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瞬息万变,却也一定存在着一些东西始终不变,深深地,深深地爱着这个有你的世界。
这是一部小说最后结尾的一句话,我很喜欢,所以记下来了。
今天要讲的感情,关于闺蜜,关于友谊。
之前微博上有一句致闺蜜的话,让我印象深刻,如果你折断她的翅膀,那么我会毁了你整个天堂。
我想,这么霸道总裁范儿的宣誓,也是适合我和旋子的。
真正认识旋子,是距今遥远的初三那年,她是朋友的表妹,也是高烧文艺小青年。所以和我,算是一拍即合。
大概从幼儿园到初二,我都是中规中矩的好孩子,也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而旋子个性张扬外向,她是我从未接触过的一类女孩子,活得开朗明亮。
所以好孩子,自然被这个异类的,算是不恰当地定义为“坏孩子”的女孩子深深吸引了。我的好多好多“第一次”都给了这个漂亮的女孩子。
第一次看言情小说,第一次逃课,第一次八卦各种青春荷尔蒙激增的蠢蠢欲动,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之下失声痛哭,第一次觉得原来人可以活得离经叛道一点,因为除却生死,世间哪一件事不是闲事?那又何必斤斤计较那么多?第一次……
可能因为腻歪在一起的时间多了,感情自然就好了。毕竟小时候的感情,总是要用无数互相陪伴的时间堆积起来才作数。
所以,整个初三,我们是腻在一起的。所谓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高中三年,虽然发生了很多事情,闹过各种脾气和矛盾,吵过架,冷战过,但是庆幸最后都没有分手。想来闺蜜的感情,最好大概也就如此了。
上了大学,以前廉价得不被珍惜的相聚时光,开始变得物以稀为贵。我们总是这样,不知不觉之间,就到了聚少离多的年纪。以前听老爷爷老奶奶讲故事,听到各种像十几年前,二十几年前的时间状语时,基本无动于衷。而当自己也来到了可以提提十年前,十几年前的事情的年纪时,才知道,这是一种充满感慨的无力感。
可是同时又会觉得很幸福,因为自己成长的这十几年,并不孤单,始终有人陪伴。旋子是陪伴我的人,我总觉得,她爱我的程度,要多于我爱她。也许这个世界上,会有好些人能够明白你的言外之意,但是我想,能够读懂你的欲言又止的人,数量肯定寥寥。这是我喜欢旋子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她能够懂我的欲言又止。而且,更加难得的是,她给的温暖,总能恰到好处,既不会暖得太过,又能熨帖生命。
所以我一直很感激,何其有幸,才能遇到这样的人!
我和她都不用拼命在对方面前,表现出自己很厉害的样子,因为实在熟知彼此到底有几斤几两重。可能也从来都不会刻意想起对方,但却笃定永远不会忘记彼此,平时想起来或者突然有事了,才会联系,如果没事,就尽情地各忙各的。也许久不联系,但偶尔一条微信,就已经很暖心,足以承载阔别的温情。
即便很久很久才能见一次面,但是每次见面都不会有那种找不到话聊的尴尬,反而觉得,时间从没有夺走我们之间的共同语言,然后也不用费尽心力去解释彼此缺席的时光里,自己身上发生过的故事及其前因后果。就好像昨天刚刚见过面,喝过下午茶一样,而彼此之间不在场的时光也似乎从不存在。
因为知道对方的心里在想什么,所以从不介意那人的各种毒舌。毕竟我知道,她是那种在我病了之后会为我买药,但一定要加上一句“你怎么还不死”以表达自己关心的人。
嗯,从2008年认识,到现在2016年,快要8年的时间了,却没有各种所谓的“痒”,想来我们确实是真爱。人生中,能有多少个8年呢?想来也不多吧,所以,可能我们一不小心,就已经一辈子了!
最后,就用白乐天写给好基友刘梦得的诗结束吧:
前日君家饮,昨日王家宴。今日过我庐,三日三会面。
当歌聊自放,对酒交相劝。为我尽一杯,与君发三愿。
一愿世清平,二愿身强健。三愿临老头,数与君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