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是协助医院与下级社区卫生服务单位进行信息交换的计算机应用程序。其主要任务是跟踪病人,提高出院后服务质量,为社区病人转上级医院提供快速、方便的服务,以及为各种医疗统计分析提供基础数据。
第二条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必须符合卫生部下发的与社区医疗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
第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基本功能:
1.接收社区中病人基本情况、健康档案、病案、疾病情况、家庭遗传病史,过敏药物等信息。
2.接收社区中病人就诊时的门诊登记,住院病历和治疗记录等信息。
3.接收社区中各种疾病的分布情况、流行周期、人口结构和死亡情况等与流行病学等有关的信息。
4.提供病人在医院中完成诊疗后回到社区继续就诊、康复、用药等基本信息。
第四条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运行要求:
1.要求提供的各种信息及时、准确无误。
2.要求通讯线路畅通,支持多种通讯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