购买合同、发票和设备验收报告及运行报告等),若无业绩证明材料则视为无效业绩(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委托人为失信执行人的不予参加此次投标。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4.1 2018 年 04 月 12 日至 20 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玉溪市现场获取,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资格和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00元 大写:(肆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05 月 03 日09:0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玉溪,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8年 05 月 03 日09:0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云南玉溪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项目负责人:郝悦

手机\微信:17631241598

邮箱:[email protected]

(如您对以上信息有需求请邮箱回复订阅,并附带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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