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台湾的一部偶像剧里有这样的一句词:“我对于不美的事物不会留下任何的印象。”其意说的是一个丑女,见过之后毫无印象。这毕竟是电视剧里演的,现实则不太可能。一般,人最能记住的不外乎两种人,要么太美,要么太丑。前者美得动人,根本不想忘;后者丑得深刻,想忘都忘不了。
事亦如此。
人最记得的事不是很高兴,就是很倒霉;譬如第一次表白成功或第一次被甩都足以让人印象深刻。由此可想,往事虽不堪回首,但纵再不堪回首,人的潜意识还是会一次又一次的回首不堪回首的事,就像李煜回首故国一样,而我亦是泛泛之辈,哪能抵抗得住不回首不堪回首的事。
时间回到我读小学六年级的一个五一节。
那天我和我堂兄起个大早,出发去浦北玩。不知是我们去的太早,还是那里的人起的太迟,整个城市仍在酣睡中,只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酒店和网吧才开着门。若不是如此,我真怀疑做梦梦到了俄罗斯那座因核泄漏而废弃的空城。
街上渐渐有了人影,稀稀拉拉的,仿佛从武侠小说里出来的独行侠,独来独往。大概是上班族。我和我堂兄便成了街上最大的观光旅游团。可能去得太早,没吃早饭,我的肚子大摆空城计,只剩胃酸在肚子里叫嚣,宣泄着对主人的不满。于是我和堂兄在街上游走,终于发现一家早起的店。这家店使我们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一样,兴奋不已,总算对肚子有个交代了。
我们买了些零食,一前一后,在街上吃着。未曾想零食吃尽之时,便是我们倒霉之刻。当我消灭最后一个面包,忽地有人按住我的肩膀,跟我说:“小兄弟,借点钱花花。”
那人穿着红色的衣服,高中生模样,一看便知并非善类。可能受了香港电影的影响,我竟鬼使神差的说道:“哥们,我不认识你啊,干吗要借你钱。”
红衣男生估计在以前的抢劫生涯中,没碰到过我这种劫到临头仍搞不清状况的,于是挑明说:“我抢劫,快把钱交出来!”生怕我不明白,用右手指指我的背后。我这才发现他的左手用刀顶着我的后背,而我的堂兄亦不能幸免,与我面临一样的处境,正被另一个穿黄色衣服的男生抢劫。
当时我对抢劫这个概念还很模糊,因为这种事只有在电视上见过,未曾亲身经历,所以不感到害怕,也不想交钱。我想光天化日的(虽然天不怎么亮,街上没几人),但谋财总不至于害命吧——不过话说回来,谋不到财的都有可能害命。
我胡扯道:“哥们,你混哪的?”
红衣听我这话一惊,以为我是哪帮派罩的,道:“怎么,你一个小屁孩也是在道上混的?”
我一不小心,说了实话:“不,我在小学混的,混得不好,老被人揍。”
红衣一听这话,松了口气,随即转怒道:“他妈的,没人罩,你他妈废什么话,痛痛快快把钱交出来,省得老子亲自动手。”
我说:“哥们,说话文明点,别说人家妈。”
红衣说:“文明个屁,文明老子就他妈不抢劫了,你丫的少废话,再不给钱,我的左手指不定就不受控制了 。”
我看这小子嘴性难移,不说“他妈”心里就不舒服。
我说:“别动,千万别动,心可以随便动,刀可不能随便动,刀随便动会出人命的,再说你万一不小心把自己弄伤了也不好。”
红衣说:“你是在挑战我的忍耐力,是吗?”说着用力捏我肩膀,疼得我差点叫出来。
我说:“哥们,人家死也要求个明白,你抢我,好歹也让我被抢得明白。”
红衣一脸不耐烦:“你要明白什么?”
我说:“哥们,你住哪,叫什么名字?”
红衣道:“我这是抢劫,你他妈审犯人啊---每回那些混蛋警察也是来这一套。”
我心想,原来这小子是警察局的常客啊,那怎么这么快就给放出来了,那帮警察真TMD不负责。
我问:“那你每回都怎么进去的?”
红衣说:“废话,当然是走着进去的。”
我说:“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犯啥事进去的?”
红衣说:“不就闯个红灯,打个群架,要不就是车没交养路费,那些警察真他妈多事。”
我心里一阵失望,原来不是抢劫捉进去的。
我继续扯谈,以求有机会逃脱,说:“哥们,你看啊,芸芸众生间,茫茫人海中,你谁都不抢,单抢我,那证明咱俩还算有缘,俗话说‘不抢不相识’,说的就是这道理,我觉得吧,人家武松杀人都留个名,哥们你也不该输给他,好歹说个姓名,我好帮你宣传宣传。”
红衣说:“你丫的神经病,有什么缘,什么留名,都知道我是抢劫的 ,我抢谁去,指不定被人抢呢。”
这小子竟破天荒的没有说“他妈的”。
我说:“话不能这样说,你看罗贯中《水浒传》的鬼上身时迁就是个小偷,你是个抢劫的,比他高一级,更应该扬名。”
红衣按我肩膀的手松了许多,我顿感逃跑有戏。谁知他只是按累了,休息片刻又按紧了。与这些动作同行的是他的话:“胡说,我堂堂高中生,别以为我没文化,《水浒传》明明是吴承恩写的,里面有十二个妞,叫什么金陵十二叉来着。”
我这才意识到说错了,《水浒传》是施耐庵写的。
我说:“先别管谁写的,你说我说的对吧!”
红衣说:“是有点歪理,你不当官可惜了。不过我这人向来低调,早就淡泊了名,只要利。”
我说:“看来哥们不看重虚名,佩服,那么说个地址,改天我好去拜访。”
红衣一副看疯子的眼神看我,说:“怎么,我抢你,感情你还要感谢我?”
我恨不能说真话:“我是想让警察去找你啊。”嘴上说:“没有,只是觉得咱俩特有缘,应该相互结交,说不定我可以加入到你们的行列中去---”我又扯一边去---“哥们,你有女朋友没?”
红衣说:“有,她平日花钱太多---你不说差点忘了,小子,别磨蹭了,拿钱来吧,反正迟早得给。”
我暗自叫苦,红颜祸钱啊,好不容易扯了半天,又回到了正题---钱题上。
我说:“哥们,如果不忙,咱们再聊聊,先别谈钱,谈钱多伤感情啊!”
红衣说:“少来,我跟你没情可谈,再说了要谈情也是跟女人谈,两个男人一起,只能谈女人,哦,我忘了,你还不是男人,小屁孩一个。”
我将话就话:“对啊,我就是小屁孩。你看我那么弱小,干吗非得抢我,传出去对你多不好,改抢别人吧---”正巧旁边那街道有一个清洁工,我指着那方向——“你看,那个是个很适合抢的对象。”
红衣看了看,说:“没办法,那个太大,大的不好欺负,就欺负你,谁让你弱小了。”
我苦道:“我这不是还来不及长大么,你就来抢了。”同时想这个地方的清洁工怎么是男的。
红衣说:“这是命中注定,你都说咱俩有缘了。”
我暗骂:“真他妈太有缘了。”实说:“你女朋友一定很漂亮吧!”
红衣说:“当然,要不我也不为她来抢啊!”
自古红颜多祸水,此话果然。我说:“那你一定很爱她。”
红衣说:“这倒没有,只是难找到比她漂亮的了。”
我问:“难道你们学校没有比她漂亮的?”
红衣说:“有是有,问题是人家看不上我。”
我想也是,这人脸上没有一块整齐的地方。
我又问:“那目前那个怎么又看上你?”
红衣说:“因为我有钱,她说和我在一起有安全感。”
我说:“那你有钱,干吗还抢劫。”
红衣说:“就是因为抢劫才有钱。”
此时,抢劫我堂兄的那个黄衣已经完工多时,他已等得不耐烦,压着我堂兄过来问:“怎么那么久?”
红衣猛然想起正事,对黄衣说:“快了---”转对我---“你小子还是实相点,爽快的交出来吧!”
我看了看黄衣的脸,长得比红衣惊人,青春痘密集的分布在脸上,与我国人口密度有得一拼,仿佛那张脸专为长痘痘而生。我断定此人不好对付。
果然,黄衣见我仍没掏钱的意思,火了,对红衣说:“妈的,你看着他(我堂兄),我来抢,这小子真他妈的欠揍。”在听到这久违的“他妈的”后,黄衣把我往街上的一个角落里推,我一个踉跄,险些摔倒,同时大脑开始高度运转,我想钱乃身外之物,可没了也是心痛之物。怎么说要有骨气,于是我决定抵抗到底。
在我下决心时,黄衣已把我推进角落,正准备进行下一步程序---揍我。我早料到有此情况,于是说出几秒前准备好的台词:“别动手,我给,我给---”说话间已把钱掏出。
此时,红衣压着我堂兄进来。
黄衣从我手里抢过钱,道:“他妈的。早拿出来不就完了,非得老子费力推你进来。”
我不知死活道:“留十块给我们吧,我们还没吃饭呢。”
黄衣说:“你他妈饿死也不关我的事。”
红衣良心未泯,说:“就留十块给他们吧,我们别做太绝。”
黄衣极其不情愿的扔给我十块钱,对红衣说:“就你他妈的善良。”
红衣说:“抢完了,走吧。”
黄衣率先往外走,红衣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 :“你是我抢劫耗时最久的,以往别的小屁孩一看到我的刀,就掏钱,你破记录了---再见!”
我哭笑不得,道:“别,还余情未了了,我可不想再被抢一次。”
红衣边往外走边说:“那永别。”
我怎么觉得这话听着就不爽,忍不住对他的背影说:“哥们,《水浒传》是施耐庵写的。”
他没听到。
我和堂兄回到街上,沉默着不说话。街上一个卖早点的大妈走过来对我们说:“孩子,你们是不是被抢了?”
我说是。
大妈说:“那你们怎么不喊,街上那么多人?”
我一看,街上除了她,我和堂兄,没什么人。
我说:“算了,都已经被抢了,现在说也没有用。”
大妈说:“我已经见他们抢过好多次了,太可恶了。”
我恨不能说:“那你干吗不帮我们喊人?”但实在没那个心情,我说:“我买四个包子。”
大妈十分诧异,说:“你还有钱?”
我说藏的。
大妈递给我四个包子,说:“幸好你机灵---看你们这么可怜,这包子就送给你们了。”
我推辞:“您这是小本生意,我们怎么好意思收。”
堂兄开了金口:“别不好意思,这是大妈的一点意思,我们不收不好意思。”
这是我认识他以来,他说的最有水平的话。后来知道是从电视上学来的。
吃完包子,我静下心来想,就这样给人家给抢了,太窝囊了。我对堂兄说:“不行,咱俩去找他们算帐,不能就这么算了。”
我们找了两根粗粗的棍子,满街找他们,未果。
回家前,我跟堂兄说:“这事不能告诉别人,太窝囊了。”
后记:这是一件我至今仍不愿回首的事,太不堪了。本不想把这件事公诸于众,直到死后带进棺材,但心里有话憋着就像知道了别人一个秘密,非要一吐方休,于是写下这事提醒自己:以后别再窝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