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意 事 项
一、报到证是每位高校毕业生正常毕业时都必须持有的,但延长学年、结业、考取研究生、专升本的毕业生不能发放报到证。签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后即可取得报到证,结业生在取得毕业资格后可申请补发报到证。
二、报到证有效期限:报到证的报到期限为一个月,毕业生必须一个月内凭报到证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后果自负。如发现报到证的姓名、性别、报到单位有误,请及时将报到证交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更正。
三、在报到期限内,报到证遗失,毕业生可向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补发报到证;超过报到期限遗失报到证不能补办。
四、暂缓就业毕业生两年内可随时凭《暂缓就业协议书》到广东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领取报到证,并凭报到证返校办理迁移户口手续。
五、改派手续: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一年内可申请办理改派手续,程序:1、凭原报到证回报到地址所在的人事局(非师范)或教育局(师范生)申请异地就业,获批准并盖章;2、同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获市(县)人事局(非教育系统)或教育局(教育系统)同意盖章;3、交学生处办理,每月最后一周由学校统一去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六、暑假期间值班安排: 7月16日、8月30日是集中为毕业生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改派手续时间,毕业生上交改派材料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综合楼107)时间安排:7月1日至7月15日、8月26至27日的上午9:00到11:30、下午3:30至5:00,其余时间不受理毕业生事宜。
七、户口迁移:毕业生及时校对本人户口迁移证是否同报到证的报到地址一致,有出入的同学到学生处或保卫处查询。如户口没有迁入学校的毕业生,现异地就业(获人事局或教育局批准)的同学可持报到证、毕业证、就业协议书回户口所在地迁移户口。
八、毕业生档案7月10日前整理完毕寄出,未签订就业协议或暂缓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其档案将寄到生源地所在市人事局或教育局(广州市档案统一送广州市人事局)。档案查询电话:0752-2529130。
xx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1年6月20日
关于户口迁移通知
各系根据公安局户政管理工作最新要求,高校毕业生户籍管理有毕业生本人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页到xx派出所办理,不再实行集体统一办理。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类别要求如下:
1,迁回原籍的毕业生: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页到xx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迁往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携带毕业证、报到证、户口页到xx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到辅导员出领取户口页,并妥善保管,暂缓就业时间期满,由本人到xx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4,考上硕士研究生的毕业生:携带录取通知书、户口页到xx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延长学年的学生:户口页由保卫处管理,毕业后按要求迁出。
xx派出所户籍管理工作联系电话:110,潘警官 陈警官
xx学院保卫处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