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桥网两方面回应互联网消费金融监管风险问题

        当前,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主要有电商系互联网消费金融、P2P网贷、专业型消费金融公司和商业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这四个运营模式,共同服务于居民信贷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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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桥网两方面回应互联网消费金融监管风险问题

        电商系互联网消费金融包括蚂蚁金服旗下的蚂蚁花叹、京东金融旗下的京东白条等;P2P网贷包括拍拍贷、点融网等;专业型消费金融公司包括北银消费金融公司、马上消费金融公司等;商业银行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包括中国银行的中银E贷和建设银行快e贷等,各种模式中以P2P网贷形式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应用较为广泛。2013年,我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发展规模仅为60亿元,截至2017年11月,规模发展为5000亿,年均增长率高达200%。

        虽然近年来互联网消费金融在中国发展迅速,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互联网消费金融还处于起步和发展阶段,相应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是特别健全,但也在随着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发展而在不断的完善,与互联网消费金融相配套的监管条例的制定和颁布相对来说比较滞后。

        目前,只有2013年11月4日银监会推出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2015年6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2016年3月30日印发的《关于表达对消费金融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等与互联网消费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这些法律条款也都只是包含或与互联网消费金融只有某些关联,国内目前还没有为互联网消费金融“量身定制”的针对性法律法规。

        银桥网创始人冯先生站在理财投资者的角度,针对互联网消费金融监管风险的问题指出,目前我国的监管体系并不完善,虽然银监会作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管主体,但是到目前为止,银监会并未发布其监管细则。因此:

        1、需要加强监管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出台相应的监管细则不仅会使监管部门的监管有法可依,还能给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划定法律红线。

        2、要求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进行定期的财务信息披露。财务信息披露是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真实了解机构运营状况的有效途径之一。监管部门不仅要督促消费金融机构披露其组织形式、经营模式、资格条件、风险防范等基本内容,特别是披露消费贷款的坏账率,还要对财务信息披露的格式进行规范。同时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不符合规定的消费金融机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进行资格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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