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以为毕业挣钱之后,就可以为喜欢你这件事买单,离别后发现,横亘在心间的距离,我永远无力买断。
当初最想去的城市,在终于等来的小长假,发现买不到车票。
当初最想看的演唱会,可以买的起票时,发现最想一起去看的人已经走丢。
当初最喜欢的人,在有能力送她喜欢的礼物时,发现她喜欢上了别人。
差一点,和如果当初为开头的故事,想起时最揪心,聊起来最遗憾。
那些差一点的时刻,可能距离成功就一小步,真的只是一小步。
那些当初没有做的小事,如果鼓起勇气做下去,事情会不会是另一个结果?
2
和同事吃饭,聊起他上高中时去看演唱会的事儿。
高中,应该是压力最大,但又最难忘的一段生活。
缺钱、缺觉、不缺作业,不缺压力。没时间玩,也没勇气放肆。而真的放肆过一次之后,就很难在忘掉。
同事喜欢周杰伦,从初中时第一次听,一直听到现在。
高三那年,周杰伦到洛阳开演唱会,在不远小城上学的他,就和几个同学商量着要去看演唱会。
有两个难题,一是当时的生活费,买不起演唱会最便宜的门票。二是看完周日的演唱会,赶不上周一的课,需要请假。
他就给他妈妈打电话,他妈妈给了他买门票的钱,又帮他给班主任请了周一的假。
他就用吃泡面省下的生活费当做路上来回的花销,又向身边的同学借了点钱,和同学一起去看了周杰伦的演唱会。
我问他还记得当时演唱会的情景吗?
他说,很多都忘了,拿着最便宜的门票,坐在体育馆最后排,看不到周杰伦本人,只能看到舞台上拳头一样大的身影。
后来,他就不在盯着舞台看,而是盯着场馆上方的LED显示屏,因为这样看的更清楚。
看现场粉丝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像是五彩汹涌的海洋。全场大合唱时,他们就跟着一起唱。
许多喜欢周杰伦的人,大部分也喜欢五月天,同事就是。毕业之后,开始挣钱,去看演唱会,买票不需要再向家里要钱。
五月天的演唱会,他去了两场,第一次是第二档的门票,第二次,是五月天在鸟巢开演唱会,他和女朋友买了最贵的票,更靠近舞台,也更靠近偶像。不再像中学时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那样,只能盯着LED显示屏,才能看到喜欢的idol。
但是他说,这几次演唱会,印象最深刻,感觉歌手唱的歌最好听的一次,还是中学时和同学一起逃课,去看的周杰伦的演唱会。他觉得当时周杰伦唱歌最用心,也最好听。
他说去看了两次五月天的演唱会,还没有小时候买的CD好看。他说的CD,是五月天当时因为有两个成员要去当兵,在乐队解散前的最后一次演唱会。
当阿信唱完最后一首歌时,现场粉丝没有一个人离场。阿信就劝大家,离开吧。粉丝哭着喊着,不要。
重复了好几遍,仍然没有人离场。
阿信就和乐队一起,把演唱会开场时的第一首歌,重新唱了一遍。
演唱会的第一首歌,变成了最后一首歌。
唱完之后,粉丝才不舍的离开。
他说,那时的五月天唱歌最好听。因为后来五月天知名度越来越高,开演唱会的次数越来越多,重复的唱同一首歌,难免会厌倦。演唱会是商业性的,已经提前导演好情节,哪一首歌和观众互动,哪一首歌唱完之后,停下来和现场粉丝聊天,可能已经成为习惯性动作。
他说,并不因此就开始讨厌五月天,他知道这是歌手和创作者相同的地方,没红的的时候,为生活所迫,红了之后被商业所迫。
只是,他失去了在演唱会现场,听最喜欢的歌手,唱自己最喜欢的歌,然后把他唱走心的机会。
不过,他是幸运的,在没钱的时候,想办法去做了自己特别想做,单纯靠自己却又做不了的事。
他的回忆里,起码有一次为青春疯狂的举动。
3
《北京女子图鉴》刚播出的时候,追过几集,后来因为拜金主义太明显,就弃剧了。但其中有一个情节,我一直记忆犹新。
戚薇饰演的女主角陈可到北京之后,交的第一个男朋友是刘畅。陈可想要一个LV的名牌包,他们一起逛LV商店的时候,陈可曾经暗示过刘畅,自己喜欢那个包,除此之外,陈可在其他场合也暗示过。
到了生日那天,陈可以为男朋友会给自己惊喜,把最喜欢的LV包,当做生日礼物送给她,最后却发现是一件睡衣。
这成为他们分手的导火索。
分手后,陈可用自己攒下的钱,去商店买下最喜欢的LV包,肩上挎着名牌包包,走出商店时,腰比平时挺的更直了,感觉气质也上一个台阶。陈可是开心的。
但自己花钱买喜欢的东西,和被喜欢的人送自己喜欢的东西,是两种感觉。
前者是我终于可以靠自己买到喜欢的东西,这是证明个人能力的时刻。
后者则是,喜欢的人送了自己喜欢的礼物,是一种被宠爱的感觉。
其实,陈可的男朋友刘畅,有想到在生日那天,送她一个LV包,只是为了省钱,托同事的亲戚代购,航班延误,没能在生日那天到达,刘畅才选择了睡衣作为替代礼物。只是他还没等到解释的机会,陈可就和他分手了。
这个情节,像现实生活中,那些没能和喜欢的人走到最后的男生,聊起初恋时的情景。
当初想送喜欢的人一件她最想要的东西当做礼物,就是没钱,可真的挣到钱了,发现她喜欢上了别人。
4
上中学时,我曾经和好朋友一起约定,等将来挣了钱,就去看Eason的演唱会。现在真的能买得起一张演唱会门票了,但一直没动力买票去演唱会现场,一直想不通,为什么当时特别想做但被金钱羁绊的事情,等真的能够挣到钱时,变成了可做可不做的事情。
也曾想过,如果当初能够狠下心,借点钱去看演唱会,也就不会有现在的遗憾。
但当初就是当初,永远回不去,就算有机会能够重新回到从前,我们应该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选择在挣钱之后去看喜欢歌手的演唱会,选择在挣钱之后,告诉喜欢的人,你喜欢她这件小事,选择那些自以为对的决定。
因为那些最揪心的遗憾,往往是当初做决定时,以为未来还有机会,不曾想过,一念之差衍生的距离,会慢慢拓宽到天南海北那么远。
也是因为这些遗憾,证明我们都曾是现在看起来不懂事,当时感觉特别骄傲的少年。
题外话:
明白了爱情是钱买不到的时候,发现也失去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