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颠覆创新者:好好过日子,别总憋大招

颠覆性创新原本就是媒体人为了传播做出来的概念。

·诺基亚当年在手机领域异军突起,难道不是颠覆了其他手机企业吗?但没有人称之为颠覆性创新,因为它好像没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也就是说,如果你的改变看不见,那么就不是颠覆。

·我们的办公越来越移动化,办公量级越来越轻,但没有人称之为颠覆性创新,因为这一趋势没有拉枯摧朽。也就是说,润物细无声,那么就不是颠覆。

·最近看iF设计奖的评选,主办方说,iPhone 6要是其他公司设计的,就可以评上奖,但是我们对苹果要求高,所以就没评上。也就是说,再好的产品,如果没能取得巨大的跃进,那么就不是颠覆。

在我看来,这些颠覆性创新的概念,都是错误,甚至可笑的。

从来不存在可预见的颠覆性创新。既然创新结果都不可预见,那么也就不存在颠覆性创新这一物种。

在我看来,颠覆性创新最大的特点是:当它发生时人们以为是个笑话。事后才看到是颠覆性的。

想事前就颠覆别家的,都是笑料。在趋势确立前,谁都没有这个自信。乔布斯当时也只是说:也许能获得1%的市场份额。

苹果从来没有想过要颠覆性创新。只是持续不断的创新,这一创新不断持续的结果,就是在某一天逆转了形势。在某一天被观察者视为颠覆。

苹果并不总是赢。Mac系列电脑,在各个领域都领先Windows很多。但由于早期对于生态系统没能掌控好,20年都没能翻盘。

在皮克斯成名以后,乔布斯说,人们都把皮克斯看做是一夜成名的公司,没有人注意到皮克斯之前的十多年的打磨过程。

“颠覆”只是一种观察上的结果。这就好比1914年,当普林西波在萨拉热窝事件中刺杀了奥皇储夫妇时,根本不会想到,这会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导火索。

苹果不是为了憋大招而去创新,更不是为了颠覆。此外就更加没听过谁喊着颠覆去颠覆,就颠覆了的。

创新这件事,起因只因为有一个痛点,而结果就是你把产品做得更好。拿出更好的产品,比什么都强。正如乔纳森·艾弗所说:想与众不同很容易,想要做到更好却很难。

如果忽略了“让产品变得更好”这个前提,创新就很容易变得华而不实乃至哗众取宠。你们见过某公司的多边形手机么?三星已经让屏幕延展到手机两侧了。现在动辄嚷着颠覆性创新的,可能根本没想过,颠覆了移动互联网的苹果,它的市场份额并不是最高的——它不是凭一己之力就颠覆了整个行业的,它是带动一众兄弟一起颠覆了微软和英特尔的统治。苹果尚且如此,你又凭什么能够颠覆一个行业?你又凭什么能够动员更多的兄弟和你一起,去颠覆某个领域?

好的创新,自然会逐渐赢得市场。爱迪生颠覆了煤油灯,福特颠覆了马车,依靠的并不是“颠覆”一切的野心,依靠的是不断努力做到更好的产品。

如果你偏离了做“更好的产品”这样一个主线,无论你憋了怎样的大招,又怎样惊艳了世人,最后都不过是昙花一现。Google Glass够不够颠覆?如我在当时说的一样,偃旗息鼓了。你的颠覆性创新又值几何呢?

以后,建议大家,听到谁事前说颠覆的,就可以直接洗洗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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