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爱

炉子在冒烟,从窗户扑进来的冷风伴随着食物腐朽与不知名的腥味,我蒙着头睡觉。

被子是脏的,不分头脚,被十几个抠脚大汉轮番盖着,因此有些许异味,但可以接受,至少我知道气味的来源,比较放心。

屋外大卡车与装载机来回碾压,如同一群奔跑发疯的史前巨兽。如果它们能安静会儿,也能享受深夜的孤独。

我是喜欢孤独的,却又害怕寂寞,因此得了个胡思乱想的毛病,这样我在独处的时候不至寂寞,在人群中时又能享受孤独。

至于今晚,我的大脑中充斥着关于气味的想象。我闻到巨型机械腥辣火热的尾气,闻到打印机刺鼻扭曲的尖叫,闻到电脑主机沉闷无语的叹息。

我不记得是否睡着,但我确信自己是醒过来的,因此,大概是睡着了。

醒来的原因很简单,因为饿了,同时闻到了泡面的味道。是同事在泡面吃。

在能泡的东西里,相较于泡茶,泡咖啡和泡妞,泡面是低级无趣的,但并不妨碍人们不得不喜欢它。这就好比生活,尽管你十分讨厌它,但还是不得不去热爱它,因为既然无法反抗,那只能去享受了。于此,我像热爱泡面一般热爱我的生活,热爱我的一切。

看看时间,不早了,等同事吃完泡面,我该接班了。

听着同事吃泡面的声音,闻着泡面的味道,我在想象这是一曲美妙的钢琴独奏,它能勾起人的食欲,引动人们对食物的美好想象。凡是能引起人们美好想象与回忆的音乐都是好的,在这方面,吃泡面的同事并不输于贝多芬,我不禁感慨造物主的伟大与神奇。

当我坐到电脑前,同事已经鼾声如雷。很羡慕这样的睡眠,至少他不用饱受胡思乱想的折磨。

一直觉得造物主造人是按睡觉分的,一类,倒头就睡,雷打不动,一类,辗转反侧,胡思乱想。上帝对前一类是偏爱的,赐予他们这一无论平穷富贵都可以享受的财富,因此,他们能真心实意的热爱睡觉,尽管我也热爱,但是不得不去爱。

如果睡着了,我还要做梦。其实我是喜欢做梦的,这就相当于比不做梦的人多活了一辈子。唯一遗憾的是梦不能被自己所左右,梦不会满足人的愿望,不会朝着人期待的方向发展,在这一点,生活也是如此。

因此我觉得自己一直在做梦,白天活在梦中,晚上又在梦中做梦,至于醒没醒来,不清楚。也许现实中的我一直做梦,梦中的我才是清醒的,至少,他热爱所拥有的一切,而非不得已。

梦如同一只怪兽,一点点蚕食我的意识。我努力想要醒过来。

直到东方的天泛白,我闻到了它冰冷如混凝土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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