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淡淡的同性之爱啊

爱情!现实中爱情到底是什么呢?柴静曾在《看见》中说“爱情,应是一个灵魂对另一个灵魂的态度,而不是一个器官对另一个器官的反应 。”可见爱情应该是精神的。可是世人却总是喜欢用一个所谓的“标准”去先衡量,再评价,似乎万事万物都有了“好坏”。就像一棵吸收阳光,长出绿叶,按自身生长规律四时更替的大树也有了所谓“好”,所谓“坏”。

司空见惯的就是好的,鲜为人知的就是坏的,比如异性恋和同性恋。有人说每个人脑子里都有两个按钮,一个是同性恋,一个是异性恋,上帝之手按了哪个键就决定了一个人的性取向。这样的二元划分虽然简单粗暴(因为性取向不止这两种),但这句话里透着难得的平等性,把同性恋和异性恋放在了同样的高度上。仔细想想,异性恋群体歧视同性恋群体着实没有道理。为啥?因为如果歧视是源于差异,那同性恋者中为什么极少有人歧视异性恋?难道同性恋者觉悟更高?当然不是。是因为同性恋者从小就生活在异性恋环境里,亲耳听过,亲眼见过,了解了自然抱有一颗平常心。而异性恋者小时并没有被社会环境以一种极平常的状态告知同性恋的存在。以至于长大后突然知道了,却因为未知而充满了排斥。

同性之爱古来有之,但从来没有成为过社会主流,当然了,将来也不会成为主流。至于为什么?原因如下:

一.人类社会有文化,有感情,有画意诗情这些软件;但是更要有生殖繁衍,五谷杂粮这些种族生存延续必须的硬件。而同性之爱无法承担种族延续的担子。

二.同性之恋虽然是在各个物种中都存在的普遍现象,但是所占的比例很小,大概只有8%左右。人单势薄,弱势者的话语权通常由“主流者”代劳或者直接忽略不计。这应该很好理解吧,就跟生活中任何一种形式的弱者的状态一样。

但是,少数群体的感情,利益,尊严等所有作为人该享有的自由是不是就不重要了呢?我们国家是以家庭为社会单位,强调群体的利益面前要牺牲个人的利益。这种价值观的长期灌输,让人不敢成为自己,怕落单,因为落单了就可能成为“怪胎”,被排挤,被左右,被毁灭。当在一个环境下,所有人都有勇气做自己,甚至以做自己为终身的骄傲。这肯定是一个极度宽容的大环境!

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爱情只是灵魂间的相惜,无论包装它的外壳如何它都是完整的。当我们作为外人的时候,不要因为自己的价值观强行干涉别人的爱情。当然了,也不要怠慢了自己的爱情。毕竟,越高尚独立的人格才越能体验更高尚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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