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6年统计数据,天水市常住人口达到332.3万人,按照发展中国家人均年产垃圾0.3吨、污水60吨来计算,一年将产生100多万吨垃圾2亿吨污水,而且这个数字每年以4-7%的速度增长,如此大量的垃圾、污水严重地破坏着生态环境,急需新建大量的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来缓解环境压力。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群众环保意识的普遍增强、城镇化的快速推进,环保项目建设纠纷和环境矛盾冲突将会在我市逐步凸显,如何积极应对、有效解决重大涉环保项目建设“邻避问题”,将成为天水市面临的一项重大而艰巨任务。
一、天水市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化解工作情况
(一)重点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成效
一是工业企业污染扰民有效化解。(1)原省环保局竣工环保验收的西北永新天虹化工有限公司颜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群众环境投诉一直很多并造成集中上访、长期投诉。天水市在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向周边群众做好解释说明的同时,组织周边群众与企业开展座谈等形式化解矛盾,但群众投诉仍时断时续。经反复论证,关闭了颜料生产线,建设了PV管材生产线,并将该企业列入出城入园建设规划,在麦积区东柯河工业园建设新的PV管材生产区,从根本上解决了多年来的环保“邻避”问题。(2)国家环保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大唐甘谷发电厂以大代小2×30兆瓦技改工程,因贮煤场扬尘等污染引起群众投诉较多,天水市要求电厂在确保洒水、除尘、脱硫等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建设了防尘网,安装了脱硝设施和污染物在线监管设施,强化了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群众环境诉求基本得到解决。(3)省环保局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天水中材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配套工程被秦州区关子镇七十里铺村民投诉,经我市环保部门现场开展环境监察、监测,查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数据,该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粉尘等均达标排放。为此,对投诉群众进行了详细的解释说明,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化解了引发的“邻避”问题。
二是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扰民得到控制。(1)中国联通天水分公司南溪苑通信基站建设引起投诉,经市环保局现场查处,该基站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也未履行相关环保手续,在我市环保部门的多次检查和协调下,联通天水分公司停止了该基站的建设,拆除了相应设备。(2)中国移动天水分公司南溪苑通信基站引发投诉,经查:该基站由甘肃电力科学研究院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由省核与辐射安全局对该信号塔的电磁辐射剂量进行现场监测和验收,电磁辐射剂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相关部门耐心解释后得到南溪苑居民认可,信访居民表示通过其他渠道要求拆除该信号塔。
三是餐饮业油烟污染扰民投诉及时解决。天水市旧城改造中临街建设的下店上宅建筑,部分建设前期环评承诺底商部分不做为餐饮娱乐用途使用,审批也提出设置专用烟道、排气道、下水道要求,但许多建设项目未落实相关要求,未经环保部门审查经营餐饮娱乐项目,导致油烟、噪声扰民,投诉不断,“邻避”问题突出,天水市环保部门一直高度重视,坚持第一时间协调解决。
(二)目前建成在建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正常可控
一是谋划、审批项目严格限定。天水市严格落实项目审批环评能评制度,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严防财政性资金流向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市政府先后下发了《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办理要求和程序》等文件,有效杜绝了“未批先建”和违规、越权审批的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贯彻《环评法》,所有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未通过环评项目,发改部门一律不予审批、核准。同时,全市23个“十三五”专项规划均编制了规划环评或环评专篇。
二是规划审定项目依法管控。凡涉环保项目严格按照《甘肃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和《天水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进行审批。对建设项目的建设位置、使用类型、建筑高度、建筑退线以及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经济技术指标,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程进行控制。凡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内以及可能扰民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严格实行工程规划许可公示制度和在建项目巡查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环保问题、扰民问题,第一时间查处,责令限期整改。
三是建成在建项目正常可控。目前,天水市建成的重大涉环保项目有市区两座城区污水处理厂、供热企业。在建重大涉环保项目有秦州热源厂和亚行贷款城区供热管网建设工程。两座污水处理厂2016年共处理污水2348.04万吨,主要污染物消减量各项指标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I级B标准。集中供热企业有市供热公司、华瑞、典盛等供热公司7家,该市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总投资1.04亿元,采用安装燃气热水锅炉和布袋除尘脱硫脱硝设备设施等方式,完成了5座集中供热站燃煤锅炉的提标改造。提标改造后,5座集中供热站的污染物排放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建重大涉环保供热项目有秦州热源厂和亚行贷款城区供热管网建设工程,两个项目建成后,将取缔分散在主城区的燃煤小锅炉194台,减少排放烟尘4025.15吨/日、SO22694.91吨/日、NOX5241.48吨/日。同时,在建重大涉环保项目还有即将建成运行的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的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和日处理生活污水8万吨的成纪新城地下净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目前全市已建、在建涉环保建设项目中不稳定隐患级别较低,存在不稳定冲突问题可能性较小,全市已建成或正建的涉环保建设项目均不存在上访、群访问题,有偶尔发生的个别群众反映的投诉问题,也是属正常范围内的可控性的一般投诉问题,都得到了及时妥善处置。
(三)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未发现“邻避”问题。天水市矿产资源种类丰富,已发现储量的矿种有铁、铜、锰、铅、锌、金、银、钼、铷、钨及透辉石、白云岩、石灰岩、钾长石、萤石、蛇纹岩、饰面石材花岗岩、辉绿岩、砖瓦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硅质原料、建筑用砂、地热等40多种。截至目前,设置在该市的探矿权共132个,勘查矿种10种,探矿权人68个,探明的资源储量大概占预测的10%-25%。全市共设置采矿权260个,涉及矿种24种。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矿区地质环境负面影响突出。例如:对建筑用石料的开采利用,会造成山体植被的破坏、扬尘污染空气、山体滑坡突发地质灾害;对金属矿藏的开采利用,会造成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破坏和污染,特别是在对地下矿产资源挖掘时,很容易造成滑坡与塌陷;矿山开采排放的酸性废水、选矿厂尾矿废水等,严重污染矿区及周围农田。截至目前,全市地质勘查项目整体工作程度低,勘查深度浅,绝大部分仍然停留在地表或者几十米深度范围,勘查区块大多停留在普查阶段;94%的矿山属于县区级发证的砖瓦粘土和建筑用石料矿,整体矿山规模小,开发利用程度低;非金属矿山剥离出来的废渣用于垫路、平整场地等一般没有大量堆积;一些金属矿山如李子金矿在矿区已建成利用矿渣生产建筑用加气块生产线,减轻了对地质环境的破坏。因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还未发现“邻避”问题。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主要是市、县(区)财力有限,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工程争取国家资金投入不足,致使集中供热、污水管网、雨污分流管网工程推进缓慢,清洁能源中燃气普及率低,一些县城垃圾填埋场不能达到无害化评定等级二级以上。
2、城镇规划布局不合理。“居民包围工厂”现象日渐突出,居民区中混杂着商业、餐饮、文化娱乐、加工生产、通信塔站等多种行业,这些行业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油烟、噪声、烟尘、污水、电磁辐射带来了诸多的环境问题,引发各类“邻避”问题。
3、项目建设安全防护距离不足。许多项目周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相对较多,且距离项目建设厂址较近,安全防护距离先天达不到要求,而安全防护距离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仅给出建议控制范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则一般不涉及,导致项目建设对周边防护要求不明确,从而引发“邻避”问题。如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基础开挖经常与项目周边居民产生矛盾纠纷。
4、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一方面有些项目未经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是未经验收就已经开工生产,导致应该公开的项目建设环境保护信息没有及时全面公开,引发“邻避”现象。另一方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对开展公众参与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而有些项目建设前期并未征求项目所在地居民的意见,为发生环境“邻避”埋下隐患。
5、建筑施工类扬尘噪声扰民投诉案件逐年增加。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水平有限,土方开挖没有及时覆盖、渣土运输遗洒造成扬尘污染环境,赶工期或连续施工灌注水泥造成噪声扰民,容易引起矛盾纠纷。
6、违法违规建设、利益补偿不到位、部分企业违法排污且超标排放。未经规划审批和相关技术论证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极易造成对周边住户日照采光权、通风权的侵害,形成“邻避”问题隐患。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采光、通风等权益问题和经济补偿不到位问题。有些企业治污设施缺乏维护导致污染物超标排放,部分医源性污水和工业污水、采沙场超标排放问题严重,偷排现象屡禁不止。
7、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未能及时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矿产资源规划操作性不强,许多矿山企业对地质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本高,使得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治理。
三、加强环保项目“邻避”问题防范化解工作对策建议
(一)坚持科学编制规划。要从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综合考虑市域气候、水文、地质、环境、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自然增长率等因素,按照工业园区化、产业集群化、居住城镇化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尽量避免居住、工业、产业混搭型规划建设。要按照集群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原则科学编制产业规划,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投入、保证安全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新建、搬迁重化工业要严格限定在合规工业园区。支持垃圾资源化处理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鼓励存在“邻避”风险的老旧企业采取相应的退出措施。要切实维护城镇和产业布局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和连续性,不得擅自违背、随意变更规划。
(二)严格项目审批流程。要切实落实有“邻避”风险项目的申报流程,依法审查可能产生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音(低频)污染、震动、地面下沉、恶臭等有“邻避”风险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完成信息公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公众参与环节,从源头化解风险,做好应急预案。从严开展项目建设可行性专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依法经审批部门审查或审查后未予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要将重大涉环保项目环评作为一项前置审批手续,邀请专家进行项目建设可行性论证后方可立项建设。
(三)坚持环境信息公开。要在项目规划选址、审批核准、征地拆迁、建设和运行的每个阶段,对项目进行长期而广泛的信息公开,特别要将建设内容、工艺技术、环保标准、排放数据、业主诚信等重要信息向可能受影响的周边公众公开。国控重点污染源要及时公布污染物排放信息,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非国控重点源要完善污染物监测体系建设,制定、公开风险减轻与控制方案,确保受影响区拥有知情权、表达权。
(四)强化公众参与互动。要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充分保障周边居民的知情权,尊重周边绝大多数居民在邻避设施的设置决策中享有平等的参与权和决策权。要在规划选址、审批核准、征地拆迁、建设和运行的各环节,采取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听取相关人群意见,注重对不予采纳的公众意见予以说明和及时反馈。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项目要提请地方人大专门审议。要注重社区共建、利益共享,组织项目业主与社区代表就互惠互利的事项,互动共商达成一致。
(五)加强环境保护宣传。要结合天水市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针对水泥、火电、机械加工等行业,开展污染物产生来源、防治措施、排放标准等环境保护宣传,最大限度地化解负面认识。要有针对性的开展系统性公共宣传,把二恶英、渗滤液、恶臭、飞灰的处置效果及对健康的影响讲清楚。要注重运用好新媒体对蛊惑人心的谎言和谣言进行批驳和反击。要监控和研判舆情,并将信息适时与住建、环保等部门共享,形成舆情共享、共同应对的协调机制。
(六)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要尽快组织县区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积极争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要高度重视和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后的土地复垦工作,比如建造一些矿山公园、开展矿山复绿项目。要严格执行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制度,尽可能较少地占用和不占用已有的耕地、农田、植被等,对开发中产生的废弃物要遵照排污标准进行处理。
(七)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积极开展环境执法检查,尤其加大对环境敏感区域的监管力度,对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构成环境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加大环境信访投诉处理力度,对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化解社会矛盾,将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作者系天水市委政研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