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写不长
三十年前,我在老家的县城上中学,那是我生命中最黑暗的一段岁月。
三十年后,人们都在洒泪“致青春”时,我却庆幸青春一去不复返,我不愿再面对那个脆弱无助的自己。
杜大春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杜大春是我的同学,他是我们县的“名人之后”。这么说吧,好多人不知道县长是谁,但一定听说过杜大春的父母。
他的父母之所以声名显赫,不是因为身居要职。他爸只不过是工商局的一名小干部,他妈开一家裁缝店,那个年代叫个体户,整日伏身趴在缝纫机上,一针一线、点灯熬油地做衣服,赚得都是辛苦小钱,所以也不是因为腰缠万贯。
他的“知名度”来自于他爸连续剧般的风流韵事,以及他妈花样百出、从不重复的各种寻死行为。
他爸我见过,个子不高,顶多一米七,五官并不出众,小眼睛厚嘴唇,耳朵还有点招风。
之前听过他爸的赫赫大名,想象着一个整日拈花惹草的人,又无权无势,怎么也得长一副好皮囊吧?其实不然,看到本人,没有一个不失望的,甚至让人心生不平:这样一个其貌不扬的人,能结婚成家就不错了,居然还搞出那么多的风流韵事来?
更奇特的是杜大春他妈,犹如克格勃一般的敏锐。他爸每次出轨,藏得再严实,也能被他妈抓到现行。抓到后便是大闹一场,然后她妈以自杀行动来给这一次的出轨划上句号。
不止一次的,我看到救护车出现在杜大春的家门口。光我知道的,她妈曾经上过吊、撞过墙、跳过河、割过手腕、吃过安眠药,还有一次企图烧死自己,结果被烟呛晕过去,家里财产也被烧毁大半……每次都是濒临险境,而后又死里逃生。
久而久之,人们都已司空见惯,茶余饭后还会为此开开玩笑消消食,猜猜这个不幸的女人下一次会选择什么更加创新的死法?
上中学的第一天,当我走进教室,教室里沸腾的声音瞬间平息,我的耳朵捕捉到有人低语:“看,就是那人……”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自从两个月前,我爸因醉酒杀人入狱后,我也成了县里的“小名人”。所有同学都抬头看着我,目光中有嘲笑、有不屑、也有部分恐惧,除了杜大春。
他独自坐在教室角落里,低头看一本书,旁边的座位空着。我走到他身旁,踢踢凳子,很嚣张地坐下来:“看什么呢?”
他不回答,给我看封面,是《射雕英雄传》。
“哪来的?”
“租的。”他小声说。
“我有金庸的全套,明天借给你。”
他这才抬头看我,眼睛里闪耀着小火花:“好!”
因为同病相怜,我和杜大春成了好朋友。上学、放学我们一起走,一起打篮球,一起看古龙、金庸、梁羽生,向往那种身怀绝技、快意恩仇、浪迹天涯的生活。因为有人做伴,饱受白眼和诽议的日子也好过了一些。
一个声音说:“别看他眼睛小,一看见大姑娘小媳妇儿就滴溜溜地打转,那是一双桃花眼,勾人!”
又一个更刻薄的声音:“他往猪圈前面一站,母猪也会发情。”
所有人哄堂大笑。
他们在说杜大春他爸,说这些话的是几位老师。当时,我和杜大春正站在门外,从头到尾、一字不落全听到了。杜大春脸涨得通红,直喘粗气,好像要冲进办公室去拼命一般,我好容易才把他拉到操场上。
寒冬腊月的操场,真不是人呆的地方。半个小时后,我的手脚已经冻僵了,杜大春还坐在石头凳上,看着落日不说话。
突然,我心生一计:“大春,咱俩转学吧?”
“还能去哪?”
“去六十里外的华侨中学,我有个亲戚在那儿做副校长,去那儿没有认识咱们的。”
又一个新学期开始了,我和杜大春转到华侨中学就读。远离是非之地,我俩犹如重获新生。尤其是大春,好像换了一个人,不仅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居然还参加了演讲比赛,获得了不错的名次,还收到几张女孩表达好感的小纸条。
在一次打完篮球后,我和大春汗流浃背地坐在操场上休息,大春突然跟我说:“咱们一定要考出去,走得越远越好。”
“我同意!”
他重重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
周六的下午,结束了一周的课程,我和大春收拾好书包,准备骑车回家。
突然,门外走进来一个男孩,人高马大。他走到大春面前问:“你是杜大春?”
大春点点头。
“杜德军是你爸?”
大春迟疑着,反问:“怎么了?”
我感觉不妙,正想上去问个究竟,只见那个男孩左右开弓,“啪啪”扇了大春两个耳光。大春愣了,随后反应过来,像小豹子一样冲上去,却又被那个男孩狠狠一脚踹在地上。那个男孩身段敏捷,我和大春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男孩指着大春,威胁道:“回去告诉你爸,再来我家我杀了他。”他一把推开围观的同学,转身离开了教室。
不用说,这又是杜大春他爸欠下的一笔风流债,只不过这次是父债子还。
在同学们的窃窃私语中,我和大春低头离开,连书包也没来得及拿。六十里的回程,大春一言不发,闷头骑车,也不看路,我真怕他一头钻进货车底下去。我一直护送大春到他家楼下,看到他上了楼,我才离开。
这次,大春妈没寻死,听说大春跟他爸干了一架。
之后的两年,大春家风平浪静,人们都说,大春他爸被儿子打怕了,收起花花肠子,安心过日子了。
如果生活真如人们所愿该有多好。
录取通知书来了,大春报的是广东的中山大学,而我将北上哈尔滨。虽然我们将离家几千里,虽然我们之间将远隔大半个中国,但我们要的就是这种不可逾越的距离,我们终于梦想成真。
大春回家时,父母都不在,他把通知书放在家中最显眼的位置,做好一桌饭菜,等待父母归来。
他等了一夜。
凌晨时,有人敲门,大春打开门,门外站着两个警察,大春一看见他们就哭了。
在消停了两年之后,杜大春的父亲终于按捺不住,找了新欢。这次不是大姑娘,也不是小媳妇,而是大春妈妈的好朋友——因为意外丧偶无法谋生、来投奔大春妈妈学习缝纫技术的好朋友。
不知是因为大春妈上了年纪敏锐度下降?还是因为大春爸越老越精?大春妈竟对两人的私情毫无察觉,不仅一腔热情地传授技艺,还出资出力帮忙盘了一个店面。
当一切昭然若揭大白于天下时,大春妈妈彻底懵了。她跑出家门,跑得无影无踪,直到人们在铁道边上找到她。
算一下,她发现那残酷真相时,恰恰也正是我和大春拿到通知书后心情雀跃的那一刻。
大春拒绝了所有人的帮忙,他自己去收的尸,自己操办了母亲的后事。这一次,她妈妈选择的是卧轨,没留后路,意志决绝。
上大学后,我给大春写过几封信,每封信他都回了,措辞客气而疏远。我知道,他再也不是那个坐在角落里看《射雕英雄传》的男孩了。
我们慢慢断了联系。
三十年后,北方的夏天变得和南方一样热,老婆带着孩子回娘家避暑。我自己在家,百无聊赖。随手打开电视,没想到电视上赫然出现的一张脸,竟让我震惊地弹跳起来。虽然我现在将近二百斤的体重,但在那一刻,我如同三十年前打篮球的少年。
屏幕上的那个人,不就是当年杜大春他爸的模样吗?如果在路上见到,我一定会上前去称呼“杜叔叔”的。
主持人介绍:“著名作家杜大春老师......”摄影机扫过一大片激动鼓掌的观众,面露景仰之情。屏幕上的杜叔叔,不,是杜大春,从容地挥手。
少年时看不出来,三十年后才发现,杜大春跟他爸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小眼睛厚嘴唇,耳朵还有点招风。
他成了作家?
我扑到电脑前,输入“著名作家杜大春”几个字,屏幕哗哗哗出现了几千条信息:
杜大春被认为是下届诺贝尔文学奖的有力竞争者;
杜大春新出版的小说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
杜大春到法国、到美国、到瑞士、到哪里哪里,获得了什么什么奖,是目前华人在文学界获得的最高成就……
等等等等。
杜大春,你终于还是出息了。
那天,我把大春写的书能买到的全买了,在家里一本本地翻看。天知道,大学毕业后,我看的与文字有关的东西只有说明书。
在书里,大春是陌生的,又是熟悉的。在他的笔下,不止一次地出现了那个小县城、那条河、那条路、那个学校、那个篮球场,还有几个爱打篮球的少年,我知道那其中有他,也有我。
在他备受赞誉的成名小说《父母的罗曼史》中,大春这样描述他的父母:他的母亲独立而坚强,他的父亲则对母亲爱得痴狂。小说最后,父亲为了保护母亲而丧身于暴风雪中,母亲则难抑悲痛,最终抱着父亲的遗物坠入冰河。
我想到三十年前,在经历了那个屈辱的下午之后,我护送大春回到他家楼下,他沉默得让人不安。
我说:“大春,又不是第一次了,你想哭想骂就发泄出来,别闷着。”
他抬起头,目光灼灼地看着我,问道:“有什么办法,把我爸杀了又不让别人知道的吗?”
我当时吓傻了。
三十年后,大春做到了。他重塑了一个忠于爱情的、完美的父亲,并且成功地杀死了他。
Endless
本故事纯属虚构
如有雷同,那真奇怪
文 | 写不长
图 | 据C00协议引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