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直住在我这里

下了班之后打开手机才看到Tessa发的信息,她购买的国际航班在行李托运上遇到一些问题,需要去机场进行确认。刚好我住的地方和机场同一个方向,于是便直接坐地铁前往机场。

真正认识Tessa应该是在初二吧,一个很平常的下午,我趴在自己的桌子上,玩弄圆珠笔,转过头时看到她站在教室走廊,双手扶着护栏,望向远处。当时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好像突然有一种无形的驱动力把我拉到了她的旁边,我居然跟她说了很多很多的话。从那以后,我们两便成天黏在一起,无话不说,同时因为有伴了胆子也越来越大,无所不为。当然,无所不为不是搞破坏,而是不在乎旁人的眼光,在路上唱歌呐喊,从来不在意那些异样的目光。可是,初一时我们就同班,为什么当时没有认识她呢?我自己也不知道,所以那一天的感觉至今印象特别深刻,自己是情不自禁走过去跟她说话的。当时,Tessa的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而我的成绩一直排在十名外,怎么也跟不上她。班里所有人的目标都是考上市里最好的高中,Tessa最后去了市里最好的高中,而我没有考上。

如果说那一天我没有那种奇怪的感觉,估计我和Tessa的认识也和其他同学一样,只是存在过,没有过多的记忆。可是,好像冥冥之中有定数一样,无论对方在哪,什么时候想起都是那么熟悉,就像彼此一直都在身边。我想,或许这就是一种缘分。

走进机场,看到很多拖着行李匆匆走过的人,就着标志牌走到国际航班处,看到很多外国人推着一大包东西。行李堆起来都可以高过人了,或许他们要把自己认为的“奇珍异宝”都带走,用胶带把包里的东西封得严严实实的。当我找到对应窗口把问题一遍又一遍问清楚之后,Tessa还惦念着自己的那把吉他,询问能否带上飞机。此时恨不得自己有一架飞机,给Tessa来一次私人服务。

一直很敬佩她,做什么事都能做到最好,在重男轻女的家庭环境中硬是做到了“女比男强”。家人的反对并没有影响她放弃自己的追求,因为她一直都明白自己要走什么样的路。

高中和Tessa隔着半个小时公交车的路程距离,大学和她隔了700公里,现在却隔了2576公里。看着这个偌大的机场,看着这些拿着行李的人,心里一阵失落。我已经厌恶了“郭敬明式”的文字,已经不会为一片落叶而伤感,不会随意流走我宝贵的眼泪,偏偏这时候眼泪止不住了。“回去之后我他妈的一定要备一个本子,里面写满注意事项,你丫的一个人在国外给我好好的!”我已经忍不住要喊出来了。

我明白,给对方最好的礼物便是自己要变得更好,可以在任何时候伸出手拉住对方,告诉她,我来。

第一次给你写信时被你拿出来公读,然后告诉我你看了之后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直接把我气晕。这一次,我只想说:寻常一样窗前月,才有梅花便不同。你,一直住在我这里。

你可能感兴趣的:(你一直住在我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