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你不知道的租界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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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学中国近代史的时候,课堂上经常会提到“租界”这个词,所以我们一直认为租界就是帝国主义列强通过不平等条约,强行在中国获取的租借地,并且对它嗤之以鼻。而历史作家冯学荣前不久发表文章说,其实我们对租界存在很多的误解,我挑几个来给大家说说。

第一个,许多租界并不是对方抢的,而是我们自愿划割的,而且对方是给钱的。比如第一个租界,上海租界就是清政府自愿划割的。当时上海道台,一个叫“宫慕久”的人,害怕中国人和英国人混住在一起会惹事,影响自己的乌纱帽,于是他自愿把上海县黄浦江河滩上的一块不毛之地,划给英国人当了租界。再有,洋人用我们的地盘也不是白吃白住,而是花钱租用的。《上海租地章程》的第六条就明确写了:英国人租用上海滩,不但要付租金,而且费用不能英国单方面决定,要两方共同商议才行。再比如,1843年中英《虎门条约》里也写得很明白:英国人在中国租地,租金“以当地市价为准”。比如,当年11月25日,英国人在广州租了一块地,租期25年,每年就要交租金六千元洋银。

第二,租界并不是中国人的人间地狱,相反,中国人对租界趋之若鹜。因为租界里法治清明,老百姓能得到好处。比如:天津英租界,这个地块在没开辟之前,只住了十几个中国人;而租界建立以后,由于司法清明、治安良好、远离内战等原因,大量的中国人开始涌入。到1938年,天津英租界的人口已经达到了七万多人,其中,中国人就占了94%。再比如 1928年,厦门鼓浪屿遍地都是小贩,不但堵塞道路,而且影响市容。但是鼓浪屿租界的工部局不但没有虐待、取缔小贩,还和华侨王其华合作,建了一个“鼓浪屿市场”,把路边小贩安置到市场内统一管理,给了小贩一条活路。

第三,不只是咱们境内有外国的租界,大清国在外也有自己的租界。近代史说:只有帝国主义在大清国有租界和治外法权,而大清国是不会这样欺负别人的。但是,这也不符合事实。比如:早在1871年,大清国和日本就签署了《中日修好条规》,里面规定:大清国在日本享有治外法权。再比如:1882年,大清国又在朝鲜取得了治外法权。1884年,大清国更是在朝鲜取得了“仁川清租界”,甚至还在朝鲜驻军过。

最后,冯学荣说,租界的本质其实并不是抢占地盘,而是保护经商的安全。外资如果对投放地的司法状况不信任,想要做生意的话,就会设立租界来保证自己的利益。当然了,租界的性质也是不断变化的,实际上确实有些国家想以租界的名义侵略中国,所以说,所有的租界也不能一概而论。

本文源自:微信公众号“冯学荣读史”(冯学荣:租界真相)音频稿:安迪讲述:杰克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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