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少帅会 编辑:吕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浙商少帅会从属于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浙商》杂志、浙商全国理事会。
第二条浙商少帅会是一个汇聚青年精英、尤其是民企二代,助其提升个人综合素养和接班能力,拓展社交人脉资源的组织。
第三条浙商少帅会通过拜访名家、考察游学、高端对话、品质休闲、时尚社交等活动,拓展视野、提升修养、学习新知、积累人脉,探求家族企业基业长青之路,分享传承接班的体悟与经验。
第四条浙商少帅会矢志改变“二代”群体在国人观念中只重物质享乐而疏于奋斗的纨绔子弟的形象,树立一个有社会责任感、努力拼搏、积极向上的“创二代”群体形象。
浙商少帅会使命:培养中国民企新一代帅才。
浙商少帅会目标:中国民企新生力的“黄埔军校”。
第二章组织形式
第五条浙商少帅会实行会员制。分设名誉会员、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
会长
¨ 任选标准:
1、 诚信、进取、有激情、有担当;
2、 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和积极正面的公众形象;
3、 符合少帅会的定位,认同少帅会的宗旨,关注少帅会的发展;
4、 所属企业为行业领袖、具有全国知名度和影响力;
5、 所属企业资产规模位列(或不低于)浙商50强或中国民企500强标准;
6、 在所属企业中任董事长(或其他一把手职务);
¨ 相关权责:
7、 每年召集一次会长会议;
8、 有权代表少帅会签署有关文件;
9、 有权代表少帅会出席所有正式活动;
10、有权参加浙商平台组织的全部活动;
11、有权牵头组织或主办少帅会活动;
12、听取秘书处的定期工作汇报;
13、推荐少帅入会享有优先权;
14、有权推荐少帅出任副会长;
15、有权审批执行会长及副会长人选;
16、对申请入会少帅有一票否决权;
17、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少帅会品牌和形象;
18、任期两年,经会长会议表决80%通过可连任;
副会长
¨ 任选标准:
19、诚信、进取、有激情、有担当;
20、符合少帅会的定位,认同少帅会的宗旨,关注少帅会的发展;
21、所属企业为行业佼佼者或领先者、具有相当知名度和影响力;
22、所属企业资产规模位列(或不低于)浙商500强和浙商全国理事会主席团标准;
23、在所属企业中任职两年以上、现担任副总及以上职务;
¨ 相关权责:
24、有权代表少帅会出席所有正式活动;
25、有权参加浙商平台组织的活动;
26、有权牵头组织或主办少帅会活动;
27、推荐少帅入会享有优先权;
28、有权参与执行会长的任选;
29、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少帅会品牌和形象;
30、任期两年,经会长会议表决80%通过可连任;
执行会长
¨ 任选标准:
实行轮值制,由少帅会秘书处在副会长中推选,经会长审批同意产生。
¨ 相关权责:
1、 负责在任期内组织举办一次少帅会活动;
2、 有权代表少帅会出席正式活动;
3、 有权参加浙商平台组织的全部活动;
4、 有权牵头组织或主办少帅会活动;
5、 推荐少帅入会享有优先权;
6、 有权推荐少帅出任副会长;
7、 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少帅会品牌和形象;
第六条浙商少帅会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浙江日报新闻大楼《浙商》杂志社内。
第三章加入条件
第七条浙商少帅会所有会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 诚信、进取、善良、正义
¨ 有梦想、有激情、有慈善公益心
第八条基本标准外,浙商少帅会名誉会员的所创企业或家族企业,需具有全国知名度,在行业内处于领袖地位。
第九条浙商少帅会特别会员由政界、学界、演艺界、体育界等青年精英和社会名流组成,要求在其所处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具有相当知名度。
第十条浙商少帅会普通会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 诚信、进取、善良、正义
¨ 有梦想、有激情、有慈善公益心
¨ 民企接班人,或自主创业的青年精英
¨ 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为主
¨ 所创企业或家族企业资信状况良好,有一定的资产规模
第十一条浙商少帅会会员需缴纳会费,用于各项活动和宣传的费用支出。
第四章活动内容
第十二条浙商少帅会活动形式分私密和公开两种。私密活动注重高端、封闭,满足少帅们对于高层次、小众化、私密化社交的需求。公开活动注重公众影响和形象,部分会借助全国知名媒体宣传造势,规模相对较大。
第十三条浙商少帅会主要活动有:
一、名企互访:品牌活动之“传承创新基业长青”名企拜访行,组团拜访具有全国知名度的中国企业家,和具有世界知名度的各国企业家。
二、高端对话:与各界精英、社会名流、行业巨擘对话交流;与港澳台、日韩、欧美等各地优秀少帅精英对话交流。
三、少帅课堂:提供全面的课堂式专业学习,邀请各行各业的专家学者、或少帅会内优秀会员,为少帅提供企业管理、创业发展、财富管理、经营规划、金融投资等主题指导。
四、运动休闲:帆船、马术、狩猎、登山、越野、航空、探险、潜水等小众运动。
五、海外游学:领略最精彩的当地风情,融入最先进的当地企业,拜会政要,对话最优秀的青年企业家,交流、学习永续经营之道。
六、少帅大会:每年举办一次。首届中国民企少帅大会于2014年11月29日在杭州召开。这是中国最大规模的少帅(二代和青年创业者)集结。来自美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港、澳、台等海内外知名家族企业继承人、全国各青年精英协会代表、以及港澳台和海外青年精英组织代表600余人出席大会,向全社会展现青年企业家的进步与力量。
七、慈善公益:慈善公益系列活动“小小心愿大大梦想”,发起于2012年,帮助了贵州、甘肃贫困地区500余个孩子,立志用少帅微薄的力量唤起社会对贫困留守儿童更多的关注。
八、组织参加达沃斯论坛、博鳌论坛、民企投融资大会等有影响力的活动。
九、其他。
第五章会员权利
第十四条参加浙商少帅会全年举办的少帅大会等各种活动。
第十五条享有浙商少帅会所有合作资源的贵宾待遇和特设优惠。
第十六条参加浙商全国理事会举办的浙商大会等部分活动,与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政府官员、银行行长、著名浙商等进行高层对话、交流。
第十七条享受浙商少帅会发起的慈善公益基金的优先发起权,成为股东后享有对该慈善公益基金资金使用的决策及表决权。
第十八条形象宣传。在“世界浙商网”上刊登会员照片、简介、企业全称和LOGO,会员的企业网站可以在“世界浙商网”作链接,网站将优先报道会员企业具有新闻价值的事件,具有重大新闻价值的可以在《浙商》杂志和“浙商少帅会”官方微博上作报道。
第十九条获得“世界浙商网”上的少帅尊享账号,可自行发布企业招商、产品销售、投融资需求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条浙商少帅会会员的家族企业享有加入浙商全国理事会的优先权,其家庭女性成员享有加入浙商财智女人会的优先权。
第二十一条享有介绍新会员入会的推荐权,如符合入会标准,经审核可优先加入浙商少帅会。
第二十二条其任期内,免费获赠《浙商》杂志一套。
第二十三条自由决定退会。
第六章义务
第二十四条浙商少帅会会员须遵守本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声誉。
第二十五条定期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第二十六条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第七章加入程序
第二十七条加入浙商少帅会,需填写《浙商少帅会入会申报表》,向浙商少帅会秘书处提出申请。浙商少帅会秘书处审核《浙商少帅会入会申报表》的内容,并经《浙商》杂志社办公会议审核同意后批准加入。
第二十八条签署《浙商少帅会入会协议》,正式加入浙商少帅会,并在约定期限内缴纳会费。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浙商》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