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过手,我假装陪你遗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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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夜都是最好的保护色,尤其是一个人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的活泛和折腾。有时候,一段路,一场电影,一阵迷失;有时候,看一看书中的百态,听一听别人的故事 ,想一想自己的心事;有时候,一杯茶或咖啡,一曲轻音,一支笔,还有无数被我肢解的汉字和半途抛弃的纸张。总之,显得很花心……


01

上周,在连续3个挺尸瞪眼到天亮之后,终于有了能闭着眼睛就是一种福分的感觉。奇怪的是,除了挺尸、瞪眼,好像忘记了 去做些什么,也忘记了该怎么做;更奇怪的是,自己竟然心安理得,一点都不觉得惊讶和想不通。

累了,然后专一的闭上眼。梦,成了另类的陪伴。

隐约,一觉到天亮从来都是最酣畅的事情,调侃成没心没肺。只是不太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貌似成了跟梦境的空旷一样遥远。

梦里,感受的太真,贪婪是原罪。

墙头上的野草,吹入谁的院落便误以为是自家的杂草,等风再次来临,又不知到了谁家的院落。它大概以为,落的院落多了,那院落也就成为了它的院落。

梦外,记得的太少,原来,遗忘真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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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前些日子,小W从老家回来一起坐坐。吃饭、喝茶、胡侃到凌晨,人来疯的两个大男人跑去看电影。买票的时候看见,几百人的场子只有一个座位是被选了的。

小W贱贱地说:‘’这如果是个女的,那感情就好,咱一人一边的坐。”

我瞥了他一眼:“德行。多爽的包场,坐那么挤干嘛!”

结果当然没能如小W所愿。

但偌大的场子,我们依然坐的很挤,他前排,我跟小W后排。

他,很不自在;我俩,绝对是故意的。

关灯的那一刻,恍惚到了失神。原来,对这里竟也有些遗忘。看着前排的他,或许我有些理解了,都属于夜,何必弄得不自在。我拍了拍小W,默默转身,后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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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体育运动,一直是比较喜欢的,也是一直以来与“作践自己”配合比较默契且让我保持“魔鬼身材”的不二法宝吧。乒乓球、羽毛球、排球、篮球……起始条件有限,却也都搞得有模有样,花样繁杂。

周末,天气难得的好,好久没剧烈运动的我大中午被小M拉着去公园打ball。上场摸到球的时候,竟然有种久违的感觉,再抬头看看刺眼的阳光,恍若隔世。

那天一反常态的乏力,突破的费劲、分球的迟钝、投篮的短半截、传球的抓不住,迷迷糊糊就把自己搞得头昏脑涨,险些中暑。

小F说:“今天你打得咋那么吃力?”

小L说:“动作越来越单一了,你是要成神么?”

笑着摇摇头,起身来到场边的草坪平躺了下来,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天,然后放大。

其实,忘记了从什么时候起,对于运动,嗜爱的是那种碰撞后的放松,享受的是那种汗水后的酣畅,痴迷的是那种什么也不想的状态。

现在的自己,篮球貌似成了运动的唯一,动作却也越来越单一和粗糙。原来,有了选择,就也有了冷落和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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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昨天,跟多年不见的好友小K视频了好久。有快乐的吹嘘溜嘴,有烦恼的长吁短叹,错觉一切如故。聊久了,以往的沉默也出现了,潜意识的想一如往常地怼他,重新寻找话题。抬起手的那刻才发现,隔着屏幕……无所适从的把手转向床边的烟盒。

“你的事我全知道。”小K不厚道的笑了,就好像是卧底潜伏表演了半天,让人没心没肺的一句话就给戳破了,暗夜里忽明忽暗的烟头比电脑屏幕的光亮更刺眼。

好长一段时间的沉默,小K突然说:“得,等有一天回去了把未完成的动作补上!”

我却执拗了起来,隔着屏幕补上比较好。“有一天”是个很危险的词汇,它很可能代表着的是“永远不”。

就像小时候经常说“等有一天有钱了,我非得买一箱冰棍!我一边吃一边扔~”

然而,能买得起冰棍和冰箱的钱早就有了,“有一天”却依然没有到来,我想也不会到来了。

现在偶尔吃雪糕,每次都吃得很快,因为我想在它掉眼泪之前把它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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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突然想起一首看歌词就能泛起一阵胃酸的曲子——薛之谦的《背过手》。

于是就放出来听听:带着点古风意味,融入紧张强烈的节奏,撞击着我的耳膜,不懂音乐,却深深被歌词和曲风震撼着。

风劝云别走

海将河推走

爱上就别低头

骄傲的自作自受

曾有人说,薛之谦的歌,听懂了是经历,听不懂是幸运。

我算幸运的吧。一直觉得这歌不是在写爱情,而是在写:我们所热爱的东西,原来,总有遗忘。

也许就像桐华说的:“一边行走,一边热爱,一边遗忘。每个人都会在心底深处为逝去留一点柔软。在沧桑流年的某个间隙,眼中会忽然掠过一缕莫名的黯然,在似曾相识的风景前,心头会蓦然升起一段无名的惆怅。但这些黯然与惆怅,并不意味着他们想和那些记忆重逢。”

背过手,我假装陪自己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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