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诗札记1-《我所理解的诗的概念》

学诗札记1-《我所理解的诗的概念》_第1张图片
侯明明水粉画《暖风》


学诗札记1-《我所理解的诗的概念》

            文/廖又蓉

      什么是诗?这是一个至今甚至永远无法说清的问题。中外历代的著名诗论作者及诗人都有丰富多彩的定义。

      我理解的诗,从广义上来说是一种诗意地栖居的生活状态。从狭义来说,就是一种语言文本。

      以下,是我对狭义的诗的定义:

    诗是一种语言的创造;是一种精炼、浓缩的语言艺术;是语言的高级表现形式;是由一些令人惊愕的、意味深长的话语构成的对人们不易感觉的、不可言说的真实存在的虚构。是诗人用一些可以体现自己思想感情的浑然一体的意象和情绪创造出来的一些分行排列的文字,是一种最高级别的文学样式。

        再精炼点说:诗歌就是用最艺术最审美最精准又最模糊且最有想象力的语言来表现人类“思想和情感”(感受)的一种意味深长的最注重音韵节奏的文学体裁。


诗的特点:

1. 诗是一种既言说又沉默的语言,诗的目的不是要把大家都能感觉到的东西表达出来,把显而易见的东西叙述出来。而是把不存在的、抽象的、似乎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用形象勾勒出来。诗意,其实不在字面上,而在无语里,在词语与语句的缝隙里,在“言”外,在意象之外。

2. 诗不是单纯的叫喊和感概(感情发泄),也不是直白的说理和描述,而是一种表现,一种生活体验的特写式片段。它的主要特征是含蓄、暗示、凝练。它源于丰富的生活内涵,是生活之艺术真实的再现。

3.诗依赖想象和直觉,借助各种修辞手段增强感染力和艺术效果。它的包容力巨大,具有多义性、暗示性,可以多元解读。

4. 在诗中找到了自己的人就是诗人。直觉是一个诗人的基本素质,但想象力才是其特殊才华的标志。

        2008.8.2

你可能感兴趣的:(学诗札记1-《我所理解的诗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