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纵火案说明了人性本恶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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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2日,杭州蓝色钱江小区一场大火震惊了大家。随即纵火案涉案保姆莫某晶现在也已被缉拿归案。人们在惋惜一家四口惨死的同时,也对保姆如此丧心病狂的行为感到愤怒。

据说莫某此人,不仅在当前雇主家中有多次行窃的经历,而且在以前雇主的家中也曾经因为偷盗被辞退过。这么多年过去了,她也从小额的财物盗窃,逐步走到了纵火杀人这一步。

当这件事情被披露的时候,很多人在网上谴责保姆的所作所为。但有一些网友为保姆行业鸣不平,认为不是所有的保姆都是坏人。

但其实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好人与坏人的问题,而是一个你明知道有些人是坏人,但却没法区分的问题。

例如莫某,她偷东西并不是一次两次,完全不真心尊重自己的职业,但这种对职业操守的践踏,似乎也并没有对她以后的职业生涯,带来任何不利的影响。那么这个问题其实就有些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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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长期以来的行业规范来看,保姆行业确实是一个规范欠佳的行业。

这个行业长期以来,因为大量的市场需求,入行门槛很低。很多保姆中介公司,只需要提供一张身份证,就可以从业上岗,开始给用户推介了。所谓过往经历和不良记录都已经被简化到可有可无了。

据保姆中介从业人员介绍,在以前的管理中,也曾经对于这种服务行业的人员要求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作为其品行的保证。

但一方面这种证明只能证实其未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并不能证明其财产情况以及品行情况;另一方面公安部门为了杜绝“奇葩证明”,已经明确不再对个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结果造成那些没有经验的家政公司,索性连这样的证明也开不出来了。

这对雇用方的业主显然增加了很多的隐患,她们无从参考,所以只能通过别人介绍熟人或者自己碰运气了。

很多人安慰自己的想法可能也只是:大家出门在外,工作不易。应该将心比心,对人家好一点,换来更加和睦的关系和更加尽心尽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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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纵火案这件事可以反映出一个现象:仅仅依靠善意,是不可靠,也不可控的。

据说蓝色钱江小区的雇主对莫某一向十分照顾,当她如亲人对待。甚至在明知她有偷窃行为的时候,也并不是很计较金钱,反而还时常拿钱资助保姆。可能女主人在火苗燃起的前一刻,都绝难相信保姆会如此冷酷的想要置她们于死地。

在这件事情中,雇主对保姆再好也并无用处。并不是所有的善意的付出都得到了善意的回报。

与人为善,本来是一种很好的行为,我们在鼓励和赞美发送善心这种行为的时候,却也不能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善良照不到的地方,不是所有人都会感激善良。

因为善意没有强制性,也并非所有人的行事准则。

个人觉得,保姆和雇主之间可能很难达到一种平等关系。毕竟雇主是雇用一方,拥有更多的资源和主动权。是否雇用或者解雇取决于她们自己的意志。

如果作为保姆一方,拥有平和的人格和明晰的边界,那么还不是很在意雇主种天生具备的主动权,毕竟市场对于好保姆的需求是极大的,去哪里也不愁找到工作。

但是对于那些具有人格缺陷的人,有可能在心里把雇主的这种优势极端化,想象成悬在自己头上的利剑,进而有可能演变成仇恨。

所以直接把一个陌生人拉入亲密关系,太过考验人性。在很多界限意识不清的人那里,这种没有防范意识的善良,对人性既是考验也是诱惑。

我们祈求保姆都是好人,并不现实。一味地善心相对,也不一定就有好报。

当一些人只是把保姆职业当做谋生的手段的时候,她可能也并不愿意真心融入这种和睦的场景。

即便好人虽不少,但如果遇到坏人几率过大,这肯定是需要一些措施来防范的。在当前没有真正有效的市场监督和必要的纠错规范时候,建立稳固的个人征信体系会有极高的价值。

只有从一个人的过往经历出发,无论她选择做好人还是选择做坏事,才能做到真正的有迹可循。

这时候网友们再辩解:保姆也有好人啊----就没有必要了。因为这时的我们,已经有能力轻松认出哪些是真正的好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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