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10个前端知识点:面向对象(下)

个人博客已上线,欢迎前去访问评论!
无媛无故 - wangchloe的个人博客


以下内容若有问题烦请即时告知我予以修改,以免误导更多人。


7. 如何编写面向对象程序

  1. 采用构造+原型,写一个构造函数
  2. 把方法挂在原型上(不能有方法嵌套)
  3. 把全局变量变成属性
  4. 调整this

8. 面向对象:继承

  1. 属性的继承
  • 父级的构造函数.call(this, 参数1, 参数2, ...);
  • 父级的构造函数.apply(this, arguments);
  1. 方法的继承
  • 子级.prototype = 父级.prototype; // 引用 子级新方法在此之前写会被清空
    问题:子级改了,父级也改了

  • 循环复制

    
    

    问题:子级 instanceof 父级; // false

  • 组合继承:子级的原型对象指向父级的实例,子级的原型对象的构造函数再指向自己。 推荐使用

    
    

实例:自动播放选项卡(继承)



div1
div2
div3
div1
div2
div3

9. 解决变量名冲突的多种方法

  1. 闭包、自执行函数

    
    
  2. 面向对象

  3. 命名空间

  4. 模块化

  5. let(ES6)

10. 伪数组问题

  • DOM获取的元素是伪数组
  • arguments是伪数组

注意json属性名不用纯数字

11. js的冒泡(Bubbling Event)和捕获(Capture Event)的区别

这个问题在之前的原生篇没有写好,这边补充进来。面试题那篇中也有这题。

js之事件冒泡和事件捕获详细介绍

  1. 冒泡型事件:事件按照从最特定的事件目标到最不特定的事件目标(document对象)的顺序触发。

  2. 捕获型事件(event capturing):事件从最不精确的对象(document 对象)开始触发,然后到最精确(也可以在窗口级别捕获事件,不过必须由开发人员特别指定)。

  3. DOM事件流:同时支持两种事件模型:捕获型事件和冒泡型事件,但是,捕获型事件先发生。两种事件流会触及DOM中的所有对象,从document对象开始,也在document对象结束。
    DOM事件模型最独特的性质是,文本节点也触发事件(在IE中不会)。

示例
假设一个元素div,它有一个下级元素p。

  

元素

这两个元素都绑定了click事件,如果用户点击了p:

  • 事件捕获
    当你使用事件捕获时,父级元素先触发,子级元素后触发,即div先触发,p后触发。

  • 事件冒泡
    当你使用事件冒泡时,子级元素先触发,父级元素后触发,即p先触发,div后触发。

addEventListener函数,它有三个参数,第三个参数若是true,则表示采用事件捕获,若是false,则表示采用事件冒泡。
IE只支持事件冒泡,不支持事件捕获。

Paste_Image.png

阻止冒泡

• 在W3c中,使用stopPropagation()方法
• 在IE下设置oEvent.cancelBubble = true

在捕获的过程中stopPropagation()后,后面的冒泡过程也不会发生了。

阻止捕获

阻止事件的默认行为,例如click 后的跳转

• 在W3c中,使用oEvent.preventDefault()方法;
• 在IE下设置window.event.returnValue = false;return false

12. 如何写一个自己的框架

以下只是我自己的一点想法,有些幼稚,大家可以提供更好的意见

仿写jQuery要点回顾

  • 链式运动
    每个功能方法最后需返回当前对象
    return this;
  • 编写插件
    • 一个插件(插件中的this不用加$)
      
      
    • 一组插件
      
      
  • $.ajax
    • $.xxx形式 放在原型的属性上
    • xxx.find()形式 放在原型的原型链上
    
    

更多内容可以订阅本人微信公众号,一起开启前端小白进阶的世界!

公众号是坚持日更的,不发文的时候推送一些我觉得好用的前端网站或者看到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方案,也更便于大家交流,就酱。

微信公众号:无媛无故

你可能感兴趣的:(每天10个前端知识点:面向对象(下))