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乐鑫科技CEO的信:仿生与最大效率原则

昨晚我们讨论一些问题之后,潜意识中的酝酿,在睡觉前使一个词突然进入我脑子里:仿生。引起了我一些思考:

很多重大科学的突破都是“仿生”的结果,比如,从飞鸟到飞机,从向日葵到太阳能电池板的排列方法,还有遗传算法,模拟退火算法,神经网络等。某种意义上讲,数学也是一种高度抽象的“仿生”,伽利略说“数学是上帝的语言”,而基督徒则认为上帝用语言创造世界。解决我们遇到难题的最基本思路,除了直觉、逻辑推理以及前辈们的经验知识之外,最重要的就是观察地球上的生物怎么做,自然界的基本规律是什么?万物互联也是本人深信不疑的信念。

我们的问题是:多个人同时讲话,怎么用MIC阵列区分?从上面所提到的"仿生"的角度来思考,就是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多个人同时讲话,人是怎么来区分的?通过直觉很容易想到,MIC相当于人的耳朵,人能够灵敏的区分多个人同时讲话,灵敏的耳朵都是不够的,而是需要耳朵和大脑同时工作才能精确的做到。人为什么有两个耳朵,而不是一个,或者三个,四个?人有两个耳朵而不是一个,其实就是波束成型/阵列天线的基本原理,两个耳朵能够判断波达方向,进而获得声音源的方位,而一个耳朵不行。我甚至怀疑第一个发现阵列天线原理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仿生"人有两个耳朵,从人的耳朵想到的。人有两个耳朵,而不是三个,四个,原因可能是:第一,自然界倾向于对称;第二,两个耳朵足够用,自然界遵循"最大效率原则"。

语音/语意识别领域经历的几十年的黑暗时期,没有像样的成果,就是因为从一个错误的角度看待问题,在一个错误的方向上使力。但自从语音识别从语义分析的角度切换到统计分析的角度,一下子就解决问题了。我觉得之所以语音/语意识别在很长时间里陷入泥沼,就是因为之前的科学家并没有"仿生”,也就是他们没有认真思考这样的问题:人是如何识别语音/语意的?常识告诉我们,人是通过幼儿期听父母的说话学习语音识别,在学校通过教科书训练理解能力,最终人的语言理解力越来越好,训练的越充分的人,语音/语意识别能力越强。而统计模型解决语音/语意识别问题就是模仿人,通过大量的样本训练机器。之前的语意/语法分析,耗费大量的人力,绞尽脑汁使用各种排列组合的知识,但在违背自然原则的错误方向上,越努力越悲剧。

回到我们最初的问题:多个人同时讲话,怎么用MIC阵列区分?从"仿生"和常识的角度,MIC是无法区分的,即使能区分也只能在MIC能做到的范围内,比如简单的定位区分。如上所述,真正的语意区分则是需要"仿生",需要MIC和大脑同时工作,各司其职。MIC能做的可能只是提高信噪比这个层面。人之所以能区分多个人同时讲话,经过训练的大脑是关键因素。但是如果在一个错误的不符合常识的角度,去绞尽脑汁的思考如何用MIC阵列无限度的区分多个人讲话,很可能会像早期语音/语意识别的的科学家那样无功而返,事倍功半。进一步展开讲,人除了经验和耳朵,还有眼睛,这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因此将摄像头加入MIC阵列中是个必然趋势,因为第一,这符合上面所提的"仿生"的思想以及人们的常识,第二,摄像头的价格必然会越来越便宜。

我还想谈另外的一些想法和疑问。其实也是我在面试的最后想跟您聊的,由于您的时间另有安排因此那个话题并没有展开。这个问题就是物联网会给社会带来哪些变化?会以怎样具体的方式给人们省钱,省时间,解决问题或者提高效率?这样的方式符不符合人的直觉和常识以及事物的本质?

我们可以回顾一下IT界的创业前辈,谈谈我所理解的乔布斯和马斯克。

乔布斯能够在1970s想到人人都该有一台计算机,因为计算机能够极大提高普通人的生活效率,丰富人们的生活,包括他当时竟然提到的网上购物将成为流行。这些想法在当时是极具思维穿透力的,当然在现在是理所当然的常识。乔布斯的想法也符合上面所提的自然界的“最大效率原则”。他的这些极具创新的想法和他不屈不挠的执行力,最终带来巨大的商业成功。2007年的iphone,其实也是乔布斯在1970s想到的人人都该有一台计算机的延伸:人人都该有一台“移动”的计算机。iphone最终获得了比Mac大的多的成功,由于乔布斯吸取了Mac失败的经验,也由于人使用手机的频率比电脑大的多。Mac开创性的将“所见即所得”的视窗操作系统商业化,以及后来iphone所用的iOS系统所采用的“触控”和“拟物”,也是一种我上面所提的“仿生”思想的具体应用:人有天然理解能力和做事方式,人天然使用手指来做事情。没有这样的“仿生”思想,苹果是不可能获得群众基础的,也不可能成功。当然不得不提一句,后来乔纳森将iOS改成“扁平”设计是违背乔布斯的初衷的。最后也要回答,iphone之前的掌上电脑和层出不穷的PDA,为什么不能成功?我想是也是因为它们都不符合“仿生”的思想,没有抓住人天然的本性,没有群众基础,它们的操作系统都违反人性。

马斯克能够借着1990s互联网的东风获得成功,是因为他看准网上支付以及将报纸的信息搬上互联网。这在当时来看是不可思议的,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以及在报纸上刊登信息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当然了,对现在的人来讲完全反过来了,不这样做才不可思议。因为很显然,网上支付以及将报纸上的信息搬上互联网是符合“最大效率原则”的,这样做是能提高人们的生活效率的,给人们省钱,省时间。马斯克能第一个这样做,在他之前没有人敢这样做,是因为马斯克能拆掉思维的墙,看到事物的本质,敢于创新,不从众。

回到问题,我想请教您:您如何看待物联网的本质?物联网会给社会带来哪些变化?会以怎样具体的方式给人们省钱,省时间,解决问题或者提高效率?这样的方式符不符合人的直觉和常识以及事物的本质?贵公司在物联网这个趋势中充当什么样的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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