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电池电机等主要零件将纳入汽车三包政策!

3月 14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拟对家用电动汽车主要零件的三包责任作出规定;进一步加大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调整规章监督管理主体并明确各层级监管职权。

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完善了电动汽车主要零部件的三包政策。一是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作为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系统,纳入免费更换总成的规定范围;二是将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与其主要零件反复发生的质量问题纳入退换车条款;三是要求生产者将动力蓄电池放电容量衰减限值和对应的测试方法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四是在退换车条款中补充了家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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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征求意见稿也将给予更大力度的保护。一是针对当前消费者退换车支付补偿费用偏高的问题,通过对比研究国外类似法规和测算,将使用补偿系数n从现行《汽车三包规定》中的 0.5% 至 0.8% 调整到不超过 0.7% ;二是增加了推动建立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第三方处理机制的规定,以构建多元的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体系;三是考虑到三包起算日期目前按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算,而实际销售活动中大量存在向消费者交付产品晚于开具发票的情况,增加向消费者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晚于购车发票开具日期的,按照实际交付日期起算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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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将《汽车三包规定》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此外,还将进一步明确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权,规定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章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监督管理,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受理消费者投诉,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将处罚结果记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值得关注的是,低速电动车目前还没有正式的国标出台,从生产到销售再到售后服务都是厂商自己的制定游戏规则。未来,国标正式出台后,消费者也会享受到高速新能源车同等的服务和权利。

目前低速电动车的驱动电池仍然以铅酸电池为主,电池使用寿命大多数在2到3年,电池更换费用也是最大的用车开销,一旦电池、电机、控制器等主要零部件享受三包政策,那么消费者将省去很大一部分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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