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仁贷:银监会印发指导意见 正式开启民营银行监管程序

1月5日,银监会对外印发了《关于民营银行监管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6]57号)(下简称“指导意见”)。

该指导意见是围绕“引导科学发展”和“严守风险底线”两个核心目标,通过明确民营银行监管工作的各项要求,有利于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民营银行竞争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障民营银行安全高效运行和整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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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还提出了民营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发展定位。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总要求,突出民营银行有别于传统银行的发展特色,为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三农”和社区等提供更加便利的金融服务,提高普惠金融服务水平。

二、推动创新发展。坚持鼓励与规范并重、创新与防险并举,加强监管服务,推动监管创新,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支持民营银行开展业务、服务、流程和管理创新,注重监管政策的激励相容,对特色经营和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成效显著的,实行监管正向激励措施。

三、强化审慎监管。针对民营银行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股东监管等重点领域提出监管要求,强化银行自我约束、市场约束和监管约束,引导民营银行股东为银行增信,形成股东关心银行发展以及银行有效管理风险的良性机制,提高民营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落实监管责任。明确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管联动,提高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日常监管工作有效性,加强监管部门与地方各级政府在民营银行风险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配合地方各级政府建立有关协调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和处置风险。

指导意见同时指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民营银行持续监管工作,更好贴近民营银行发展实际,及时总结经验,促进民营银行实现科学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银监会于2014年启动了民营银行试点工作,首批五家试点银行已全部获批开业。2015年6月,《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后,民营银行组建由试点转为常态化设立。截至目前,包括五家试点银行在内,银监会共批准筹建17家民营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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