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非哲学,非宗教,佛教是释迦牟尼佛对九法界众生至善圆满的教育。
三世因果定律
“三世”即过去、现在、未来;“因果”即种因必结果。“因果”又称为“业因果报”,“业”即行为。
如果想揭示众生千差万别的生存境界,研究推动生命进程的直接动力,必须先了解众生的行为——业。业,有时候看起来很细微,但却是众生生存境界的决定因素。
我们此生的习惯和遭遇,皆是过去业因的果报显现。在承受果报的同时,又种下新的业。生命就是这种生灭流转、循环不息的业因与果报的相续。
业与业力
“业”的意思是“造作”,即我们的一切身心活动,包括每做一件事(身业),每说一句话(口业),每动一个念头(意业)。
就行为的主体而论,业可分为两种:
个业:个人的业。
共业:众生共同造作的业,如家庭的业、国家的业、人类的业等。
众生如果有类似的业,他们四周将会有一个共同的世界景象,我们可称之为“业的景象”。譬如,人类有基本的共业,所以都生而为人;而人们生活在同一个国家、同一座城市甚至同一个家庭,这说明他们有更为相近的共业。
不过,即使生长在同一个家庭,每个人也都有各自的习性、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因为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成长经历,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独特的个人世界里,这就是如上所说的个业。
众生所认知的,是自己的业的景象,我们只能觉察自己的宇宙,而一只昆虫也许会把一块石头看成一座高山。
就行为的性质而论,业可分为四种:
善业:利益自他,导致善果的行为。
恶业:为害自他,导致恶果的行为。
无记业:非善非恶的行为。
解脱业:超越善恶系缚,导致生死解脱的行为。
我们来此世间一遭,最终能带去的,并不是令我们亟亟奔走的身外之物,而是一张业的成绩单。所谓:
一旦无常到,方知梦里人。
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
任何业因都有牵引未来果报的力量。善业有生乐果的力量,恶业有生苦果的力量,这就是业力。
通常情况下,业的果报并不一定马上呈现。这使得人们觉察不到业力的存在,行善或致中悔,为恶无所顾忌。长期的熏习、强化,使得恶业越来越强大。经言:
业力甚大,能敌须弥,
能深巨海,能障圣道。
(须弥:须弥山,小世界中心的妙高山)
其实,即使再小的业力,都会对我们产生巨大影响,使我们沉沦生死。就像潜藏在地下小小的种子,可以长成参天大树。祖师偈(jì,颂,复述法义的韵文)言:
一念一时所造业,
足系六道滞三涂。
(六道:地狱、饿鬼、畜生、阿修罗、人、天)
意思是说,我们不经意间所造的业,它的力量足以牵引我们继续轮回,而且通常滞留在地狱、饿鬼、畜生这三种痛苦的境界——三途。
众生就这样受制于自己的业力而轮回不息,直到再没有任何业力种子为止。
一位大富长者娶了四位太太。大太太年老色衰,长者对她感情冷淡。最让长者欢心的是年轻娇美的四太太,长者对她体贴入微,两人总是形影不离。
无奈的是,巨大的财富并不能让长者逃脱死神和病魔的手掌,他终于一病不起。
临命终时,长者将四位太太叫到身边,问道:“我已经不行了,黄泉路上会很寂寞。你们谁愿与我结伴而行?”
四太太回答:“我还年轻,美好的人生正等着我去享受呢。”
三太太回答:“我也还年轻,我可以改嫁。”
二太太回答:“我只能略尽情谊,送你到坟地,因为家中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未成年的儿女还需要照顾。”
大太太回答:“虽然你平日薄情寡义,我仍愿与你携手同行。”遂与长者相拥而逝。
世尊用这个比喻告诉我们:每个人的一生都拥有四个“太太”:
四太太:青春。我们拼了命也要留住青春,可它却像小鸟一样溜掉,永不回头。
三太太:财物。身外的一切财物终会“改嫁”他人,若要紧抓不放,必定徒劳无功。
二太太:亲友。当有一天我们跟这个世界说再见时,亲友也只能送我们到墓地,掉几滴伤感的眼泪,然后又要投身社会,为生活而忙碌。
大太太:业力。“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一切的善恶种子将如实地投入来生。
业因果报
我们身、口、意的一切行为(因),在外部条件(缘)成熟的时候,都将产生相应的结果(果)。即使最细微的一个念头,都孕育着它的后果。随着业因的性质和分量,必定有恰如其分的结果在后面。概括地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果必有因,同类相应,绝不会有因无果、有果无因,也不会种善因得恶果、种恶因得善果。
经中说:
富贵者从布施中来。
贫穷者从悭贪中来。
长寿者从慈悲中来。
短命者从杀生中来。
……(悭qiān,吝啬)
业因果报的法则是不可避免、真实不虚的。我们只需回顾自己的生活,就能看清行为的后果:当我们恼怒或伤害别人时,就会留下痛苦的记忆和自我厌恶的阴影,这些记忆和阴影当下就成为业报的一部分;而且,将来某一天,我们必然会经验到自己的行为对别人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在别人心中所生起的感觉,一切都将反弹到自己身上。
如果能够反省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会发现,我们一直重复着同样的模式:
每当做错了事,就会导致痛苦;每当做对了事,就会产生快乐。
每当伤害别人时,其实是在伤害自己;每当带给别人快乐时,就是在培育自己的快乐。
因果规律还有另一个特性:我们所种植的业力种子,不会因时间久远而枯萎。在我们承受果报之前,它的力量是不会消失的。所谓:
一切众生所作业,
纵经百劫亦不亡。
因缘和合于一时,
果报随应自当受。
业因不一定马上呈现果报,但只要有适当的外部条件,它们终将成熟。
因果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并不是佛所规定或制造的,佛只不过把它揭示出来而已。
不管信与不信,我们都生活于因果规律之中。
从前,有五个人在离城不远的树林里修行,其中一位老师父能知前生后世,他的弟子是个七八岁的小沙弥。
那位老师父得知小沙弥的寿命只有七天了,就慈悲地对小沙弥说:“你的双亲很想念你,你可以回去探望他们,七天之后再回来。”小沙弥高兴地辞别了师父。
小沙弥走到半路,突然下起了大雨,看到雨水快要流进一个蚂蚁窝时,他急忙用土把水堵住,使蚂蚁幸免于难。
第八天清晨,小沙弥回到师父那里。老师父见小沙弥平安地回来了,非常惊奇,就入定观察,才知道小沙弥因为救了蚂蚁而延长了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