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写作情缘 | 我拥抱了仙子,你嫁给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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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香娇羞脱俗,如同三月嫩草芽上的朝露,纯美清新。她尤爱读书,唐诗宋词、四书五经、东西方小说,无所不包。我希望有一天能娶她做新娘。

我玉树临风,英俊迷人,视写作如生命,是余春的男神。

余春发育得早,我开始注意她的时候,她穿的衣服已比同龄人大两号。大龅牙、熊腰、破锣嗓,极大地提高了她在人群中的标识度。她成绩普通,不爱看书,却特别喜欢我的文章。

我们仨自高一开始,就是同班同学,几乎开学没多久,就陷入了一场旷日持久的三角恋。

我的拿手好戏是给秀香写情书,每次都是洋洋洒洒数千字,趁放学时,把鼓囊囊的一个牛皮信封塞到她抽屉里。基本每次都是石沉大海,都不知道她看没看。终有一次,她大概实在受不了了,传过来一个纸条:卖弄文采有什么意思,有本事发表一篇文章啊!

我体内奔腾的荷尔蒙,瞬间燃起熊熊烈火。士可杀,不可激将。把文字变成铅字成了我当时的主要目标,可能因为水平的确不佳,也可能是投稿不得法,投稿比投情书还悲催——杳无音信。于是,我课余就变得烦躁无比,这时,调戏余春是最佳放松方式。

转年春天,鸟唱虫吟。草木枝丫胀得发青,春天好像随时都能奔涌而出。一次课间休息,余春又过来要文章。我已经好几天没写了,完全不想写,一种难言的疲惫感爬满每一根神经末梢。余春听说没有新作,并不罢休,低头羞涩地扭扭腰,“好久没看你写的文字,甚是想念。”

我大笔一挥,给她填词一首:

余春谣

脸大如饼杏眼小。

膀大腰圆,夹克变皮袄。

何必如蝇身边绕,天涯何处无芳草。

未解诗书个中妙,

强作欢颜,多少愁绪冒。

流言蜚语未曾消,无情却被多情恼。

余春接过我递给她的纸张,喜上眉梢,抿着嘴,转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没一会儿,吵闹的教室安静下来,所有目光都投向了余春。她的哭声混着委屈,冲出门窗,消散在空旷的校园里。听起来就像三伏天光脚踩石板,又滚又烫,我羞愧地低下了头,余光里满是秀香射过来的利箭,避之不及。

高三下学期,我终于在某知名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可是大家都在奋力备战高考,这篇文章,如同沙子掉进湖泊,一点波澜都没有。我把样刊翻到我文章的那一页,塞进秀香的抽屉里,下午就被传回来。秀香平静如水,连个纸片都没有留。

高考完,我意识到该摊牌了,万一考到不同的地方,在一起的可能性就更小了。秀香仍然不置可否,只说自己只对作家感兴趣。

高考志愿尘埃落定。秀香留在了省城,念师范。我去了北方一所城市学医。开学了才发现余春居然考到了我所在城市的美术学院,学习服装设计。

想当然的准异地恋,让我苦不堪言。再厉害的拳击手,也害怕打棉花。大学期间,我的第一目标是成为作家,无论如何,得出版一本书,这是硬指标。我基本没有加入任何社团,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奋笔疾书,终于在大学毕业那年,敲定了一家大型出版社,出版一本青年励志作品——《我是如何通过写作逆袭人生的》。

图书正式上市之后,已经快毕业了,我以最快的速度给秀香寄了一本。没有多久,秀香给我发了一封邮件。大意是,很钦佩我的才华,书写得很好,有正能量,能激励人。她工作很稳定,且已经和省城一位男士订婚了,那位男生各方面都很普通,但是有房子,能带给她宝贵的踏实感。

出版社举办的几场签售会,我情绪都不高亢。心里想的都是工作的事,无论如何,我得赶紧找一家医院,好好干活儿,给自己买套房子是正道。

一天下午,余春来校园找我,那个曾经被我填词奚落的姑娘,如今只剩下名字没变。我怯生生地叫了声“余春”,生怕认错人了。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位仙子。

盛夏的北方校园,知了躁鸣,阳光晃得让人不由自主地眯起眼来。我一股脑儿倒出了自己的所有郁闷,余春一言不发,安安静静地听着。末了,她仰起头,盯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段鹂,你就是我的房子,你是高楼大厦,你的内部早已被你的才华装饰得金碧辉煌!”我拥着余春喷发着体香的身子,握着她纤细的胳臂,仿佛握住了遥不可及的未来。

那一夜,我做了新郎。

成悦阁竹桃苑联合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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