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的意思是事情的因果规律,狭义上来说指的是人的抽象思维的逻辑。在道德、思想、教育、自身经历等等综合因素影响下,每个人都会形成一套带有自身特色的、相对固定的逻辑。因此,每个人的思维方式都是包含一定程度的个人主观感情的因素在内的。这就容易形成很多非理性的逻辑,让我们在思考问题时有失偏颇,从而非理性的对待他人。逻辑错误有很多,简单的列举生活中较常见的几种:
一、对于某些事物,认为因为我们没有相关能力、经验或在某领域无专业能力则没有评价的资格。典型的如:
1,A:“这首歌我觉得不好听”
B:“这首歌是xxx花费了时间、经历作出来的,你凭什么说人家不好听,你会作吗?你懂音乐吗?懂不懂尊重别人的努力?
2、A:“这部电影我觉得不好看,某些部分有点xxx”
B: “呵呵,你懂电影吗,你知道电影怎么拍的吗,你一个外行还会比专业导演更懂,不懂就别指手画脚了,你行你去拍一部更好的啊,不行就尊重下人家好吗?”
3、A:“我觉得中午那家店不怎么好吃,味道有点重”
B:“那家店很知名的,生意那么好,别人都觉得好吃,就你觉得不好吃,真是挑,有本事你去做出更好吃的来”
诸如此类的还有很多,贴出这幅图并不是为了攻击什么,只是想让大家了解这类错误有多常见,此类逻辑的错误在于,对于一件面向大众的、本就需要互动、评价的事物,认为评论者不具有相关专业能力就不具备评价的资格。事实上,这类逻辑很好反驳
我觉得这书不好看,我就一定要是作者吗?不是就不能评价吗
我觉得这部电影不好看,我就只能是导演吗?我是个普通人我就只能和别人一样拍手叫好吗
我觉得这道菜不好吃,我就必须要能做出更好吃的才能评价吗?
我说这条路修的很烂,难道我还得非要会修路吗?
应该明白,每件作品、某些东西被制作出来,确实是花费了制作者的精力时间甚至金钱的,但这类事物本就是大众消费品,更需要在不断的评价、批评中完善自身,有好的作品但没有十全十美的作品,何况是这类带有很强的个人审美、喜好的作品。批评不都是吹毛求疵,只要评价者不是无脑人身攻击,而是讲事实摆道理的指出自己的意见,这类批评反而能激发创作者创作出更好的作品。
二、认为传统的、大家都约定俗成、沿袭已久被人们默认的就都是正确的。
典型的可以概括为,以前都这么做都没有问题,你为什么就非得与众不同呢?
这类逻辑的错误在于:
1,过去正确的现在不一定正确,过去的价值观、做法是建立在当时的现实基础上的,而随着时代的发展,那些价值观和做法已经是错误、落后的了,不适合目前的实际情况。
例如,在过去,礼仪体系中的下级对待上级的礼仪方式是磕头、跪拜,如大臣对君主,士兵对将军。而现在提倡人人平等,人们的礼仪习惯改为握手、亲额等
在过去,人们遵从女子无才便是德的信念,他们受教育程度往往不高,且限制行动不宜抛头露面,而且还有裹脚的习俗,即使贵为皇后同样如此。
同样的,过去的婚姻是包办式。正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人们没有选择权。娃娃亲正是此类做法的产物。而且这种做法是覆盖全国各地、各个阶层。身为子女,你可能一生下来就被定了娃娃亲,即使没有,到了年纪父母也会给你指定配偶。
这样观念习俗早已被抛弃,但仍然有些类似的隐秘的观念、做法还存在于不少人的头脑中。
三、认为大多数人做的、认同的就是正确的,他们的理由就是,大家都这么做。
此类错误例子也很多,经典句式就是“大家都这么做,你就是要与众不同吗,你就认为自己的是对的吗”
此类错误在于,在于迷恋数量效应,认为大多数人都这么做我就也应该这么做,而忽略了个体间的差异。首先。多数人认同的不一定就正确。其次,在某些方面,如纯粹个人观念、喜好、习惯而不妨害他人的。即使大多数人的是正确的,我也不必一定这么做。如很多人喝茶,我就一定要喝吗,我不喝就做错了吗。大家都喜欢跑步,我不跑我就不够热爱生活了吗。
四、认为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种观念似乎有很多拥泵者,用这种看似正确的观点代替思考,丝毫不考虑实际情况。
比较常见的有,新闻报道一漂亮女子晚上被猥亵或强奸,评论就会有人冒出来扔出这么一条观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谁让他穿的那么露,大晚上的还跑出来,活该!”
这种观念由来已久,有些老师也持有这种关掉,可见有些人是从小就被灌输了这种观点。
这类逻辑的错误在于,忽略了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有些意外事件根本不在人的掌控能力之内。例如,前几天有新闻报道,有一女子在餐厅内持刀砍人,事后才发现砍错了人。对于这名女子,她可怜吗?可怜!可她又有什么错呢?怪他不该正好去这家餐厅消费还是怪她不会武功防身呢?如果哪天你正好遇上类似的突然事件,你会不会把这套理论用在自己身上,认为自己活该呢?
其他的逻辑错误还有很多,我相信没有绝对理智的人,每个人都会犯一些错误。上述中的有些错误错误,有时我也会犯。我们能做的,是在面对问题的时候,多多思考一下,这是什么类型的问题,是不是有个人差异,是不是还有其他解释,变得越来越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