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低”用户养活的互联网

“三低”用户养活的互联网

在上述因中国网民结构而创造的用户娱乐天堂里,发生着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偏“娱乐”、偏“低龄”的中国互联网,区别于美国等其他国家的最大特点就是,看似没有支付能力的底层“三低”(指年龄低、收入低、文化水平低)用户,反而成为了支撑中国互联网企业盈利(典型例子就是短信和网游)的最大群体。

笔者在DoNews(中国最大的IT写作社区)5G上所结识的一位朋友——麦田(原SNS社区蚂蚁网创始人、现任百度社会化网络事业部总监)曾在2005年写过一篇标题为“‘三七’的中文互联网”的博客,当时引发了很多互联网行业人士的思考。在CNNIC于2006年发布的第十七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调查统计报告中,有3个“70%”:70%的用户在30岁以下;70%的用户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70%的用户在大学文化程度以下(包括在校大学生)。这3个“70%”勾勒出了中国互联网的用户框架。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几乎所有互联网企业的从业人员中,70%都是大学文化程度以上,有些还是“海龟”;70%月收入都在2000元以上,上不封顶;具有决策权的管理层也多为30岁以上。这样就又产生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中国互联网是三高的“精英”人群正在赚着和试图赚着“三低”人群的钱。

那怎么赚钱呢?这个问题看起来复杂,其实很简单。从1995年到2005年的这10年来,在中国互联网上真正赚到大钱的企业有3类:广告、短信和网游。前面已经谈到过,短信和网游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娱乐”互联网服务,它们都是消费类产品,更准确地说,是一个“快速消费品”;而广告,其实是企业广告主在为众多的中国互联网娱乐用户群体买单。

回到本节所谈到的第一个有意思的现象,看似没有支付能力的“三低”用户,为什么能够成为支撑中国互联网企业盈利(典型例子就是短信和网游)的最大群体?

在互联网的长尾效应(Long Tail Effect,可理解为少量的需求会在需求曲线上面形成一条长长的“尾巴”,而所谓长尾效应就在于它的数量上,将所有非主流的市场累加起来就会形成一个比主流市场还大的市场)下,其实用户群体的“支付能力”并不一定等同于其“收入水平”。单个的“三低”用户确实没有很高的“收入水平”,但是当“三低”群体的比率和数量足够大时,这个群体在互联网上同样可以表现出很强的“支付能力”。事实上,低年龄、低收入的人群对于购买快速消费品的小额消费的购买力是强大的,甚至远远强于高收入水平人群。关于这点,我们举一个现实生活的例子:20岁的女孩们喜欢逛商场,然后买一些仿冒LV包;而30岁的女人逛商场,估计买的就是真的LV包了。如果你是生产假冒LV包的厂商,对于你来说,20岁的低收入人群就是高购买力人群,也就是你的目标客户群。当这个目标客户群体数量足够大并且产生反复的“快速消费”时,其带给你的总体收入规模一定非常可观;反之,30多岁的女人再怎么有钱,但是数量有限、购买频率有限。

太多做互联网的业内人士穿着西服,打着领带,出入5A的写字楼,有着白领的风范,但其实从现实层面讲,不可否认的是,互联网在中国发展的第一个10年中,就是一个“假冒LV”大量生存的地摊,一个小额消费群体反复购买“快速消费品”的市场。

本文节选自《互联网之达芬奇密码:浪潮揭秘:与中国五亿网民互为影响的互联网》一书。

图书详细信息:http://blog.csdn.net/broadview2006/article/details/663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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