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思想的7条原则

在使用面向对象的思想进行系统设计时,前人总结出了7条原则:

       1. 单一职责原则(SRP)

        单一职责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系统中的每一个对象都应该只有一个单独的职责,而所有对象关注的就是自身职责的完成。它的英文缩写是SRP,英文全称是 Simp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其实单一职责原则的意思就是:开发人员经常说的“高内聚,低耦合”。也就是说,每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对外只能提供一种功能,而引起类变化的原因应该只有一个。在设计模式中,所有的设计模式都遵循这一原则。

        2. 开闭原则(OCP)

        开闭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一个对象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他的英文缩写是OCP, 英文全称是 Open for Extension, Closed for Modification 。

        其实开闭原则的意思就是:  对类的改动是通过增加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改动现有的代码。也就是说,软件开发人员一旦写出了可以运行的代码,就不应该去改变它,而是要保证它能一直运行下去,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这就需要借助抽象和多态,即把可能变化的内容抽象出来,从而使抽象的部分是相对稳定的,而具体的实现层则是可以改变和扩展的。

       3. 里氏替换原则(LSP)

        里氏替换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在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它的子类来替代。它的英文缩写是LSP, 英文全称是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

        其实里氏替换原则的意思就是:同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对象应该有共同的行为特征。里氏替换原则关注的是怎样良好地使用继承,也就是说不要滥用继承,它是继承复用的基石。

        4. 依赖注入原则(DIP)

         依赖注入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的实现。它的英文缩写是DIP, 英文全称是 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

         其实依赖注入原则的意思就是:在应用程序中,所有的类如果使用或依赖于其他的类,则都应该依赖于这些其他类的抽象类,而不是这些其他类的具体实现类。抽象层次应该不依赖于具体的实现细节,这样才能保证系统的可复用性和可维护性。为了实现这一原则,就要求开发人员在编程时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针对实现编程。

        5. 接口分离原则(ISP)

        接口分离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需要使用的方法。它的英文缩写是ISP, 英文全称是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

        其实接口分离原则的意思就是:一个接口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行为,一个接口应该只提供一种对外的功能,不应该把所有的操作都封装到一个接口当中。

        6. 迪米特原则(LOD)

         迪米特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它的英文缩写是LOD,英文全称是 Law of Demeter 。

         其实迪米特原则的意思就是:降低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在模块之间应该只通过接口来通信,而不理会模块的内部工作原理,他可以使各个模块耦合程度降低到最低,促进软件的复用。

         7. 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原则(CARP)

         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它的英文缩写是CARP,英文全称是 Composite / 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 。

         其实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原则的意思就是:在复用对象的时候,要优先考虑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这是因为在使用继承时,父类的任何改变都可能影响子类的行为,而在使用组合时,是通过获得对其他对象的引用而在运行时刻动态定义的,有助于保持每个类的单一职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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