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的JavaScript——JavaScript的发明人--布兰登·艾奇(Brendan Eich)

布兰登·艾奇(Brendan Eich),JavaScript的发明人,在Mozilla公司担任首席技术长。出任Mozilla的CEO十天就被迫辞职。

布兰登·艾奇毕业于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1995年任职于网景期间,为网景浏览器开发出JavaScript,之后成为浏览器上应用最广泛的脚本语言之一。

但是,他对JavaScript没有丝毫的兴趣可言。但是为了应付公司安排的任务,他只用10天时间就把JavaScript给搞出来了。

由于时间太短了,语言的一些细节存在很多不严谨的地方,导致后来很长一段时间,JavaScript写出来的程序简直无法入眼。

总的来说,他的设计思路是这样的:

(1)借鉴C语言的基本语法;

(2)借鉴Java语言的数据类型和内存管理;

(3)借鉴Scheme语言,将函数提升到"第一等公民"(first class)的地位;

(4)借鉴Self语言,使用基于原型(prototype)的继承机制。

所以,JavaScript语言实际上是一种混合语言,好听点是集两者大成之物,难听点,就是临时拼凑的语言。 各种奇葩的语法,和结构,着实让人抓狂。

如果不是公司的决策,Brendan Eich绝不可能把Java作为JavaScript设计的原型。

尴尬的是:作为JavaScript的开发者,他一点也不喜欢自己的这个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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