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气之守丨《达生》章二

《庄子》解,每章一读。

文:

子列子问关尹曰:“至人潜行不窒,蹈火不热,行乎万物之上而不慄。请问何以至于此?”

关尹曰:“是纯气之守也,非知巧果敢之列。居,予语女。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物与物何以相远?夫奚足以至乎先?是形色而已。则物之造乎不形而止乎无所化,夫得是而穷之者,物焉得而止焉!彼将处乎不淫之度,而藏乎无端之纪,游乎万物之所终始,一其性,养其气,合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夫若是者,其天守全,其神无郤,物奚自入焉!”

“夫醉者之坠车,虽疾不死。骨节与人同而犯害与人异,其神全也,乘亦不知也,坠亦不知也,死生惊惧不入乎其胸中,是故迕物而不慴。彼得全于酒而犹若是,而况得全于天乎?圣人藏于天,故莫之能伤也。”

复仇者不折镆干,虽有忮心者不怨飘瓦,是以天下平均。故无攻战之乱,无杀戮之刑者,由此道也。不开人之天,而开天之天,开天者德生,开人者贼生。不厌其天,不忽于人,民几乎以其真!

解:

本章讲至人神全。

“至人潜行不窒,蹈火不热,行乎万物之上而不慄。”《庄子》文本中类似的描述还有几处,相差无几。例如,《大宗师》章一描述真人“登高不慄,入水不濡,人火不热。”常人来看,至人、神人水火不侵,不可理喻。关尹回答列子疑问时,首先摆明界限:“是纯气之守也,非知巧果敢之列。”世俗不乏奇能异士,“知巧果敢”,同样可以涉水、蹈火、登高而不受伤害。但“知巧果敢”与“纯气之守”不可同日而语。前者制于物,后者制物。

“物”是《庄子》文本中出现频率较高的一个词。现代人受科学思维影响,习惯将“物”理解为物体,可供研究的对象。宋明儒家还将“物”理解为事。《庄子》的“物”也有很多含义,不过根据大体思想,“物”几乎可理解为人外的一切。本文将“有貌象声色”“形色”作为“物”的基本辨识特征。不仅如此,物与物之间的比较也产生于“形色”。(“夫奚足以至乎先?是形色而已。”)“形色”不能单纯看作形体、颜色,它泛指一切可辨识、差异化的存在。

文本没有再深究“形色”产生的缘由,而是直接将人带入“物之造乎不形而止乎无所化”的原始境域。“形色”是后起之物。天地浑沌之时,“物”不为物,既没有所谓形体,也没有所谓化成某物;“物”冥然居于天地之间。下文“一其性,养其气,合其德,以通乎物之所造。”将人带入浑沌境域(“藏乎无端之纪”)。浑沌时,人、物和天地之德,不分物我,无所谓“物奚自入”。

为了说明道理,文本还引用了“醉者坠车”的故事。酒醉的人迷迷瞪瞪,或者处于昏迷的状态,其时心虑尽失,无知无觉,不知乘坠。引申开来,“全于酒”尚且如此,“全于天”更是“莫之能伤”。不过,醉酒者终究会醒来,坠车的伤痛也会如期而至。退一步,这是一个理想的永久的醉酒者,永远不会醒来,但外在伤害即便感觉不到,但不代表不存在;伤害到一定程度,生命也会丧失。至人蹈火不热,不代表不会被火灼烧,只是生不出“热”的感觉。“热”是世俗的词汇。难道至人没有语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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