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tinette·练笔一

1. 写作资源库:

文学素养:

读书的高峰期是在年少的时候,从童话到哲学,读得懂的读不懂的通通都读。读的第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对于小小的我来说,那故事千回百转到不看完不能睡觉。由此起步,央求着爸爸买了市面上所有的童话书。从郑渊洁读到哈利波特,从格林读到精怪故事集等等。再大一点的时候就开始读报刊杂志,常年订阅《南方周末》《读者》《青年文摘》《作文通讯》《微型小说》等(它们真的对于应试作文挺有帮助的)。然后就是各种小说,武侠的,言情的,当代的,外国的。金庸,亦舒,鲁迅,张爱玲,余华,莫言,阿城,安妮宝贝,朱天心,刘震云,大仲马,简奥斯丁,萧伯纳,王尔德,茨威格,村上春树,莫泊桑,欧亨利,卡尔维诺等等。最喜欢和百读不厌的还是《红楼梦》,外国的很喜欢法国的尤瑟纳,她的《王佛历险记》一读倾心。最后学了法语读了原版。同样因为学习语言而有机会去精读和细品的是莫泊桑,细细读来才发现没有一句废话的小说是怎么样写的。但精读得不够,读了太多书都是看故事或者是简单地读描写,现在想静下心来,把一些书读透。

征引资源:

上了大学读得最多的是经管类书籍及演讲作品,写的大多数文章需要严谨的逻辑和相对客观的表达。寻章摘句会去找相关的研究,专家的思考,辅佐个人从其他角度的感悟。主题集中在管理和策略上,喜欢研读一些大家的手记及传记,揣摩他们的思考方法。

2. 仿写《八千岁》这一段:

“前头”没有什么事的时候,他就到后面看看。进了隔开前后的屏门,一边是拴骡子的牲口槽,一边是一副巨大的石碾子。碾坊没有窗户,光线很暗,他欢喜这种暗暗的光。一近牲口槽,就闻到一股骡子粪的味道,他喜欢这种味道。他喜欢看碾米师傅把大黑子或二黑子牵出来。骡子上碾之前照例要撒一泡很长的尿,他喜欢看它撒尿。骡子上了套,石碾子就呼呼地转起来,他喜欢看碾子转,喜欢这种不紧不慢的呼呼的声音。”

目的:表达浓烈的情感

重点:多感官,细节,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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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五从寄宿学校回到家,她一个就会冲向厨房:倒不是不知道锅里做了什么,只是想掀开砂锅,好好地闻一闻那一锅藕汤腾腾的香气——是的,品外婆的汤,是从鼻子开始的,那是从小到大和外婆一起吃饭的味道。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佐料,她喜欢看着外婆从瓦罐里盛出暗豆沙色的藕块和小巧的排骨,放进那只最老最普通的小青花瓷碗,再舀两大勺熬得入骨的汤,撒上葱花,上桌。迫不及待拿起筷子捡起一块藕,那被咬下的粉粉烫烫的一小口真让她恨不得想学起洋人的口吻感谢上天能让她发觉到这人间至味。口齿间的藕被碾压着,藕丝却还在筷子上撕拉。她心里赞叹着这一切的恰到好处:这种粉藕天生就是为了煨到这种程度,这个火候,这个时辰。现在它们被欢喜地送到她的胃里,柔柔地安慰着一个刚刚回家的孩子。但排骨才是外婆最浓最深的爱,快要化开,却还带着骨头。轻轻地那么一唆,肉就顺势进了嘴里,汤味也就含了进去。她会细细地再啜一遍骨头,然后心满意足地堆在碗边。在饥肠辘辘的身体得到了最原始的满足后,喝汤便是最高级的享受。从味蕾到神经,她可以一一地喝出层次:莲藕的粉白,排骨的胶质,猪油的滋润,青葱的香,胡椒的敛...一碗又一碗,原汤化原食。食物安抚的是她的胃,汤下去开的是心。年年岁岁,若是若干年后有户人家再摆一碗这样的汤在她面前,她会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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