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Kill a Mockingbird

———“知更鸟只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巨里做窝,它们只是衷心地为我们歌唱。这就是为什么说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今日美好

看完之后就能理解它为什么是塑造美国的书籍之一,它把地点设定在美国南部亚拉巴马州的一个小镇,故事发生时间是1935年,故事正是讲述了小镇全体居民如何杀死无辜黑人的故事。

除了睿智的父亲阿蒂克斯,哥哥杰姆以及九岁的“我”,其实我偏爱怪人哈德利,孩子们眼中的怪人哈德利因为精神失常,在发病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在一次严重的失手伤害了家人之后,被关了起来,不许踏出房门。就是因为这样的深居简出,引起了小孩们的好奇心,斯库特、小伙伴迪儿、哥哥杰姆,许多次尝试吸引怪人出门,潜伏到窗前打探怪人的生活起居,编造了各种角色扮演的小段子,嘲弄可怜的哈德利。

善良的哈德利不仅没有厌恶来自孩子们的骚扰,还友好地在树下放置小礼物,叠好杰姆落下的裤子,悄悄为站在雪地中衣衫单薄的兄妹俩披上毯子,在兄妹俩遇袭的时候勇敢地挺身而出,痛击坏人。

怪人哈德利精神是失常的,但他又是简单纯真的。他象征着人们生活的独立意愿和隐私保护,每个人身上可能都活着一个哈德利,希望获得尊重,拥有独立空间,与世界和睦相处。而社会的拥挤,人们对于他人隐私的窥探癖好,令善良的人无处可逃。

无论哪个时代,小镇之所以为小镇,一大部分是在于人们处在彼此认识,邻里和善亲切,而又同时不得不将私生活曝光在众目睽睽之下的一个封闭空间。孩子们行为上的窥探,反衬这成年人在内心中的好奇。

而看似无害的好奇,却可以随时令伤口无法愈合反复淌血。理智和教育就是要来克服人性中的劣根性,打破自私的藩篱,理解他人的处境。

“除非你穿上一个人的鞋,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一个人。”

怪人哈德利其实可以被称呼为“亚瑟先生”


To Kill a Mockingbird_第1张图片
好的电影:偷心

你可能感兴趣的:(To Kill a Mockingbi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