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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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必须具备以下特点:

1、要字数相等,断句一致。除有意空出某字的位置以达到某种效果外,上下联字数必须相同,不多不少。

2、要平仄相合,音调和谐。传统习惯是“仄起平落”,即上联末句尾字用仄声,下联末句尾字用平声。

3、要词性相对,位置相同。一般称为“虚对虚,实对实”,就是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数量词对数量词,副词对副词,而且相对的词必须在相同的位置上。

4、要内容相关,上下衔接。上下联的含义必须相互衔接,但又不能重覆。

此外,张挂的对联,传统作法还必须直写竖贴,自右而左,由上而下,不能颠倒。

对联,又称楹联或对子,是写在纸、布上或刻在竹子、木头、柱子上的对偶语句言简意深,对仗工整,平仄协调,是一字一音的中文语言独特的艺术形式。对联相传起于五代后蜀主孟昶。它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 创作的基本要求是:平仄合律,对仗工整,文意切题。三者相互依存,不可偏废。平仄合律是基础,不合律的对联就是不合格的对联。对仗工整是关键,对仗不工整,即使平仄合律,也只能滥竽充数。文意切题是目的,平仄合律、对仗工整而文意不切题,就是无的放矢,甚至会产生相反的效果。平仄运用复杂

八禁忌

1.忌同声落脚

这是就上联或下联各分句句脚之间的关系而言。由多个分句组成的对联,各分句句脚的平仄安排,严格说,可以马蹄韵为规则。所谓马蹄韵,指的是句脚平仄安排如马之走步,后脚踏着前脚印走。其平仄格式为:平仄仄平平仄(仄平......),或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但是,作者认为,从对联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出发,考虑到对联"联无定句,句无定字"的特点,以及对联句式的复杂性等因素,其句脚平仄安排的格律要求亦可以"忌同声落脚"为规则。准确一点说,此规则有两点要求:(1)、每边二至三个分句者,要求各分句不能全是同声落脚。(2)、每边四个以上分句者,要求各分句不能连续三句(上下联起句及中间分语段时可以例外)或三句以上同声落脚。这种规则理论上简洁明了,运用上灵活多变,既体现了原则性和理论性相结合,又能包容在句脚平仄问题上的几种主要不同意见。以每边五分句长联之上联为例,按"马蹄韵"的规则,只有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中间分语段时)两种正格,另有仄平平仄仄一种变格,共三种格式。按"忌同声落脚"的规则,那么,仄仄平平仄、仄平平平仄(中间分语段时)、仄平平仄仄、仄仄平仄仄、仄平仄平仄、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平仄仄平仄、平仄平平仄、平仄平仄仄等十一种格式皆为合格,且无须分正格与变格。

2.忌同声收尾

这是就上联联脚与下联联脚之间的关系而言。准确一点说,此规则也有两点要求:(1)一副对联不管长短如何、分句多少,都要求上联仄声收尾,即上联最后一字应是仄声;下联则要求平声收尾。一般不能上联平声收尾,下联仄声收尾。(2)上下联不能同声收尾,即上下联最后一字不能同是仄声或同是平声。

3.忌三平尾或三仄尾

指的是在一个句子的最末三个字,应尽可能避免都是平声或都是仄声。如"缘深因厚坐莲台",若将"坐"改为"登",就成了三平尾。又如"依法修行能入道",若将"能"改为"可"就成了三仄尾。三平尾或三仄尾,在平仄单调上并无二致,为体现理论上的一致性,应将二者都作为禁忌,不能只忌三平尾而不忌三仄尾。

4.忌孤平或孤仄

指的是在五言或六言的句子中,应尽可能避免全句只有一个平声字,或只有一个仄声字。如:"万事皆如意",若改为"万事俱如意",即是孤平;又如:"菩提当下现成",若改为"菩提当下圆成",即是孤仄。在此,作者对孤平问题拟略加论述。作者认为,联律不必完全依从传统诗律,从联律来说,"在五言或六言的句子中,若只有一个平声,就犯孤平",此定义更加简洁合理。因为:其一,此定义对平仄的要求,总的看是宽松了一些,符合对联格律的发展趋势。其二,依传统诗律,所谓孤平,还要除句脚外,但对联与近体诗有一个较大的不同,就是尾字(句脚)的平仄要求有所不同,且不要求押韵,所以在联中,尾字(句脚)不一定要单独划出。其三,以字面看,孤,就是一个,孤平的字面含义和实际含义若完全一致,有利于理解和操作。传统诗律的孤平是:在五言平起、七言仄起的句式中,除韵脚的平声字外,如果句中只有一个字是平声字,就犯"孤平"。这种定义,实际上,已经把孤平定死在一两个句式上了(具体说,五言"平平仄仄平"变为"仄平仄仄平",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变为"仄仄仄平仄仄平",就是孤平)。因此,对孤平二字,必须加以附带补充说明,人们才能实际理解和操作。其四,以五言联而言,若只有"仄平仄仄平"是孤平的话,那么,再来看看"仄仄仄平仄",比较这两种格式,从平仄的死板、单调来看,究竟哪一种更死板、更单调?其五,近体诗,主要是五、七言,因此,在六言联中,传统诗律的孤平概念就不能加以解释,而六言联中,同样可能存在孤平现象。 另外,孤平或孤仄,在平仄单调上,也没有什么不同。古今诗联作者,不管对于孤平,还是对于孤仄,实际上,都是能避免就避免。因此,将二者同时作为禁忌,不仅体现理论上的一致性,也是源于现实情况的。附带指出,依作者上述定义,孤平或孤仄的现象,实际上只存在于五言和六言句中,因为在七言以上的句子中,如果遵守了平仄交替的基本要求,是不会出现孤平或孤仄的。

5.忌同位重字和异位重字

对联中允许出现叠字或重字,这是对联中常用的修辞手法,只是在重叠时要注意上下联保持一致。如"世事纷纷"对"红尘滚滚",其中,"纷纷"对"滚滚",就是叠字相对;又如: 修道是修心,心空即是涅盘岸;

见因如见果,果苦莫如地狱人。

其中,"修"对"见"、"是"对"如"、"心"对"果",就是重字相对。但是,对联中应尽量避免同位重字和异位重字。同位重字,就是同一字出现在上下联同一位置,如"法界"对"世界"、"成道"对"成魔"。但有些虚词(之乎也者而矣哉,等等)的同位重字是允许的,如:

漏网之鱼,世间时有;

脱天之鸟,宇内尚无。

异位重字,就是同一字出现在上下联不同位置。如:

业流不住勿贪境;

命运相同莫恨人。

若将下联的"莫"改为"不",就与上联的"不"字异位重字。

同位重字和异位重字是对联之忌。不过,有一种特殊的异位互重格式是允许的,如: 本无月缺月圆,它随顺你;

虽有花开花落,你任由它。

联中的"它"对"你",就是异位互重。

6.忌同义相对

同义相对,又称为合掌。所谓忌同义相对,指上下联相对的语句,其意思应尽量避免雷同。如"旭日"对"朝阳"、"史册"对"汗青"、"神州千古秀"对"赤县万年春"等,就属合掌。当然,出现个别非中心词语(尤其是虚词)的合掌,或者合掌部分在联中比重很小,无伤大雅。一些含义相近的语句相对,也未尝不可。

7、忌上下联无关

指上下联意思不统一。即:格调不同,上下无关联。

例如:春风得意,

寒露浸心。

前言不搭后语,就象两个人在各自表达不同的心境或感受。

所谓对而不联:上下联或上下联各分句之间,所述事物互不相关,缺乏必然的联系,貌合而神离,各自孤立存在,或关联性不强,难以表达完整的主题,构不成一个统一的意境,造成联意脱节,也叫“隔”。比如:囊无半卷书,心中羞涩;军备几颗弹,国内安宁。这就犯了上下联意隔的大忌。

8、忌失替,失对

撰写对联时注意平仄相对,在同一句中,音步平仄必须交替使用,切忌失替。

例如:韬略终须建新国;

奋起还要读良书。

联中的“起”对“略”为仄对仄,失对(上下相同联位置)。起与要为二四位字同仄,失替(同一句中)了。

注意:1、一三五不论的原则,是要在回避上面的忌禁的基础上应用的。2、在参加比赛当中,最好是尽量做到全论,这对自己有好处.

对联很灵活,但也有规则可循,总的原则是:节奏相应,平仄相谐。

说几句,与朋友们共勉。

一、上下联节奏应保持一致。

二、平仄的应用遵循旧声(平水韵)、今声(中华新韵)"双轨制",但旧声、今声在同一联中不得混用。

三、联脚遵循"上仄下平"的原则。

四、节奏点平仄句内应交替(即"交替律"),非节奏点不拘平仄;律句按音节点交替平仄,非律句按意节点交替平仄。

五、节奏点平仄上下联应相反(即"相反律")。

六、复句联分句句脚声律要求:

1、上下联句脚遵循平仄相反律。

2、单联内句脚平仄遵循"三原则":

摒除单调:避免所有分句句脚同声;

疏散同声:句脚同声相连次数,应保持在三、四句以内为宜;

平衡平仄:平仄两种句脚数目,总体上不可相差悬殊。

七、律句声律。

1、律句的交替律和相反律统称为"135不论、246分明原则";五言、七言忌三平尾,不忌孤平;

2、三言句、三字词在对联中通常看作非律句;八言以上通常拆分为三至七言来分析声律;

3、五言、七言律句的"三字尾"有意节、音节一致和不一致两种情况,均按音节点交替平仄;

4、律诗拗句有满足和不满足"246分明原则"两种情况,不满足的情况作为特例;

5、复句联中的律句声律依上述规则;

6、符合律句格式的巧趣联声律可从宽。

八、非律句声律。

1、根据具体情况,意节可大可小;

2、领字、引字、衬字和句首的单字意节不拘平仄;

3、三字句和三字以上固定词组通常看作一个意节;全平的三字句(或三字词)不宜连用;

4、四至七言根据情况可以划分为各种字数的意节组合;

5、八言以上通常拆分为三至七言的组合,或者划分为各种字数意节组合;

6、自由体(散文格、戏文格、民歌格、口语格等)和巧趣联(复字格、回文格、音韵格等)尽量遵循交替律和相反律;

7、除固定词组和极其特殊的场合允许三平尾外,尽量避免三平尾。

凡事都有特例,对联也有,在特定的场合(特定的作者、读者、特定的需要),并不因为"出律"、"出格"而失去它存在的理由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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